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470章(2 / 2)

“这里是当日陈启一家提供的录像、拍照资料,以及该资料真实性的鉴定证书,上面清楚明了的显示陈导光等人于14日一整天内,进行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是当地村民对于此事的口供,证言证词。”

“这里是陈启一家的口供。”

“这里是陈启的小儿子伤情鉴定证明,当时他想要出去玩,被陈导光打了一耳光。”

“这里是陈导光等人非法入侵宋云的农家乐,砸门的案情卷宗。”

“这里是陈导光多次组织村民,聚众闹事的证据资料……”

一份又一份的资料。

上呈到了合议庭面前。

这些资料证据,都经过了专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

可以确定资料证据的真实性。

外加……

可以确定陈导光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拘禁人进行掌掴、殴打。

以及陈导光曾多次非法聚众闹事,镇派出所都有出警记录。

这些证据……

每一个都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

其中有不少,还是他们两个连夜找出来的。

根据这些证据,陈导光的量刑建议,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

依法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看完了这些证据,重新看向了被告席。

重点看的……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质证环节,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若是证据属于非法采集、勘验所得……

法院也应当不予采信。

比如说刑讯逼供所得、非正当口供录取、被告人口误所承认的证据、勘验过程无物证来源的证据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还有片段式、有诱导性的录音资料。

所有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会予以采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窥探他人隐私,而采集到的证据,法院是不会予以承认的。

而质证环节……

就是被告方一个机会,针对证据的错误之处反驳。

然而……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低着头。

似乎没听到周全民的话。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再次问道。

可这名被告方辩护律师……

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们当然有异议!”

正在此时。

被告席的陈导光又站了出来,为自己辩驳道:“这些证据,都是臆测污蔑,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说我聚众,我们乡下人就喜欢一群人待在一起玩,这有问题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待在一起玩的?”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