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两位在浴室里进行检测的同事也有了结果。
他们那边发现的血迹并非在地上,而是在墙面的瓷砖上。
大面积喷射状血液……应该是王海涛还没死亡的时候,被凶手用斧子劈砍肢体而产生的。
几位警察拎着箱子,继续在客厅以及卧室到洗手间的过道上进行检测。
果真又发现了几处被擦拭过的血液。
死者是在卧室里首次遇害,随后被凶手一路拖拽至洗手间内,最终才完成分尸的。
可这一推断,却有着很多的疑点和矛盾之处。
王海涛租的这片城中村,几十栋楼的入住率极高,说是人满为患都不为过。
所以,无论凶手是在白天作案,还是在晚上作案,附近的房子内都会有人在家中待着。
这里的室内面积一般都是八九十平左右,隔音效果还很差。
如果其中一间房子内发生了杀人案,即便死者在遇害过程中没能够发出求救和痛呼声,光是凶手用斧子劈砍骨头分尸的巨大动静,也会引起临近租户的注意。
但王海涛已经死去三天了,他的邻居们愣是没有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从而报警。
至于更大的疑点,还是在凶手的作案过程上。
假若死者真是如推断的那样,在洗手间内惨遭分尸,那为何只有墙上喷溅了大面积血液,地面的瓷砖上却不曾检测到任何痕迹?
“可能是凶手事先在地上铺了什么防水层?”有人提出了猜测。
毕竟洗手间逼仄狭小,面积不大,随便带两层塑料布进来,就能把瓷砖给盖得严严实实。
可随即又被其他刑警提出了异议。
“带进来的确是不成问题,那要是带出去呢?”
塑料布也好,防水层也好,叠起来塞进背包里轻而易举。
但凶手要是再想把用过的、沾满鲜血的东西带出去,那就不是什么简单的工作了。
因为,整个案发现场里,需要被处理掉的不单单是铺在洗手间地面上的防水层,更多的,则是凶器斧头,是死者本人被砍碎的肢体尸块,以及王海涛的那一颗——
缺失的头颅。
刑警们又对死者家中,进行了里里外外、地毯式的搜查。
冰箱中也好,橱柜中也好,垃圾桶中也好……
所有能藏东西的空间被翻遍了,却都没有找到凶器,或是那颗被砍下的脑袋。
而除了血迹之外,王海涛的家中,连指纹、足迹、毛发……等其余物证,也没有被发现。
这就让现场的刑警们更加困惑不解。
不留下痕迹也就算了,凶手究竟是如何将大包小包的东西从死者家中带走,还不会在满是居民的城中村内引人耳目的呢?
前往门卫处调查线索的同事无功而返,叹气道:“这地界儿连个物业都没聘,大门口也没有安装摄像头。”
他们这组的带队组长沉思片刻,最后作出安排:
“那就扩大搜查范围,调取附近几条路上的监控录像,重点关注一周内来往的快递员和外卖送餐员,他们的职业便于进出楼道,甚至是居民的家中,还不会让人产生过多的怀疑。”
又叮嘱几句:“技术科那边,再麻烦他们查一下王海涛的外卖订单和网购记录……”
而远在a市的谈靳楚,在听完学姐沈芝兰简单的案情介绍后,则有了不同的看法。
“他们的调查方向错了。”
身穿纯黑运动服的年轻男警,在单位食堂跟程屹相对而坐。
他一边放下筷子,喝了口凉白开,一边对着手机,不疾不缓地淡声分析道:
“外卖员的送餐保温箱,对于几十公斤重的碎尸和斧头而言,还是太小,根本装不下。而且他们开的电动车续航较短,不利于运送并抛尸,且凶手具有较高的反侦察能力,行事谨慎,我不认为他们会多此一举地中途更换那辆厢式货车或面包车,再去油菜花田里抛尸。”
“快递员上门取件,倒是可以从死者家中搬出箱子运送碎尸,且很大程度上减少附近居民的怀疑。但是——”
谈靳楚盯着桌上的餐盘,面不改色,云淡风轻地说:
“普通人连在家里剁个肉馅儿包饺子都会发出不小的声响,那么,一个身高1米68的成年男性,在卧室里被杀,又在洗手间里被碎尸,之前还跟凶手们进行过剧烈的反抗和搏斗……附近几栋居民楼内,但凡有一个人在家,都绝对能听得到动静。”
坐在对面的程屹筷子一顿,放下猪肉馅儿的水饺,默默地喝了一口紫菜蛋花汤。
谈靳楚还在继续分析:
“用斧头劈砍人的骨头,发出声音是在所难免的,凶手们要想不引起怀疑,就得反其道而行之——制造出更大的噪音加以掩盖。”
“就比如……打扫卫生,还得是携带专业仪器、好几个人同时□□的那种打扫卫生,这样才能一次性提走案发现场的所有碎尸和物证,还可以大摇大摆地带回车上。”
“所以,”他提出个人建议,“……最好先调查一下,一周之内出入的家政保洁□□团队。”
谈靳楚的话,被沈芝兰转达到了b市刑警的手机里。
那边的同事们还没离开王海涛的家,看到信息后,思路展开,又主动跟谈靳楚取得了联系,想要进一步讨论分析。
“凶手……们?你是指作案者不只一个人?”
他们b市刑警对油菜花田的脚印和车轮印进行勘查,根据脚印深浅以及前掌和脚后跟痕迹,锁定了三组最可疑的脚印。
随后推断出,这有可能是团伙作案,凶手共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