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好奇。”李夕雾勒令。
霍南笙眨眨眼:“可是我好像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其实那事儿也不丢人。
不过是多年前商家动荡不安,商尧流落在外。某个雨夜,李夕雾把淋得发高烧,昏迷不醒的商尧捡回家,养在身边当保镖。只是商尧到底是商家的人,后来还是回到了商家。她骂他狼心狗肺,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想了想,又觉得他不配当狼,只配当狗。
可她的第一次还是给了这条狗。
她和商尧,开始玩起游戏。
李夕雾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他不可,身边男人没停过。商尧听到过无数有关她和男人在酒店,还是在他家的酒店同进同出的消息,他也只是淡淡一笑。
但就是吧。
狗之所以被称之为狗,是有原因的——
但凡李夕雾是和男人开房的,第二天醒来,房间门打开,总统套房外的幽寂廊道里,商尧面无表情地站在她面前。
然后,他扯动嘴角,轻哂一笑:“该回家了,李夕雾。”
纯纯有病。
大早上的吓死人啊。
李夕雾觉得他是个变态,是个神经病,正常人哪儿能做出这种事儿来?
李夕雾当初答应霍以南来南城帮霍南笙,主要原因,不是霍以南给的优渥条件,而是,想离商尧远远的。正好霍以南朝她抛出橄榄枝,她有了合适的理由,名正言顺地离开。
可是离开之后,又会忍不住犯贱地想他。
——这才是最丢人的。
思及此,李夕雾满面愁容,她嘴角扯起牵强的笑来:“既然如此,那我再和你说一件事儿吧,本来打算过阵子再说的。”
霍南笙好奇:“什么事儿?”
“我月底要回港城了。”
“你不是经常回港城吗?”
“不是,这次回港城,应该和以前一样,没有重要的事,不会再来南城了。”
霍南笙怔了怔:“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李夕雾手托腮,笑意松散明媚:“什么都没发生。笙笙,我是港城人,不是南城人,我来南城也不过是为了在工作上帮帮你。你可以轻松处理公关部的所有工作,你已经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了,再加上之前的公关部经理也休完产假,我也是时候离开了。”
人生有无数次的聚散。
霍南笙经历过许多次,却还是不适应:“不想你走。”
“要不你和我一块儿去港城?我敢保证,你到了港城的生活,绝对不会比现在差。你还可以加入我的公关团队,怎么样?”李夕雾眼里放着光。
霍南笙失笑:“除了你以外,我就没认识的人了,更何况我连粤语都听不太明白,还是算了吧。”
“行吧。”李夕雾说,“三十号晚上有个欢送会,我请了些朋友,你和霍以南记得来。”
三月三十号这天,是周日。
临近清明,南城近日落雨纷纷。
霍以南在公司加班,下午四点,提早下班,回来接霍南笙,前往李夕雾的欢送会。
李夕雾的朋友和她一样,都是些酒色之徒。
因此,欢送会定于“越色”酒吧。
她在南城待了半年时间,交的朋友比霍南笙二十多年交的朋友都要多。
vip包厢内里宽敞,一半是娱乐区,一半是休息区。
娱乐区有ktv,台球桌,麻将桌等娱乐设备;
休息区则是简单的沙发,茶几。
金色台面的茶几上,摆着密密麻麻的酒杯。
霍以南近些年越发低调,能不出席的场合都不出席。圈内人只听过他的名字,却没法把他的名字和脸对上。而欢送会的人员,李夕雾又经过筛选,她怕有人借此和霍以南套近乎,所以,几十号人,没有一个认得霍以南。
倒是有人认出了霍南笙。
“你是……前阵子和贺棣棠上热搜的那个女生,是吗?”
霍南笙瞥了眼身边的霍以南。
他坐在角落昏暗处,晃了晃手里的酒杯,橙黄色的液体在诡谲光影中摇曳,最后,没入他的唇齿中。他脸上的神情好似被酒精浸渍,浮浪懒散。
“嗯。”霍南笙回答。
无端又来了个女的,似乎是面前女人的同伴。
女人友善的目光落在霍南笙身上,陡然色变,“你……”
她同伴说:“你也觉得她很眼熟是不是?她是贺棣棠的朋友啦,前阵子和贺棣棠还传了绯闻,咱们圈内赫赫有名的小少爷,还传出被人包养的话题,太好笑了。圈内能和贺家齐头并论的只有霍家了吧?霍家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吗,叫霍以南?这些新闻媒体也挺没眼力见儿的,要是传霍以南包养贺棣棠,我还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