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用这种恶毒的方法来维持自己的美貌根本就不是什么长远之计吧,妖怪只能不断的杀人,不断的获取人皮!
我在外面蹲的脚都要麻了,警察们才刚刚勘察完。王警官从里面走出来,在门上贴上了禁止入内的封条,留几个人保护现场。
法医将这几张人皮带走了,我感觉自己的手脚都发麻,不知道是不是内心的寒冷让我难以忍受。
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妖怪真的是恶心至极,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古代会有那些五花八门的刑法,对于有些人,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而那些穷凶极恶之徒,不应该这么轻易地就放过他们。
现在证据已经十分确凿,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如何抓住这个凶手,不让她再继续作案。
这个问题倒是难住了我们,凶手选择的下手对象毫无逻辑可言,从护林员到家庭主妇,除了对象都是女性,还都是有些姿色的年轻女性,我们现在找不到任何的突破口。
我突然想到她之前的一番表现,这个人还有一个弱点,她太过于自负!要不然,她不会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两次重新回到警局,就像一个手法高明的变态一样,她对自己不会被抓到这件事有一种莫名的自信。
靳梦宇也同意了我的这个观点,他怀疑那天在小树林里面的也是这个妖怪,这个妖怪时时潜伏在我们身边,关注着我们的动向。
不是因为怕我们抓到他,而是在寻找合适的下手时机。试想,凶手就在我们面前,而我们却没有发现,这将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
凶手肯定也是怀着这样的心理,才会这样肆无忌惮的活动。
王警官对我们的说法很是赞同:“要是我是凶手的话,下一个下手对象肯定会选择警察身边的人,这样她就能获得更大的满足感。”
我们觉得这个想法倒是很符合这妖怪的心理,王警官拍板:“那就先这样,我们警察这边的女警也不多,这两天我们一定加强保护,势必将这妖怪捉拿归案!”
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只能这样先决定着。警察们目前正在从各个方面入手调查被害者的身份,这实在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我跟靳梦宇也帮不上什么忙,这时候便体现出编外人员的好处了,我们准备早点回家。
我想着这两天一直忙于工作,也没有好好的陪妈妈吃顿饭,便准备跟靳梦宇去趟超市,买点新鲜的蔬菜水果,回家好好吃顿饭。
正好路旁边有间小超市,靳梦宇把车停在路边,我们刚走到门口,便听到后面有人按喇叭:“这不能停车,把车挪开。”
我有些奇怪:“之前不是一直在这停的吗?怎么突然不让了?”
不过也没有多问,靳梦宇让我先进去,自己把车开到附近的地下车库里面。我目送着靳梦宇离开,自己刚想推门进去,有个女人先我一步撞了我一下,推开了门,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轻女人,不过这会儿她满脸慌张:“我的钱包呢,怎么会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