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回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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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场演唱会没有办法取消,非要进行下去的时候,萧秋风就已经计划好,如何让这小女人安全的离开香港,东南是林家的天下,在这里,林秋雅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这个女人。

“秋雅姐,真的是你,小悦真是太想你了。”一个热情的拥抱,两个女人,已经紧紧的贴在一起。

“哦,我还以为小悦有了萧大哥,把我这个姐姐给忘了呢?”呵护的拍了拍天颜悦的背,林秋雅嘴角带着一种坏坏的笑。

天颜悦脸红,羞气的用手在林秋雅的腰间搔动着,叫道:“才不会呢,萧大哥是萧大哥,秋雅姐是秋雅姐,我一个也不会忘记的。”

萧秋风也走了下来,说道:“好了,小悦交给你了,完整无缺,我先走了。”

林秋雅却很是仔细的审视了天颜悦上下,然后有笑了笑说道:“萧公子,你还真是让人有些失望,这么好的机会,竟然不知道把握?”

这么多人,也只有萧秋风能明白她的意思,好像没有把这个小丫头泡上床,失去了拥有这个女人的机会。是一件很遗撼的事。

萧秋风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一旁的天颜悦并不知道,她早被林秋雅卖给了眼前的男人,反而问道:“萧大哥,你不与我们一起回去么?”

“我在香港还有些事没有处理完,需要多呆几天,你先回去吧,有机会再联系。”现在香港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他当然要趁这个机会,好好的收拾收拾,而且他要找的人,还没有找到呢?

天颜悦一听,已经放开了林秋雅的手,冲到了萧秋风的怀里,重重的一搂之后,然后抬头,在他的脸上狠狠的吻了一口。

“萧大哥,我会想你的,每天都想。”知道要离别,这个小丫头已经忍不住的哭了,躲进了车里。

萧秋风没有劝慰,这小女人的事已经告一段落,没有必要再纠缠下去,他也不是真正的木头,当然知道,天颜悦已经对他有了依赖的心理,早离开,早好。

“哦,原来有美相伴,我说呢,连我这天香国色的大明星妹妹也没有兴趣,萧公子果然不愧是风流公子,走到哪里,都不缺少女人。”林秋雅看到了露丝,也露出一抹少有的惊讶。

这个西方的女人,简直就像是一团火,身体无处不带着诱惑的气息,应该没有男人可以抗拒的。

露丝没有等到林秋雅靠近,就已经冷声的开口了:“不好意思,如果你不是叫柳嫣月,那么,我不想认识你。”

她是一个杀手,根本不能与人太过于靠近,现在她感兴趣的,却是刚刚才从天颜悦口中知道的这个被称为未婚妻的女人。

她有些想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可以配得上这个男人。

林秋雅一震,这个女人好冷,虽然她也一向被称为冰美人,但与这个女人相比,却还逊了三分。

萧秋风已经上了车,露丝连墨镜也没有取下,更没有一句告别,车子立刻飞扬急速的离去,而天颜悦,躲在那车窗后,盯着萧秋风背影,凄然的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此刻已经零晨二点,路上很安静,车里也很安静,露丝已经听完了萧秋风叙说的经历,她没有回过头来,因为她不敢,当一种凉意在脸上滑动的时候,她才惊然的发现,那是泪,她流泪了。

“运用你所有的力量,帮我找两个人,一个是刀,一个就是何向南。”萧秋风一点也不客气的吩咐道,让这女人做事,他已经习惯了。

露丝也习惯了,她并不知道这种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如果你不帮我,我就会死,死在别人手里。”每次听到这句话,就算是再不愿意,露丝也必须帮忙,她不能让这个男人死在别人手里,这是属于她的权利。

所以,慢慢的,只要是这个男人提出的要求,她似乎就没有拒绝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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