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恪在家。
林简站在院门外踌躇片刻,最后还是抬手推开了门。
沈恪两个多月前对他说过,他人经受的,你必经受。
而事已至此,无论接下来进门将要面对什么,惊涛骇浪也好,诘问质疑也罢,他都受着。
有了这样的心理建设,他整个人反而冷静下来。
怕什么呢,他近乎自暴自弃地想,大不了就实话实说,承认自己喜欢同性,又能怎么样?
——反正也没说是谁。
阿q精神的力量支撑是立竿见影的,林简平复了一下急促的呼吸,开锁进门,而臆想中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沙发上没有冷脸等待盘问他的人,反而是最不常用的厨房里,亮着一盏明亮的灯。
林简换鞋进屋,走到厨房门口,沈恪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很自然地同他打了个招呼:“回来了,今天这么早?”
当然早,打飞车赶回来的。林简梗了一下,反问道:“你不是更早?”
沈恪人高腿长挡在厨台前,身后的人完全看不到他在摆弄什么,听他这样问,也没回身,只是很轻地笑了一下,说:“下午参加一个行业协会的座谈会,结束就直接回来了,正好,一起吃个夜宵?”
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态,沈恪一切如常。至此,林简那颗一晚上跳得杂乱无章的心脏终于堪堪归位,他默默呼出一口气,说:“好……对了,你在做什么?”
沈恪一手托着一个碗底转过身,颇为无辜地用事实回答:“还能做什么,晚饭啊。”
林简看清了碗里的食材以及垃圾桶里的送餐盒时,很难不眼前一黑。
好吧,如果把顶级食府送来的外卖倒进家里的碗中,也能勉强算做了一顿“晚饭”的话,那他确实无话可说。
“我去洗个手。”林简说完离开厨房,洗完手后看见沈恪正在将碗碟端到餐厅,犹豫片刻,还是直接奔向二楼。
整个二楼都暗着,林简拍亮一盏壁灯,快步走进书房,看见长案上依旧还在原位的那几本书时,紧绷了一晚上的神经终于彻底松懈下来。
万幸,看样子沈恪确实还没上来过。
但这样惊心动魄的经历,他再不想还有下一次了。
林简脚步很轻地走过去,将那几本书摞好抱起来,准备带回自己的房间。
蓦地,掌心被硬物硌了一下,视线中出现了蓝色一角,是其中一本书的书签滑落下来。
林简顺手翻开书页,要将书签放好,而下一秒,他原本清淡的眸光倏然冻住。
强大的记忆力体现在了最不该发挥作用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