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艺术家 第654节(1 / 2)
如果按照蓝星的标准,《哈利波特》也可以算作幻想小说,但如果将之定义为童话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
不过……
很快林渊就打消了写《哈利波特》的想法,倒不是因为小说分类的争议,主要还是因为这本书的篇幅有些长,林渊现在正处于咸鱼模式,不乐意写太长的故事。
以后再写。
现在找个短点的童话吧,之前不是发表了歌曲《童话镇》吗,里面的歌词里提到了很多童话,都是林渊曾经埋下的坑,不如就趁着这次机会再填上一个坑吧。
这样思考着。
林渊开始物色。
约莫过了十分钟,林渊终于挑选出了合适的作品,《童话镇》这首歌中,有这样一句歌词:“听说疯帽喜欢爱丽丝……”
林渊差点唱出来。
而这句歌词所指代的童话,名为《爱丽丝梦游仙境》,疯帽指的是疯帽子,是这部作品中的重要角色,爱丽丝则是这部童话的主角。
一个小女孩。
林渊感觉这部作品很适合用来和大卫进行文斗,因为大卫的童话是偏向于地球西方童话的感觉,恰好爱丽丝系列也是地球的西方童话,文斗两边的风格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还有一个关键在于:
这部小说非常的能打!
地球那边对爱丽丝系列的评价是十九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天朝作家沈从文先生出版过一部讽刺民国社会的小说《阿丽思中国游记》,即是模仿了该书的写作技法和风格,甚至假托过爱丽丝续集的名义以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
此外。
大名鼎鼎的西方童话绿野仙踪系列以及纳尼亚传奇系列,想法和创意也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爱丽丝梦游仙境》,这部小说被翻译成至少一百多种语言,衍生产物涉及绘画音乐戏剧服饰电影电视剧乃至广播剧和游戏等诸多领域,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好吧。
林渊承认,以上都是借口,他选择《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决定性理由是这部小说篇幅不长,他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之写出来,这是来自于咸鱼意志的选择——
爱丽丝系列有两部。
第一部好像也就七八万字,作为一部小说发表的话还是差了点意思,干脆把第二部也一起写出来吧,反正两部加在一起也不到二十万字。
林渊给自己点赞。
懒人也要有自觉。
再怎么咸鱼也不好拿几万字的小说去糊弄,两部一起发就没有这方面担心了,哪怕对于更新量很高的网络作家来说,一个月写出接近二十万字的内容,也算是努力型作者了。
单月更新五六十万字?
不用问肯定是开了挂的。
这时林渊忽然又冒出了一个想法,贝多芬有一首作品貌似就是《致爱丽丝》,虽然此爱丽丝非彼爱丽丝,但爱丽丝是谁本就指代模糊,具体情况已无从参考——
难道是联动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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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佛系3大爷】的盟主,为大佬献上膝盖▄█?█●,继续写,这波应该是联动的节奏了。
第六百零八章 打一个巴掌再给一个甜枣
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是一首脍炙人口的钢琴曲,作为地球无数非钢琴爱好者也相当熟悉的曲目,这部作品的影响力是全球级的!
不弱于《梦中的婚礼》。
林渊今年刚好要冲击曲爹,如果《爱丽丝梦游仙境》可以大爆,那林渊完全可以选择某个赛季,把贝多芬的这首曲子发出去打榜!
借着童话的热度。
这首曲子肯定能火!
至少可以稳一赛季啊!
甚至就算没有童话打基础,《致爱丽丝》也能火,但有热度不蹭那不是傻,林渊非常善于自己蹭自己的马甲热度,名其名曰“联动”。
想到这。
林渊的眼神终于变得认真起来,这样一来《爱丽丝梦游仙境》发布的意义就不仅仅是一部选择用来和大卫进行文斗的童话作品了,还关系到自己今年的最终目标:
冲击曲爹!
任何涉及到今年最终目标的事情,林渊都会格外的稳妥,为此他甚至可以克服自己近期身上的懒癌,要不让影子也出动?
毕竟他要稳健。
而童话《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部充满了瑰丽想象的作品,主角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在百般无聊之际发现了一只揣着怀表且会说话的白兔,为了追赶着它,爱丽丝不慎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
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同一块蘑菇,吃右边就变矮,吃其左边则又长高,在这个世界里,似乎所有吃的东西都有古怪。
她还遇到了无数奇怪生物:
比如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三月野兔、睡鼠、素甲鱼、鹰头狮、丑陋的公爵夫人等等等等,当然还包括《童话镇》里提到的疯帽子。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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