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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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划船吧。”庄子非说。

“……随你。”

路易斯湖湖水极为清澈,而因为水中的矿物质折射的蓝,在湖中划船就仿佛在天空中滑行一样。印第安人的独木舟划破水面,涟漪向船的两侧一波一波地推开,船桨拍打水面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正在拨弄人心底的水泡。独木舟的摇晃,让凌思凡觉得亲切,人生就是这样动荡不安,摇摇晃晃没有支撑,永远都不知道可以抓住什么。

“哎,”庄子非停下划桨的动作,低头从包里翻出了零食,“思凡,吃么?坐在船头一边欣赏美景,一边吃好吃的,是我能想到的最惬意的事了。”

“算了,不吃。”凌思凡说。

“……”庄子非似乎受到了很大打击,嘴巴张成“o”型。

见庄子非那样,凌思凡只好道:“那就给我点吧。”

“好……”感觉到凌思凡不想吃,庄子非在包里翻了很久,最后才终于选定水果干,期期艾艾地递给凌思凡。

可凌思凡却没有显得很幸福。

庄子非想:果然,今天的凌思凡,也没爱上零食。

那……美景呢?

终于,在湖面上又转了两圈后,庄子非有点紧张地问道,“思凡,你觉得……怎么样?”

“嗯?”

“你觉得高兴吗?”

“嗯,还不错啊。”其实,对于景色之类,他真没有庄子非那样地敏感。以前他就发现,庄子非可以注意到很多细节,比如柳叶上的晨露,花瓣上的月光,而凌思凡却只觉得是一个个物体。凌思凡是觉得,审美大概是要长期地培养的,他小时候天天只想着活下去,哪里会有心思观察一草一木。

“还不错?”庄子非显然非常地委屈,“我感觉得出来,你又是在说谎。”

“……”一直以来,凌思凡都以为他撒谎的能力是一等一地强,似乎就只有庄子非每次都可以戳穿他。想了一想,凌思凡实话实说道:“我的确是想回公司,继续处理工作的事。”

“回公司么?”庄子非很失望地道:“我却希望此刻可以永恒。”

凌思凡笑了笑:“因为我们是不一样的人,只有工作能让我很高兴。”

庄子非摇摇头,却没有说什么。凌思凡能感觉得到,庄子非的意思是不赞同他刚刚说的话,但是,凌思凡真的想不出来有什么更高兴的。

“所以,”顿了一顿,凌思凡又见缝插针地道,“你的那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还是带着别人去吧。”

“不,”庄子非很固执地道,“我仍相信,以后你会有不同的想法。”

凌思凡有点好笑地说道:“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想法?”

“唔,”庄子非说:“因……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改变想法。”

演技精湛如凌思凡,此刻也绷不住笑了。他被逗得收敛不住表情,半晌之后才郑重道歉了。

“思凡……”庄子非又说道,“我是说真的啊。虽然现在你不爱我,可是,你知道么,每一朵艳丽的玫瑰,都是从黯淡的花种开始的。”看着那不起眼的种子,谁也不会想到,以后会长出那样的花。

“算了吧……子非,”凌思凡再次道,“不是那个问题,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同。我……想要的就是更多的财富。”

“我,”庄子非说,“我喜欢的是漂亮的东西……最爱引诱对方展现出它们最美的一面,只有我能看到的美的一面。”

“所以,你的终极目标就是最好的照片吧?可以一直流传下去的那种好的照片。”普利策奖?凌思凡想,不对,普利策奖好像是给记者的奖……那么动物摄影类的最高奖是什么?凌思凡还真不清楚。

“终极目标?”庄子非却摇了摇头,“并不是的。”

“哦?”凌思凡觉得有一点意外,“那是什么?”

庄子非低着头,想了一想,而后突然一眨不眨地盯住了凌思凡的一双眼睛,目光竟锐利得好像鹰一样,他说:“是你。”

一瞬间,凌思凡的呼吸竟然一窒,心脏也露跳了几拍。

怎么回事——

“思凡,”庄子非再次补充道,“真的,你知道我喜欢小动物。可是,对那些小动物,我只是想拍下最好看的瞬间,走的时候从来没有任何留恋。不对,这样说也不太准确,即使当时有一点舍不得,也很快就会不再想念了。只有你,我想一辈子都能留在你身边,永永远远地看着你,不错过你任何一个动作、任何一个表情、任何一句话语,不管是好看的,还是不好看的,怎么样都不够。”

说这话时,庄子非的表情就仿佛是在轻风中静立的一幅色彩鲜艳饱满的图画,不动声色当中有浓烈的感情喷薄而出。

凌思凡愕然了。过了好半晌,他才有些犹豫地问:“子非,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

“我……”庄子非说,“我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最后觉得,大概,在高一时,我就已经有些被吸引了。”

“哈?”高一……?高一的他,不管如何小心翼翼,还是每隔两个月就会被一个亲戚送到另一个亲戚的家里。两年半间,所有亲戚的家他全都转过了,也知道自己非常地不受欢迎。高一是最最困难的时候,因为那时亲戚家的孩子也都在念高中或者初三,谁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够专心学习、准备考试。那一阵子,在某一家只要住了超过两个星期,凌思凡就开始担心会再次被赶出“家门”,也害怕会流离失所,总是不受控制地在头脑中演绎家族讨论、众人推诿时的情景。每次半夜醒来,凌思凡都会觉得挺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白天还没到来,至少几个小时内不会有坏消息,久而久之,他就爱上了每晚都会醒来几次的睡眠。

到了高二,他才终于“自学成才”,猛烈地拍亲戚马屁,在姑姑家住了整整一年,又在舅舅家待了八个月。高考结束之后,他便在一个英语培训机构找到了份助教的工作,从此开始独立生活,再也没伸手要过钱。

高一是他最惨淡的时候,狼狈得像野狗,他实在不清楚,那样的他有什么可喜欢。

“对,就是高一……可我当时并没能意识到那就是喜欢……你也不理我,无论我怎么威胁你、想帮助你你都从来不理我……”庄子非小声说,“那时,我没见过那样的人……表面看起来无比地阴郁,但是……却那么努力地活着。”

摄影师们都对捕食场景情有独钟,因为虽然有些残忍,但不论是捕食的还是被捕的,拼尽全力活下去的画面总是非常有冲击力。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

是啊,那一年……他那么努力地活着。无论过了多久,只要想起那段时间,凌思凡都无法做到心如止水、云淡风轻。

“直到现在你也是这样的,你从来没有自暴自弃过,总是很认真地生活,总之和别人不一样。”停了几秒,庄子非又说道,“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好人。”

“哈?”这倒是一个全新的评价。

“你为什么不怨那些人呢?你总是会告诉自己,世界就是那样子的,你自己持续努力就好了……我常常想,对于你的那些亲戚还有朋友,你为什么永远都不恨他们呢?为什么不觉得他们对不起你?换了别人,也许早就被负面情绪吞噬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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