刘若英的沉默,倒是让沈临这里难得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想想事情,一路上倒也显得自在。
沈临这次还是决定找个酒吧,去里面听听外面的动静。
同时他也需要在这个乱哄哄的地方,散步一些消息出去,以此来推断了了解丁家的情报网络运行的模式以及灵敏度。
酒吧这种地方,从来只有两类人。
有钱人和屌丝。
土豪来此为消金,屌丝来此嘛,自然是为了吹牛,
毕竟灯红酒绿之下,要想表现自己,一来是通过钞票,而来则是通过言语。
屌丝们没有钞票,那只能用言语来自我表现,而以他们的经历,实话实说必然是没有人愿意去听,于是呢,他们只能搜尽脑瓜,将一些道听途说的事情加以渲染,然后以自己的第一人称视角讲出。
沈临来此,就是为了听屌丝们吹牛的。
毕竟屌丝们文化有限,他们的故事之中核心的内容,必然不会是自己杜撰。
沈临牵着刘若英的小手,装成一对情侣的样子,走入了酒吧之中,选了一个靠近中心的位置,做了下来。
刘若英自从进入酒吧之后,脸色就变得异常的绯红,一双眼睛,不住的在沈临的身上打转。
沈临却是毫不在意,他自然知道刘若英如此的原因,不过是刚才进门时服务员误称刘若英为自己的太太,自己这里并没有刻意的反驳罢了。
对于沈临来说,这不过是任务场上的逢场作戏罢了,何必过多的解释来浪费时间?
两人刚一坐下,马上就有人靠了过来。
来人是一个约么三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一双眼睛,始终不怀好意的在刘若英的身上打转。
“小姐,有没有兴趣到我那桌喝上一杯?”
中年男子一脸色迷迷的笑容,压根就没有向沈临这里看上一眼。
刘若英没有说话,眼神颇为哀怨的瞥了沈临一眼,似乎在说你就这么看着别人欺负我吗?
那副梨花带雨的模样,就算以沈临的定力,也忍不住心中一荡,握着刘若英的手掌不自觉得加了一份气力。
中年男子马上也发现了刘若英的小手竟然被沈临握在了手心,当下回头看着沈临道:
“兄弟,这小手握着舒服不?”
沈临点头,神情颇为严肃的说道:
“舒服极了!”
中年男子的口水都似乎要流出来了一般,马上凑近道:
“是吗?那能不能让我摸摸看?”
刘若英原本早已被沈临的话语说的是满脸幸福,却哪里想到,沈临这里在听到中年男子的话语之后,竟然异常大方的将自己的手送到了中年男子的面前。
中年男子哪里能想到这世上竟然会有这等好事,欣喜之下,刚要去摸,却突然看到面前的那双玉脂般的小手,瞬间化为沙包大的拳头···
刘若英很生气,眼前的沈临实在是可恶,他把自己当成了什么?货物吗?
沈临看着刘若英一脸的委屈,微微一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