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艺术家 第82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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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洲的官方毕竟还是官方。

除非涉及公事,否则大多时候都不能有自己的态度。

他对此还挺无所谓的。

真正让林渊有所谓的,是林渊发现金木的电脑上竟然还有部落软件——

“你怎么能用敌人的东西呢?”

“……”

金木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看来这位的火气还没消啊。

“总归要知己知彼的嘛,通过部落可以得到一些博客不容易看到的消息。”

“有什么消息?”

“这几天没什么消……”

金木说着,顺手打开了部落,结果脸色就变得有些古怪起来,话音也戛然而止。

嗯?

林渊顺着金木的视线,看向他的电脑,结果部落上一条推广消息映入眼帘:

【竞技漫画第一人与楚洲第一动画公司合作,倾力打造篮球类运动竞技动画,为第四十四届蓝运会助威献礼……】

————————

ps:给小透明一点机会,再刷一下存在感,你们是不是以为接下来该上老贼的故事了?

第七百四十章 灌篮高手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

林渊在看到部落这段大张旗鼓的宣传之时,脑袋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

我什么时候说要出篮球竞技类动画了?

他会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自然也简单至极:林渊一直认为自己是体育竞技类漫画第一人来着。

凭什么?

就凭《网王》啊!

这可是林渊以影子之名出道的处女作,而且是一画成名那种!

那部落推出的这位竞技漫画第一人是谁?

“原来是何大俊啊!”

旁边的金木已经点进了宣传标题,而后发出了类似于感慨的说明,倒是恰好解开了林渊的疑惑——

虽然林渊仍然不知道何大俊是谁。

“何大俊是《篮球之火》的作者,这部作品你肯定知道吧,当时还被秦洲引进,所以我们很多秦人都看过,它也许不是蓝星第一部运动竞技类漫画,但却绝对是蓝星有史以来最火的运动竞技类漫画,也因此何大俊被称为运动竞技类漫画的天花板,而创作这部漫画时的何大俊才二十岁!”

金木认真的做着介绍,然后画锋一转:

“直到《网王》发布!”

两部漫画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作品,关于《篮球之火》这部作品的具体记忆要追溯到很多年前,今年的何大俊已经四十五岁了。

在影子出道前,《篮球之火》是最火的竞技漫画。

影子出道之后,《网王》则以更优异的表现,打破了何大俊的成绩。

这里要说一下。

虽然运动竞技在小说题材中属于彻头彻尾的冷门,但在漫画行当里,运动竞技类题材还是颇有市场的,这点大概和漫画可以直观勾勒出无需想象的画面感有关。

总的来说还是冷门,但起码没有在小说里那么冷。

尤其是《网王》火了之后,运动竞技类漫画就更有生机了,部落漫画那边甚至有运动竞技类作品进入热度前十的迹象。

对此现象贡献最多的是影子而非何大俊。

讽刺的是,做出这个贡献的影子已经和部落分道扬镳。

而经过金木的解释,林渊算是听明白了。

何大俊那部作品的成绩,大概可以对标地球早期的《足球小将》?

同样的经典,但同样又被后来更加火爆的运动竞技类漫画超越,毕竟岛国有那么两代漫画人着实妖孽。

“他们玩的很大。”

继续阅读宣传新闻中的内容,金木道:

“何大俊的新作品叫《篮球之心》,是他上部作品的姊妹篇,不过这部作品他打磨了很多年,部落那边也非常重视,决定动画漫画一起出,漫画先更新一点内容,大概是为了让部落漫画掌握先行的流量,合作公司确实是顶级,声优好像也打算找顶级的那批,不过他们这个漫画第一人的说法倒是引发了很多争议,你看看评论区……”

林渊凑过去一看:

“竞技漫画第一人什么的,确定不是影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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