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恐怖灵异>六日危城> 第三十一章 梦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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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梦魘(1 / 2)

灵堂中的哀伤的音乐已盘踞振宇的大脑已有数个小时。

他于化宝炉前不知道发呆了多久,只知道从化宝炉中飘出的纸灰恰似是一隻隻起舞中的黑蝴蝶。

他投入冥钱的动作亦渐渐公式化,忽然之间他如机械一样不带多半感情。

即使卧在停尸间中的是自己父亲。

只因,他恨。

恨得连眼泪亦忘记流下。

「为什么要骗我,爸爸。

为什么要妈妈承受这样的罪?

为什么要要我背上羞耻的罪名?

为什么……要迫我恨死哥哥,恨死那个女人……

爸……」

他心中暗暗呢喃,渐渐将外间的事物都忘了,呆呆的望着化宝炉,火焰将冥钱撕裂、吞食。

而记忆亦截至父亲身故的一刻……

「振……振宇……对不起,我……我到此刻亦不想再骗你……。」父亲染了血的手,轻轻抚在他脸上﹕「你要……答应爸……千万不要恨……恨小姨……」

振宇忍着泪,却没有回答父亲。

「一……一直以来,爸……很想好好的亲你。可是……我实是有苦衷……。而一直错的……错的是爸……不是你妈……。若爸不……不跟小姨撒谎……你……你会被放在孤儿院。……爸就是不忍心。」父亲缓缓的将脸靠近振宇的耳边,用尽最后一口气将事实逐个字吐出。

倾刻间,振宇的双眼睁开得很大……很大……很大。

「你妈才是正室,不要再恨她了。」

振宇撕破嗓子的嚎哭。

可是却不是为了父亲的死而哭泣。

而是为妈妈而哭。

十多年来,妈妈被迫背上羞耻的罪名,是硬生生的活加在她身肩上。直到妈妈死的一刻再没有机会去控诉﹗去反驳﹗去求饶﹗再被心爱的儿子误解,这是何等残忍﹗

这全是父亲的错﹗

不﹗

是父亲跟小姨的错﹗

他们是真正拆散自已的家的兇手﹗令自己活在不快乐的童年﹗

好恨﹗好恨﹗

恨不得将他们一併杀了﹗

心中的「刺」终于酿化出毒脓,而且一併的爆发。

恨,吞食了他的理性,即使是一起成长的、唯一一个对自己好的哥哥亦一併恨了﹗因为他亦留着那个女人的血﹗是充满罪孽的血﹗﹗渐渐的忘记了十二年多真摰的兄弟感情。

这就是,恨。

黑暗的人类性情。

黑暗的性情,令「他」在心中出现。

是一个面戴着磨沙玻璃面具的人。

振宇知道,那面具底下其实是另一个丑恶的自己。于夜里悄悄地潜入梦中,将良心蚕食、将人性极端地扭向无边黑暗。

是心中对哥、父亲、小姨的恨令「他」加速成长。

然后,取代。

李伟文后来亦暗暗地觉得奇怪。

为什么弟弟在父亲死了之后会变得沉默寡言?性格一百八十度的大反常。李伟文算一算手指,他已经三星期没有跟弟弟好好的打球了。相反地,弟弟竟然日夜不休的温习书本。

李伟文更是摸不着头脑。

当然,最终目的亦只有振宇自已才知道。

「早早离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愈早愈好。」就是振宇的目的。

「可以的话,我要亲眼看见他们受苦。」心中的另一个「他」日夜的催眠着他。

因此振宇的学业成绩突飞猛进,而且他渐渐的感受到学业上的成就感。

无他的,说到底振宇出身在不完整的家庭。精神上不能寄託在父母上,原本亦可以寄託在哥哥身上,可是却天意弄人,心中的「恨」却令他顿失寄託。因此,亦只好放在学业上,只有成就感才可以令他感到实在、满足。

他真的很享受成就,甚至开始骄傲,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人。

直至长大之时,亦不断往事业的顶峰攀爬,得到更大的成就感。甚至乎,用上卑鄙的手段。但换来的却是孤独的人生。

而李伟文眼见振宇的学业于短短时间中远远的超过自己,心中实是很慌。于是受了弟弟的影响,亦用心学习起来。

比体育,李伟文总是胜振宇一筹。但是学业之上,振宇总是比李伟文多了点慧根。如果说,振宇是学述的天才,那李伟文就只是一头很勤力读书的牛。

但问题来了。

学业上,兄弟二人之间本是存在良性的竞争。

然而,李伟文在担当兄长的角色太深入心中,而且自小就被母亲灌输「兄长就一定比弟弟优秀」这个迂腐思想。

渐渐的在比较学业上,李伟文大感吃力。甚至开始出现妒忌的心。

可幸的是,他心中很爱这个弟弟。

爱,使得他的妒忌心不能萌芽成长。

但谁会知道,往后的日子亲手把这份「爱」摧毁的人,却是他最痛鍚的弟弟?

岁月如梭,今年已是大学的第二年。

彭振宇所读的学系中忽然刮起了一股读书风,一洗去年慵懒的学习风气。

因为每一个人都在争取一个极之难得机会。

就是出访美国的哈佛大学作两年的交流生,而且更能成为全球华人科学权威——罗约翰的学生。对热烈追求学术知识的学生们是相当之难得的机会。

当然,入学的要求更是相当之苛刻,一年的平均学分(cgpa)至少要超过三点五。而且,学系之中有四个炙手可热的大热门,其他学生的cgpa若然不能「爆四」(即是满分),根本不能争一席位。再者,入学学额只有四名,上百人争取四个学位。机率加上来几乎比中六合彩还要低。

而这四个大热门就是李伟文、彭振宇、蒋文刚及刚刚跟李伟文热恋的潘小莉。

图书馆充满寂静的竞争气氛,张眼过去全是埋头苦读的学生。此刻他们不分男女、种族、肤色但终亦共同拥有一张灰白的脸色跟一双很黑很黑的眼圈。

读书的魔力。

然而,其中一个小角落却又跟图书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没有过度绷紧的学习气氛。

全因,圈坐在这个角落中的就是学系中的四大热门。

对他们来说,此四名学额根本已经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要是竞争的话,就斗一斗谁是以第一名的姿态得到进入哈佛大学的入场卷。

「以我来看啊﹗这次考第一名的一定是二哥他了。」蒋文刚边说边将小食塞入咀里﹕「二哥根本就是读书的狠角色﹗连续两个学期gpa能『爆四』,第一名非二哥莫属吧?」蒋文刚滔滔不绝,不停喷出食物残渣。

彭振宇不语不笑,但却一面告诉人「那还用你说」的样子。

转转手中的笔,他的眼睛却放在依偎在哥哥肩膀上的潘小莉。

身材玲瓏浮凸,五官标緻的美人。迎面飘来,是散自她身上的香水味。很香、很甜。

二人互相对望,当中竟交流出不为人知的情感。

只见,潘小莉的两眼流露出仰慕的神色,超越了一般友谊的眼神。妖媚。

很曖昧的感觉。

「我就不认同呢﹗」潘小莉娇嗲的说﹕「阿文比你们聪明多了。」

李伟文有点沾沾自喜,亲一亲潘小莉额头﹕「谁是第一都不重要吧﹗反正我们都会共同进退。振宇,我说得对吧?」李伟文没有多看彭振宇一眼,自顾自的跟潘小莉打情骂悄。十根指头扣得很紧。很紧。

彭振宇展现了生硬的笑容,道﹕「对。」他手中的墨水笔却几乎被他捏断了。

「哥,你说得对。」笑容不自然的烂起来。

「可惜,我不多认同。」那个「他」再次呼叫「只有三人才可以脱颖而出。没有你的份儿。」

彭振宇依然在笑。

很生硬。

考试前的一夜,兄弟二人于宿舍中渡过。

时间已是凌晨,但兄弟二人却未入睡。

原因,李伟文主动的跟彭振宇好好的聊一下,毕竟自父亲死后,兄弟二人就少了沟通。

李伟文当时就猜想,或许是父亲的死对弟弟的打击很大,因此就变得沉默寡言。或是想好好用功读书,来报答父亲。

一厢情愿的想法。

说着说着,二人的话题渐由明天的考试转到家中的事。

「振宇啊,下星期跟妈吃一顿饭好吗?」李伟文卧在床上,双手后托着后脑。

「这个……你决定吧。」彭振宇的回应有点冷淡。

然而,李伟文的笑容却很满足﹕「好吧﹗只要你不反对就是了。」

最近李伟文甚感愉快,一来自己交了一个很美的女朋友。更重要的是,弟弟跟妈妈似乎已冰释前嫌。

自父亲死后,妈对弟弟的态度有少许改变,至少会要求弟弟改称自己为「妈妈」,即使弟弟依然称她为「小姨」。但二人的关係明显比小时候好多了。不管是爸的心愿,又或是妈妈的脑癌近来恶化才令二人的关係改善,总之,只要是同住在屋簷下,管他的有没有血缘,和和气气的相处就行了。

又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幼稚得可怜。

「只要你来就行了。因为,妈真的很想见一见我们。」李伟文轻轻叹气﹕「其实,她最近亦常常提起你。毕竟,我们已经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已经是一家人喇﹗我想妈对你的心病早就好了。」

李伟文忽然止住说话,良久满有伤感的道﹕「毕竟,她时日无多。再恨你,亦很无谓。你喊她一声妈,亦无不可。」他半卧了身,伸手入背包中取了两张黄色的三角形纸。

彭振宇见罢,问道﹕「那是甚么?」

「妈帮我们求的幸运符,希望我们的考试会成功。」李伟文样子很感激亲恩,珍而重之按在胸口上。笑道﹕「我跟妈说啊﹗我们是天才,学系中已经无人能及。哈佛大学的大门早已为我们打开了呢﹗」

兄弟二人笑了一笑。

彭振宇笑得很勉强。

「那……小姨的病最近怎了?」彭振宇。例行公事。

李伟文沉寂半刻﹕「不乐观。」

「活该。」「他」兴奋叫着。

「所以,我才如此渴望我们一家人可以好好的吃一顿饭。」李伟文满有伤感的续道﹕「妈已经时日无多。」

李伟文算着手指,似乎在算算妈妈的剩下的日子。一股悲意就涌上心头。

「幸好,还有这个弟弟。」他心中感激的暗道﹕「即使妈走了,我亦不至于孤独在世。」

李伟文良久,又道﹕「分享些开心事吧﹗」他笑笑﹕「我真的真的很希望我们四人都可以一起追寻理想啊﹗所以啊,明天的考试大家要努力呢﹗」他向另一方卧在床上的弟弟比了个姆指。

兄弟相对而笑。

但彭振宇的笑容很生硬。

李伟文两眼大发异彩,流露出无比自信,样子看上来就好像热血漫画里的主角。

「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约定么?」李伟文笑笑。

很土气的说话。彭振宇心想。

「记得。那时我们还只会拿汽水、踢足球的野孩子。」彭振宇打了个呵欠。

「哈,我们三个人那时还蛮幼稚的,长大后想当改变世界的英雄。但想不到,我们现在所走的路,就正正履行我们的约定。」

当个造福世界、回馈人类的科学家。

「嗯。那时大概被超人片集影响了吧?」彭振宇淡淡的说道。

「哈……」李伟文笑得很开怀﹕「我才不理会喇﹗总之你跟阿刚是我的好战友﹗共同进退。上天,对我不算太差吧?有个好弟弟,跟弟弟一起追寻理想是多么幸福的事﹗」李伟文按不住,笑声很大,很满足。

「我也很幸福,有哥哥一直照料。」皮笑肉不笑。

彭振宇的回应往往表现得很冷淡,渐渐的就只有李伟文说过不停。

「哈﹗真的很期待啊﹗外国的大学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

「嗯。」

「听说,外国的学者很有魅力呢﹗」

「嗯。」

「真想在他们身上得到很多很多的知识﹗」

「好。」

「然后学有所成,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学者。」

「一起努力。」

「我真的很希望我们两兄弟可以头戴四方帽,再拥着妈妈一起影毕业相啊﹗这是妈最想看见的﹗」

「……」

「然后……就跟小莉开展我们人生的另一个阶段。」

「……呼……」

「哈﹗说起来,还真多谢阿刚把我将小莉撮合一起呢﹗」

「……呼……呼……呼……」

「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啊?……振宇……?」

李伟文张望对方,见弟弟已经呼呼大睡。

「你一定闷累了吧?从小到大,你总是被我呢呢喃喃的哄入睡呢﹗」李伟文笑了一笑。

见弟弟的被子被踼开了半张,他动身上前,将手中的其中一张幸福符放入弟弟手中,道﹕「唉,即使长大了亦不会自己盖被子。总是要我来帮你好好的盖被子。」他将被子重重的盖在弟弟身上,语调很温柔﹕「要是着凉了,明天可真惨呢﹗」

李伟文鑽回自己的床上,轻轻细语﹕「要是到了外国,没有哥在,你定会天天着凉吧﹗」

李伟文咀角带有笑意的闭上了眼,他笑得很满足。明天,又可以跟弟弟一起奋斗。

「明天加油啊﹗」

彭振宇知道。

他非常知道,哥哥对他所做的事。

没有谁人会比哥哥对自己更好、更疼自己。

从小到大就是如此。

良心,天天在责备他。

竟然天天盘算要行出这一步,伤害最疼自己的哥哥。你惭愧吗?

对。他很惭愧。

没有人知道,每每他入睡前,都总会被良心痛骂一番。

今晚也是。他已泪留满面。

事实上,彭振宇亦是痛苦的一方。

自父亲死的一天,他就被迫背上一个任务。

是那个「他」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

「要令那个女人终身痛苦﹗就得要从他的心爱儿子着手﹗」

「我办不到﹗」

「不﹗你可以做得到﹗你记着,母亲是被他们闷闷的鬱死﹗别忘记你的使命﹗」

那个「他」每每在彭振宇作出决定之时,就潜入他的脑中、鑽入他的梦中,化身成梦魘,去咒骂﹗去抹黑﹗去扭曲哥哥对他的爱。

每当彭振宇的信心被打出缺口时﹗「他」就成虚而入。

彭振宇看见自己站在一面镜子前,但倒影却是一个戴起磨沙玻璃面具的人。

梦魘。

「只欠一步。你就会看到那个女人痛哭的样子。

这是你一直以来最想看见。明白吗?」

「我明白。」

梦醒。他张眼。

哥,已呼嚕呼嚕的酣睡。

他动身。下床。

两眼茫然。

悄悄的走近哥的床边。

蹲下。

在哥的书包中左抄一下,右抄一下。

抄出了一张准考证。

嗤﹗准考证被一分为二﹗

叠起。

嗤﹗二分为四﹗

嗤﹗

嗤﹗

嗤﹗

嗤﹗

直至成为一片片的废纸碎。

呼,彭振宇吐出浊气。彷彿完成了艰鉅的事情。

然而,他再次听见良心的痛骂。

彭振宇永远都不能忘记那一天哥哥的哭声是多么的悲壮。

哥哥跪在试场外整整的哭了两个小时,几乎哭至休克。

明明成功就近在趾尺。可是就只是欠了一张入场卷﹗

简直可笑到极点﹗

哥哥很不服气﹗

输得很不服气﹗

「为什么?」此三个字在他脑中不停盘旋。

但就是想不出原因﹗只会恼自己粗心大意,将准考证丢了。

这理由合理吗?

但,他竟不去怀疑最疼的弟弟。

不怀疑。只因信任跟爱。

这一年,彭振宇第一次做出邪恶的决定——伤害最疼自己的人。

接下来的,更加有第二、第三……很多很多很多次。

明年夏天。

美洲的阳光比香港的更为耀眼金黄。

外国的大学中,即使是呼吸亦感受到当中的轻松学习气氛。

学者亦甚具魅力风范。

而彭振宇等人亦于这一年认识了恩师罗约翰教授。

很幸运,教授跟彭振宇等人有着同一个的科学理念、伟大的理想。因此,教授很喜欢他们,就如一个爸爸疼惜他们。

当中他最疼的就是彭振宇,但只很单纯的因为彭振宇多方面都跟自己的儿子很相似。

而彭振宇因为从小就失却父爱,面前这个担当父亲角色的教授。渐渐的他将对父亲的敬畏就投射在教授身上。

罗约翰教授时刻的教晦,令心中那个「他」渐渐的止住了声音。

难道已被渴望已久的父爱感化?

未必。

私慾,会令「他」再次甦醒。

男女朝夕相对,很容易地產生出一种化学作用。

那叫「日久生情」。

更何况早已发生曖昧行为的男女呢?他们之间的化学作用就更为激烈。

彭振宇跟他的掛名嫂子潘小莉。

说实在,二人早在中学认识。那时彭振宇第一眼看见潘小莉,就被她那美丽的眸子掳获了自己的心。

李伟文也是。

两兄弟同一时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子。

但李伟文表情得很从容,只因他性情比较大男人,觉得手足之情比任何都重要。

相反,彭振宇却因此而被「他」唆摆。

「将她夺去吧﹗」

今天,二人天天朝夕相对,「他」的声音更是很大很大。

夕阳西下。

金黄的阳光将校园紧紧的包围,有一种浪漫的诗意。

彭振宇和潘小莉很喜欢在露天茶座一边享受香浓的朱古力咖啡,一边温习功课。

天天如是。

每每到黄昏之时,露天茶座旁的湖面就会照得金金黄黄,微风吹过更是令湖面闪闪生光。

如此的美境衬托,潘小莉的样子竟然美了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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