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小姐也不必觉得被冒犯,我只不过觉得,聪明人之间说实话比较轻松。”凌鹤手指交叉放在胸前,嘴角一抹笑容刺眼的很。
路九歌轻笑一下,“也是,我没钱,你有。你有病,我没有。”路九歌看着凌鹤的眼睛,做了个口型,转过头去,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色。
凌鹤看着路九歌做出的“不举男”的口型,眉间皱起,相当的不悦。
车窗边的路九歌心情好到飞起,怼有钱人的感觉真好,特别,这个有钱人还有病的时候。
凌鹤看着路九歌的背影,挑了挑眉,看起来了,未来三年,生活会很有趣的样子。
车子停下的时候,凌鹤走在路九歌身边,伸出手,“路小姐这个时候,应该挽着你的未婚夫我才对呀。”
路九歌极不情愿的挽着凌鹤的手,走进面前古色古香的院落。穿着清宫装的服务生在走廊穿梭着,走廊上挂着红色的灯笼,路九歌穿着旗袍走在这当中,清末清初的一场碰撞。
画面很美,凌鹤挽着路九歌的手,就像一对神仙眷侣,只有路九歌知道,自己有多煎熬。
好不容易走到包厢,路九歌逃也似的放开凌鹤的手,轻轻揉了揉鼻尖,带着淡淡药香。
这个男人,是吃了多少中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吧?
路九歌自顾自的坐在凌鹤对面,包间里有一面珠帘,珠帘后面坐着一位清秀佳人,矮几上一张古琴,当凌鹤坐下的时候,菜开始一道一道端上,珠帘之后的女子指尖轻弹,靡靡琴音缠绵。
路九歌不懂这些个文人乐趣,只觉得,这场景要是搁电视剧里,怎么想怎么唯美,放在她和凌鹤身上,和唯美这个词就不沾边了。
凌鹤夹了一筷子菜放在路九歌面前的碟子里,将公筷放回原位,端起一旁的酒,轻轻抿了一口,“送到路小姐家的婚服,不知道路小姐是否还满意,衣服是否还合身?”
路九歌拨弄着盘中的饭菜,“试过了,很漂亮。”嫁衣如火,美艳惊人,倾国倾城。如果,她是穿着去嫁给心爱的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