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人们对于“适者生存”常常存在一个理解上的误区,认为自然界是有意识地去寻找那些最强壮、最聪明、最多产或者最凶猛的物种,让它们延续下去。
之所以容易落入这样的理解陷阱,是因为人类正好是地球上满足上述条件的物种。他们的确具有超越其他物种的能力——最主要是在大脑的表现上,他们逐渐掌握了各种超自然的能力。我们是这个星球上最聪明、最善于掌握各种技术的物种。因此我们可以满怀自豪地说,我们是在进化过程中最接近终点的胜利者。然而,今天依然存在的每一个物种都有自己的家谱,远超过人类那样的源远流长,而人类以外的绝大多数物种都不会那么聪明、强壮、多产、凶残。
从更具象意义的观点来说,大多数还活着的人类,并不会个个都聪明、强壮、多产和凶残。但其中的那些怪胎,比如连环杀手,却经常具有上述品质。
告密者和模仿杀手无疑都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打个比方来说,告密者就像头脑简单的鳄鱼,头脑简单地锁定一个目标,一旦时机成熟、足够接近了,就瞬间发动攻击,攫住目标,然后凶猛撕咬。结束战斗后,开始锁定下一个目标。
在告密者作为“少女杀手”的那个年代,他的确不愧“鳄鱼”的称号。
但是,告密者为什么留下他的第三位受害者,也就是方晓晓呢?方晓晓就像是弱小的波斑鸟,鳄鱼为什么不吃掉它呢?这是一个无法解释的问题。
鳄鱼非但没有吃掉它,反而与它和平共处,甚至放弃了自己食肉的本性,这就更加难以理解了。
而现在产生的一个新问题是:假如这波斑鸟的生命受到了威胁,鳄鱼会挺身而出,甚至以死相救吗?当然,在自然界里,鳄鱼和小鸟的关系可到不了这地步,但是放到人类生活中,情况则难以预料。这是摆在警方面前的一个难题:他们要在同时面对两个杀手的情况下解救受害者,还是与其中一个杀手联手解救受害者,或者同时面对这两种可能性?
麦涛掏出手机,又看了那短信一眼。提示真的是太少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警方的行动要从半个小时之前说起。
依照麦涛和艾西的建议,警方迅速在媒体上发表了有关告密者的声明,并很快得到了回应。中国人与西方人不同,并不会有那么多人打电话胡乱提供线索的。
在中国,一旦与警方沾边,普通民众下意识地都愿意绕着走。
于是便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那是一个服装摊的老板,这位女士患病在家休息,刚好看到电视节目,就打电话给警方说,告密者正是跟自己一样的服装摊老板。近两年他与老婆合伙开店,不过这两天小摊都没有开张。市场管理人员已经发出警告,但是联系不上这两人,想必下个月是不会租给他们了吧。
这样的说法正符合麦涛的推断,而最重要的是,这位报警者居然还曾受邀去过告密者的家。
太好了!刘队马上带人过去查看,警车一路呼啸着来到了告密者的住所。
刘队是第一个冲进去的,随后是麦涛。艾西根本没动地方,悠闲地在楼下抽烟。他觉得房子小人多,进去了也是起哄,没有太大意义。
麦涛自然没有艾西这份轻松的心态。他们扑了个空,告密者已经离开,床上还扔着他换下来的衣物,那张字条也没动地方。他看了看那简短的留言,留言没有写明要去哪里,看来必须告密者与凶手通电话才能知道。
没有地址,也就失去了方向。刘队懊恼不已。
麦涛相对平静,坐下来试着解读这房子里的一切:典型的小两口的住所,桌上还放着两人合拍的艺术照。当然,看到了照片,他们便轻易地辨认出,那里面笑容绽放的女人正是失踪了三年的方晓晓。
房间收拾得很整洁,自然是出自方晓晓之手。窗台上摆放了诸多盆景、花卉,使这小小的一居室里显得生机盎然。还有些显然出自女孩之手的刺绣饰品被安置在一边,床铺大概也是按女孩的要求,都是嫩粉色的。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解释了麦涛之前的怀疑。虽然凶手可以控制、监禁被害者长达数年,然而这里始终不存在监禁的可能性。这就说明,方晓晓后来是自愿跟告密者在一起的。受害者对绑架者和凶手产生了同情心甚至是感情的现象,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然而这些都不足以为警方提供真正的帮助。找不到告密者和凶手,就无法解救方晓晓,更无法破案。
麦涛又拿起那字条去看,看到那上面弟弟的署名时,他感到一丝寒意。用得着表明自己的身份吗?就算告密者再傻,也知道这是自己身为凶手的弟弟干的。凶手执著于此,正是在强调他和他的亲密关系。也因此,他对背叛的容忍度就更低!
时间拖得越久,局面就越糟糕,可是他们去哪儿找呢?根本无从下手。
忽然,麦涛的手机响了起来,有个不知名的手机发来了一条短信。
不,还不是一条,而是连续四五条,就好像不让他收到,决不罢休似的。
短信很简单,只给出了一个地址,多余的字眼一个没有,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没有。
这短信是谁发来的?
麦涛只能想到一个人。
那个还活着的恶魔。
该不该信任那个恶魔,麦涛不知道,可既然眼下没有别的办法,也只好试试看了。
当麦涛向刘队报告这件事的时候,后者感到莫名其妙:正在紧要关头,自己为什么要带人去那个地方?麦涛不作解释,只强硬地顶了一句:“爸,你去不去吧?你不去我去!”
刘队是麦涛的岳父,听姑爷来了这么一句,知道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是不会这么说的。
好吧,去就去!
于是,刘队带领部分精干警力,火速赶往现场。
警方行动的时候,方茗,也就是唐彼得、水哥,总之不管什么身份吧,他正坐在那人的车里,也向着同一地点赶去。
那人一边开车,一边放下手机,笑了笑:“我想麦涛总该收到短信了吧。”
“麦涛?这名字有点耳熟。”方茗一路上沉默不语,只在这个时候才歪头去看那人,忽然又冒出来一句,“你是谁?看起来很眼熟。”
“啊?”那人咧了咧嘴,“你连我也不认识了?!靠,你……那你还记得你有个女儿吗?”
“记得。”
“叫什么名字?”
“方晓晓!”
“good!你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一百遍,想想她的脸。你可别把这个也忘了!”
“哦。但是,你是谁?要带我去哪儿?”
“唐彼得!”那人笑道,“我是你的好兄弟啊!虽然你病得不认识我了,可我始终是你的兄弟。一定要相信我,我是去带你找你的女儿。记住了吗?把这个也默念一百遍!”
方茗点点头,像个孩子似的开始背诵起来。
那人苦笑地摇了摇头,“太慢了,我真是太慢了,拖到了这个地步,也许不会得到什么好结果了。”
他很苦恼地叹了口气,一脚油门踩到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