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又因此得到了各种好处,看到了不该看到的光芒。
失去力气般,方渡燃瘫倒在后座上,心脏被人狠狠地揪住,一把一把地在用力挤压。
他觉得痛。
方渡燃一向不认为自己有多么地差劲,尽管他是一个异于常人的高中生,他身体流着跟别人不一样的血液,他在对待他人的时候也不卑不亢。
高二开学的第一天,他在教室里伸手从地上把“迷路的小朋友”郁月城拉起来的第一眼,他觉得这人长得真好看,皮肤好白,活了十七年没见过这么好看一男的,可郁月城朝他伸手,是因为他就是那个“好朋友”。
他见到安靖阿姨,心怀敬重和感激,他都有记住每一件事,得到的每一点善意,他把这些大大小小的光亮和好都收集起来,他都怕那些好太重了,他承受不起。
现在他知道自己是真的承受不起了。
他所有的吸引力都来自于自己已经遗忘的过去,这事实即温暖又荒唐。
难怪郁月城对他百般纵容,难怪阿姨对自己一见如故,还要收他做干儿子。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完全忘掉的,那个过去的自己。
是个鲜活的生命的自己。
可是方渡燃现在不是了。
他没有郁月城回忆里那么好,他自打对自己有印象以来,他就从来也不是什么乖巧优秀的好孩子。
他甚至都不记得郁月城了,完完全全的不记得。他连他亲妈都忘了。
这和陌生人有什么区别?
过去的自己对他来说,就是个陌生人,郁月城对他来说也是。
他在……他是把郁月城放在眼前来认识,来交往的,郁月城眼里不是,都不是,郁月城看到的根本不是他。
方渡燃心里百味杂陈,这答案真的太摧折人心。
郁月城记住过去的他快七年,七年有多长,是他从来到实验室到现在那么长。
七年后郁月城还可以对以往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一举一动里都携带曾经的气息,用旧的雨伞不舍得扔,做过的标本保存得小心翼翼,提到那个“好朋友”总是温柔的。
那个人在他身上刻满痕迹。
他想得太简单了,刚认识郁月城时,一句觉得他亲切,就成了理由,被他信了。
他是谁啊?叫方渡燃的现在应该是什么人啊?
是胆小一点的omega都不敢上前说话的,是走在学校里,alpha们都要给他让路的,郁月城说他亲切,他居然就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