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旁听的律师也了解到了本次案件的内容。
忍不住交头接耳。
互相讨论了起来。
张三李四王五和赵六,收了钱基本上就洗不了了。
他们觉得。
秦牧这次或许会认怂,调整辩护策略,朝着缓刑方向走。
第四百零四章 离谱的答辩
“咚……”
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的声音。
第二轮的模拟庭审正式拉开序幕。
“请公诉人先发言。”
审判长扫了眼下方众人,缓缓开口。
其余几个审判员则是对视了一眼。
开始认真观察本次庭审中双方的发挥和表现。
这个案子颇为特殊。
循环往复,牵扯了数人。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其中包含了职务类犯罪,渎职类犯罪,拖欠类犯罪等等。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公诉席上。
来自柳州的律师深吸了一口气,主动上前一步:“我方接到举报,现已查明,张三向某公安机关的局长王五行贿二十万,试图打通关系,逼迫某校校长李四支付工程款。”
“后王五向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打电话,并且支付了后者十万元,后者帮忙解决了工程款的支付问题。”
“在此过程中,张三行贿二十万,构成了行贿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王五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且介绍赵六一同受贿,帮助疏通关系,构成了受贿罪、介绍行贿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赵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了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李四拖欠工程款,且……”
来自柳州的律师昂首挺胸,朗声开口。
将他们研究出来的量刑建议说了出来。
根据刑法。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三的行为并不不算严重。
也没有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因此量刑建议是一年,缓期执行。
之所以不判处实刑。
是因为张三的行为严格来说,尚属于合理范畴。
毕竟……
他是为了要回工程款,法律上是值得支持的。
但他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就属于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
应当予以打击。
而在刑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