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底黑字)
受刑人:福田广
罪行:杀人
动机:不明
刑罚:无期徒刑,因精神分裂改判10年有期徒刑,并监禁于市立医院附属精神病院
详细情形:
犯人于97年8月27日游学返国后,与被害人万城禾也相约于母校顶楼,因不详原因将被害人推下,使其坠楼当场死亡,据目击者指出,嫌犯犯下罪行后并未逃跑,而是居高临下冷冷的盯着死者尸体,检察官依其罪行及冷血态度重判无期徒刑,嫌犯从头到尾都没有否认其罪行,却也没有悔意,面对被害者家属不但没有留下一滴眼泪,甚至连一句道歉也没有。
被害者家属(万城禾也之母亲)表示,犯人与禾也是多年的好友,不知为何会痛下杀手,奇怪的是,在整理禾也的遗物时,赫然发现儿子留有简短字条和一个他常用的咖啡色帆布袋:
「妈,这袋子里的东西是要给阿广的,不论我在不在,请您交给他。」
这类似遗书的证物是本案唯一之疑点,但根据诸多目击证人的笔录来看,最后本案仍以杀人罪成立终结。
(在黑与白的围绕下,我看到了下方抢眼的红色戳印)
假释通过
(平面的四周多了阴影而呈现立体状,我看得见顏色了)
(浅意识还我自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