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哦买噶(1 / 2)
鞠躬感谢“超战斗暴龙”大大100的打赏!
山姆来到唐氏矿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的下半夜了。光是坐飞机从旧金山飞到悉尼就需要十七八个小时,下了飞机后,再从悉尼飞到帕斯又得五个小时,而诺斯曼距离帕斯还有六百多公里,如果要是按照正常的行程来赶路的话,山姆最少得需要三十五六个小时才能够从旧金山赶到诺斯曼。
不过山姆这家伙挺狠的,从帕斯下了飞机之后,直接租赁了一架直升飞机,用了三个小时愣是从帕斯飞到了诺斯曼,唐风就是在睡梦中被巨大的直升飞机落地时的噪音给吵醒的。
山姆这家伙多精啊,搞法律的就这样,身上粘上毛活脱脱就一猴子。这家伙知道得半夜里才能赶到,于是这家伙在飞机上睡得那叫一个欢啊,结果到了唐风这里之后,山姆可以说是龙精虎猛的。
“快起来,快起来,给哥看看那个宝贝!”打发走了直升机,山姆推开门就嚷嚷着要看唐风昨天挖出来的那只银孔雀。
山姆这家伙可是个地道的地质迷,不仅喜欢到处挖洞打眼,更喜欢从地底下出品的那些天然形成、具有特殊造型的矿物。别的不说,光是在旧金山他和唐风合租的那所小公寓的房间里,就摆满了这家伙在世界各地搜罗来的矿物。昨天忽然看到了唐风给他发过来的图片,在看到那个造型异常精美的银孔雀之后,山姆哪儿还能忍得住?
唐风翻了个个,含糊不清的说道:“都在里屋的桌子上放着呢,你自己看吧!哥还得睡觉!警告你啊,别打扰哥,否则一脚把你踹出去!”说完,唐风用被子把脑袋一蒙,继续找周公下棋去了。
唐风干什么,山姆才不管呢,这家伙万里迢迢的从美国赶到这里来,就是为了看那只银孔雀的。听到唐风这么一说,哪儿还管唐风在干什么,双眼发亮的推开了里屋的门,伸手拉着了电灯,用脚直接将门关上,视线就再了没有离开过那张桌子。
桌子上摆放着三个造型奇特的物品,两个是银光闪闪,另外一个虽然小了很多,但却散发着能把人眼睛晃花了的金黄色。
“噢!卖糕的!这是什么?我看到了什么?”唐风这边刚刚要睡着,就听到里屋里隔着门传来了一阵鬼哭狼嚎,唐风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使劲的塞了塞被子,继续闭眼睡觉。
那张桌子上赫然摆放着两块自然银和一块自然金!除了最大的那只银孔雀之外,其余的两块都是唐风今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挖出来的,一块是一匹马造型的自然银,另外一块则是耶稣受难造型的自然金!
那两块自然银还好说点,毕竟都是动物造型,而那块自然金却是唐风一时兴起恶搞的,直接让星核凝聚成了一个非常像十字架的狗头金出来,结果唐风看着没什么感觉,可这玩意儿落在了山姆眼里,那可就不一样了。
山姆可是一个天主教徒,信奉的就是上帝耶稣,如今竟然看到了一块天然形成的自然金竟然有这样的一个造型,那还了得?
山姆作为一个地质迷外加正儿八经的富二代,见过的自然金和自然银可不在少数,但他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造型的自然金,因此这家伙在看到那个十字架之后,在震惊了片刻之后,竟然很虔诚的跪了下来,嘴里开始喋喋不休的背诵起《圣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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