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 / 2)
所以庶出的就是庶出的,没有本事让娘家人帮忙。他的科举之路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头?
王娉婷和高氏大战了三百回合,不分胜负,王娉婷的嘴都干了,高氏也不像以前那样还在地上撒泼扫灰。
“想要叫我搬出去,那得你丈夫说了算!只要你行服让我们搬走,我二话不说,不然的话,姥娘还就在这里住下去了!许子山可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主儿,他这就是仁义,不像某个人,不知道羞耻,还没嫁人呢,就跟男人私奔,我傲世你,直接找根绳子吊死算了,别给人丢脸了!”
王娉婷不甘示弱,“你就是想跟男人私奔也没有那个本事,长成那样,谁看得上?我和我丈夫是两情相悦,这年头,还有的昂大嫂子的污蔑自己小叔子的事儿,这小叔子还供着人家一家子的吃喝,说到忘恩负义,有些人才真的是忘恩负义。呸,从今以后,别想从我这里拿到一文钱,让他们自生自灭!”说不了,那就经济制裁。王娉婷也不是没有办法。
但是高氏却不怕,从这里拿不到钱,她不会找许子山那?谅这许子山也不会不给自己一家子用钱的!
而屋外准备过来看一看自己的姐姐和朋友的王婀娜和高子衿,却再也没有进去。
这种情形,可不是他们能想像得到的。就王婀娜来说,王娉婷每次回家,都显得很温婉,很和顺,也会说自家过的不容易,上上下下那么多的人。都靠着她吃喝,虽然王婀娜觉得王娉婷是自作自受,可是谁知道她在家里是这副样子,完全成了泼妇了。
以前那个美艳照人的大小姐,完全消失在时间的洪流里去了!
“岁月是把杀猪刀!四娘说的真对!”高子衿很有感慨的说道。美人变泼妇,真是让人感慨颇多。
他们现在都各自程家,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了。小时候的那点别扭,就完全不成问题。
高子衿也是故地重游,知道王婀娜嫁到的是在汝州,所以找了她,而王娉婷也同样是如此,只是这变化也太大了。
王婀娜说道:“大哥和二弟都说许姐夫太浮躁了,都不跟他们来往,这些年大姐姐供着大姐夫科考,银子没有少花,可是却一点儿用也没有。我们也劝过大姐姐,既然不行,那就找个别的营生做起来算了,只是大姐姐却不同意,一直要大姐夫继续靠。上次竟然想去京城找四娘,说让四娘帮帮忙,我大哥直接把人给骂回去了,说她要去京城找人帮忙,那就别认他们这门亲了!”
四娘如今身份高贵,哪里是她一个秀才娘子能去找的?何况小时候的情分,也就那么些,大姐还真当自己有那么多的面子呢。到京城,能不能见到四娘都成问题。
只能说是异想天开,要是每个和四娘认识的人都去找四娘,那么四娘都忙不过来了。
何况,王婀娜也听说了,当初自己的大姐和大姐夫的事儿一出,叶家就不和他们家来往了,这是太丢人的事儿,四娘对大姐这样的人也是看不上的,可惜她还没有自知之明,去了京城,有没有性命留住都成问题了,这样攀关系的。
“你大哥做的对呢,如今可不比小时候,小时候玩在一起,是没有什么利益纠纷的,开开玩笑那是没有什么,到了京城,那就是两回事了。”高子衿成了亲,当了母亲,已经比小时候稳重多了。
算了,就当她没有见过王娉婷一样,这样的人啊,开始她还同情她过的不好,如今觉得自己何必同情呢,这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当初她要死要活的非要跟着那许子山,如今是好是坏,都是她自己该承受的。别人根本就管不着!
“我过几天就回去了,你自己好好保证。”高子衿说道。
“嗯,要是见到四娘,替我问个好。”她也不求四娘能记住自己,好歹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岁月是把杀猪刀啊,每个人在这把刀下,都过的各种不一样。年少的伙伴如今各有各的前程,王婀娜庆幸自己把持的住,没有和王娉婷一样,被一个好皮相给迷惑了,而把自己落入那种境地。
而因为有了王娉婷的对比,她就显得格外的乖巧了。所以也得了一门不错的婚事,如今和王娉婷一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
而高子衿看着越来越远的汝州城,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太多愁善感了,这根本不符合自己的性子啊,她可是要好好的享受自己以后的生活。得亏自己没有嫁给像四娘说的那种凤凰男,不然真的成了落了毛的凤凰不如鸡了!
作者有话要说:凤凰男是个社会问题。
岁月是把杀猪刀!
听了亲们的建议,据说这样能防止机器盗文,俺试一试!
☆、第201章 奶娘
“快点快点!这还有一条呢,这边,这边。”叶四娘和叶六娘看这庄子上的人在捉那溪水里的鱼。
这些鱼虽然不大,只有一根手指头那么长,不过叶四娘他们吃过庄子上的人送来的已经腌好的,特别好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这溪水里长大的原因,肉质特别的鲜嫩可口。
现在连八娘都跟着一起在吆喝,看这庄子里仆妇们和一群小姑娘捉鱼。
付氏也只说让她们注意安全,别掉进水里就好了。
这日子过的特别悠闲。
不过只是这鱼捉起来捉的多,只是收拾起来,特别的麻烦,非要一个一个的都收拾干净了。那么的小,好几百条,简直是没有耐心的人是干不出来的。
幸亏这里都有下人,不然叶四娘如今的生活习惯,已经不习惯做这种活儿了,完全适应了有人干活自己享受的节奏。
“四娘,你不是已经学会骑马了吗?什么时候也教教我,我还不会呢,我想要一匹马,可是我娘说我又不会骑,要什么马?等我学会了,我看我娘怎么说。”其实是叶大太太心疼银子,觉得买一匹好马,自少要得好几百两银子,而且还得熬专门看马的人养着,要是爷们,平时骑马出去,用的还频繁,可是一个女孩子家家的,白养一匹马,那真是浪费银子。
“我也是刚学会呢,哪里能叫你,我看以后你不如让大堂哥教你好了。”叶四娘说道,这骑马可不是别的,一个不好,摔下来,她也接不住啊,何况自己就是半瓶子的水平。
叶六娘只好不再提这个事儿,不过很快,他们就要去桃林里摘桃子,这边庄子上的大白桃一直是受人欢迎的,不仅自家喜欢吃,就是送给别人,也都得到了别人的喜欢。
只不过桃子不容易保存,后来庄子上的人有的想起来了把桃子晒干了做成果脯,然后秋天和冬天也能吃。
所以这些桃子才没有真正的浪费掉。
这一片桃子起码有个十亩地的大小,据说每棵桃子树都有好几十年了。但是长得不高。
看管桃园的人每年都会给桃树修枝,所以都是朝四周生长的。
一棵桃树大概只有一人高,也不需要抓们爬树,就能摘到。
不过这边的人却告诉叶四娘她们,摘桃子容易让那个手脸痒痒,因为桃子上有那种毛,一个不小心,这皮肤就沾上了,沾上了就痒。
主要是不像让叶四娘他们几个千金小姐过去,要是出了事儿就不好说了。
叶四娘他们准备象征性的摘一篮子桃子,然后就看大家伙儿忙着。
“七娘和八娘也去看看吧,整天在屋子里呆着也是无趣。”付氏对叶七娘说道。
叶七娘如今倒是很少和她们一起出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热,还是因为别的,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其实叶七娘是懒得跟那些庄子上的下人在一起,觉得他们穿的不好,整天都喜欢说闲话,且干得是粗活,比自己不知道要低下多少,和他们在一起,那就是自己也跟着低下了。
于是,如果不是非去不可的时候,她是不去的。宁可在自己的屋子里干坐着,也不想跟她们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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