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就一点儿都不感动么?”唐婉站在林萧的身边,拍了他的后背一下,一边擦着所剩不多的眼泪一边撅着小嘴说道。
林萧偏过头,看着她的样子,连连眨着眼睛,没说话。
“死木头。”唐婉见林萧这副样子,哼哼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
林萧就那么站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曼妙的背影远去,又转过头,发现唐红凤一家三口已经出了后院儿,应该是回自己的屋子了。
“噗嗤。”
林萧突然间笑出了声,从一个面无表情的冷酷样子瞬间变成了一个只会傻笑的憨批。
他从十六岁起,在镇天里待了两年之后,才懂得“感情”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也只是懂得了友情和一丝丝有着亲情意味的高级的忘年友情,对于爱情一说,七窍懂了六窍——一窍不通。
刚满十八岁时,原本应该见识到这个花花世界里男男女女的样子的年轻林萧,却是忽然赶上当时的世界末日谣言,上面觉得这是进入华夏从未真正涉猎过的西部丛林的最好时机,便派镇天里最年轻也是能力最强的林萧去了西部丛林。
这一走,就是四年。
年幼的林萧是和另外三个人一起去的,四年前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和另外一个人了。
这四年在西部丛林里,极度的开放和最真实的人性让林萧不知所措。
在当时还活着的兄弟的建议下,林萧一减再减,最后只剩下了利益和理智。这也是为什么他在美女遍地走、女神多如狗的西部丛林里逍遥飞过,不沾片片樱桃的原因。
和那些身高和自己相差无几的大洋马们在一起,除了她们要上那个标志为女性的洗手间外,林萧丝毫不觉得她们有任何代表女性的地方。
皮肤粗糙、体格高大、性格开放、从不害羞,除了那一身火辣劲爆的身材之外,就只剩下了长发。可西部丛林里长发实在是太常见,连男子都有一半以上是留着长发的,所以林萧与她们平视相处,从不曾觉得她们有什么展现女性美的地方,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让他觉得心动的地方,特别是在他见了无数的西方女人之后。
他自己知道,这种观念应该是被扭曲了的,毕竟只要是个人就应该有他性别美的地方,可他就是找不到那些洋妞身上吸引自己的美感。
“这可能就是根深蒂固的文化传承吧。”他这个从没接受过文化课教育的狗贼贱兮兮地在当时已经变成四个人的队伍里自我调侃。
好在后来他的观念改了一些,懂得辩证保守欣赏女性的美了,便不再有这种想法了。不过随着他越来越放肆,他又发现,虽然这些大洋马们美的地方也挺多的,但是还是少了点儿啥。
可是回华夏后,尤其是“嫁给”唐婉之后的这两年多,他越发觉得,还是东方的女性,尤其是咱大华夏的女性,才是最美的。无论是神态、皮肤、性格还是刚刚好的身材。
当然,极端的排骨和最近物价高涨的那个物种除外。
特别是在他因为觉得“神尺”离开西部丛林就没有意义了、又新设立了“糖尺”之后,他更是觉得,还是咱老祖宗会留种儿!
他噗嗤一笑的原因是,方才唐婉又是擦眼泪又是娇嗔又是噘着嘴拍他后背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到让他直感觉自己的胸口又多了一些什么东西一样,很暖和。
而他迟了一会儿才笑出来的原因则是,他最初见到唐婉啊可爱样子的时候,没反应过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他在西部丛林的那些洋妞儿身上找不到的感觉。转头见后院儿里只剩自己一个人了,才嘻嘻嘿嘿地乐出声来。
不是有个什么科学家说得好吗?十几厘米的身高差之下,女生会在俯视的男生眼里变得卡哇伊。
林萧曾对此嗤之以鼻,那些大洋马们卡哇伊个脑袋?
不过现在,他举双脚赞同。
“嘿嘿嘿。”林萧又傻笑了一会儿,挠了挠头,转身回屋收拾行李去了。
只不过他没注意到的是,虽然方才那个屋顶上没人,但是在他憨批呵呵地傻乐的时候,却是多了一个拄拐杖的人影,也在屋顶乐成了个憨批。
“喂,你回去的时候别穿来时候的那套了,穿这个吧!”
林萧正在收拾行李呢,便听到唐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转过头去,下意识接住唐婉忽然间丢过来的一个大袋子。
“这啥啊?”
“衣服啊!”
林萧拆开袋子,把衣服拿出来瞅了瞅,眉头一挑,哟,是一身休闲装?转头问道:“刚买的?”
唐婉翻了个白眼:“废话,难不成是邮过来的啊?你穿上试试,看看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