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2)
纳兰明桑在呆楞片刻后,突然放声狂笑起来:“哈哈哈……泓泓!萧王爷,你看,这叫法倒也别致!要不本世子也这么叫吧?”
若樱迎着萧冠泓看向自己黑润润、水光熠熠的眼睛,故意忽略纳兰明桑张狂的笑声,硬着头皮呐呐地道:“我不过是听老爷子这么叫,觉得……觉得……”
她听那个瘦削的老爷子就这么叫萧冠泓,觉得很顺耳,有时候会把“泓泓”两字放在唇舌间暗暗咀嚼,这会只顾着卷轴上的东西,忘记有外人在场了,无意中冲口就喊了出来,这会子窘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萧冠泓凝视着若樱脸上骤然升起的红晕,心里一软,唇角若有似无的翘一翘,接过她手中的卷轴时顺势握住了她的柔荑,然后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低低的道:“往后无人时就这么叫,我心悦之。”
“嗯!”若樱虽一脸尴尬之色,但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
纳兰明桑最见不得他们两人旁若无人的亲密行径,在一旁大煞风景地道:“凤王,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赶紧看看,正事要紧。”
若樱被纳兰明桑的喊声惊醒,见萧冠泓正但笑不语,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觉得自己脸上热热烫烫的,忙把纤手从他的大掌中挣脱出来,装做把耳边散下的几缕青丝别到耳后,侧头对着纳兰明道:“也是个图腾,不过跟我的不一样。”
萧冠泓见若樱转开视线,便微微一笑,闲适地展开手中的卷轴,一看之下却发现卷轴上果真有一个图腾。那是一个霸气横生的青龙图腾,色泽明亮,一条嚣张的青龙正张牙舞爪的盘旋飞舞,神情亦是活灵活现的,好似即将腾云驾雾从卷轴上冲出飞向天空。
萧冠泓好看的眉头不由自主的拧起,感觉这个青龙图腾非常眼熟,忍不住凝神细想自己曾在哪里见过。
这时,纳兰明桑走了过来,漫不经心的瞟了一眼,却马上低声惊呼:“青龙?”
蓦然,明月满脸惊诧的捧着手中的卷轴走过来回禀:“王爷,这副好像是腾王的画像。”说罢将卷轴呈给萧冠泓。
萧冠泓掩下心底的思绪,若无其事的接过卷轴,展开和若樱一起观看。却见卷轴上绘有一个身材高大且昂藏挺拔的男子。
这男子一身寒光闪烁的盔甲,头戴长缨,肩披红色的披风,强劲的右手紧握腰间的佩剑。一张棱角分明却英俊非凡的脸上面无表情,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剑眉如刀,长飞入鬓,清冷深邃的眼眸带着几分杀戮的寒意,优美的唇线抿的紧紧的,浑身散发着一股不近人情的冷漠的气息,整个人不怒自威。
这正是车遇的腾王,兼骠骑大将军宇文腾的画像。
萧冠泓和若樱心里疑窦丛生,还未来得及开口,却听到纳兰明桑道:“这里还有一张,也是腾王的。”
经过这半会的功夫大家都很淡定了,不再像先前那样惊异不定。若樱接过纳兰明桑递过的来卷轴匆匆扫了一眼,一脸平静的宣布:“我知道了,青龙图腾原来就是腾王身上的文身。”
这张卷轴上面的宇文腾没有甲胄加身,着一袭深青黛色便服,领口和袖口都暗绣银钱,衣服松松跨跨地挂在宇文腾健硕的身躯上,用一条镶着绿松石的腰带随意系在腰间,任凭一小片结实的胸膛露了出来,但在左肩偏向胸膛的地方有一块辟邪文身,那文身只有男子的手掌大小,却同另一张卷轴上的青龙图腾并无二致,如一个模子脱出来的。
萧冠泓接过来细细端详了片刻,微蹙着眉头,以修长的指尖轻揉着额角,心里却感觉非常震惊,因为这两副画,让他骤然想起一些忽略了的事——这副青龙图腾他曾在宇文腾的身上见过一次。
同时,他努力回想着宇文腾在熙京和自己说过的那些怪力乱神之事。
当初宇文腾恐他不信自己所说,曾解衣给他看过身上的青龙图腾,那时萧冠泓虽然有些狐疑,却因若樱失踪而弄得心神大乱,根本无暇顾及到别的,只对宇文腾说此事容后再议。
后来发生的事太多,他和宇文腾始终不得空,这件事便搁置下来。如果不是这会子看到这两副画像,他早就忘还有这么一桩事了。
他前思后想了一遍,又仔细端详画像片刻,肯定地道:“不是宇文腾,我和他打小就认识,算得上是发小,光腚的时候都见过,小时候他身上并没有什么图腾和文身,这个青龙是后来出现的……再则,他虽是大将军,一身气势威风凛凛无人能及、但他自小文武兼修,长大后文韬武略样样精通,整个人是文采奕奕又不失儒雅气质,算得上是个儒将,可画像之人却把男性的刚猛发挥到极致,想来……”
他停顿了一下,看着纳兰明桑,意味深长地道:“想来这画像之人跟世子你的情形差不多,也是宇文腾的先祖,而且若樱那个赤鸟图腾色泽鲜艳,这个青龙图腾颜色鲜明,皆不是寻常物件,难能可贵的是,还能像胎记一样长在身上,并且在家族子嗣身上代代相传!这个还好说,可以理解为遗传,只是你头上的银发是怎么回来?乍一看好似个独角,也是你家族里世世代代相传之物吗?”
纳兰明桑心里却明镜似的,当初他听到柳青娥回禀过,知道宇文腾身上的青龙图腾已现身了,并且有一件寒光森森且怪异的鳞甲,但他自是三缄其口,绝口不提这些事,若是说出来,要怎么解释的清?
不过萧冠泓将这事说出来更好,他也用不着遮遮掩掩找理由了。
纳兰明桑毫无退缩之意的与萧冠泓对望,沉默了一会儿,认真地道:“也不尽然,几百年以前也许是代代相传,但后来不知为何故银发却消失了,本世子往上追溯的几代祖先头上皆是黑发,一根银发也无,只到了本世子这一代,生下来就有一撮银发在额头。”
若樱在一旁闻言,过细的看了几眼纳兰明桑美人尖上的那撮银发,叹了一口气,同情地道:“生下来就有啊?真可怜,世子你没被你父王和母妃当成怪物丢掉吧?”
纳兰明桑被她气的额角青筋直跳,按捺着脾气,冷冷地道:“本世子运道好,遇到的都是些有眼力见儿且识货之人,父王和母妃知道此银发乃极致尊贵之物,满心欢喜欢的将本世子视为福星,一向是疼宠有加,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接着,纳兰明桑还哪壶不开提哪壶:“比不得某些人,出生就被父母搞丢了,寻回来也是爹不亲,娘不爱,皮疼肉不疼的,换成本世子,早离家出走了。”
若樱左耳进右耳出,压根没被他刺激到,反而有些好奇地继续问道:“那你眉心的白砂痣呢?应该是真的吧?难不成也是娘胎里带出来的?”
纳兰明桑这才心平气和了,如玉的手指抚了抚自己眉心那颗细长的白砂痣,回想了一下,简单地道:“这个不是娘胎带来的,十岁左右它自个儿长出来的。”
萧冠泓的手指有节奏的轻扣着轮椅的扶手,发出轻微的“嗒嗒”声,他推敲来推敲去,问若樱:“若若,世子头上的银发跟你凤族的图腾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凤族几百年不曾出现火凤王,不就因为你手臂上的那个玄鸟朱雀一直未能出现?”
若樱一怔,难道自己叫他一声“泓泓”刺激到了他,居然也弄个这么亲密的昵称。
纳兰明桑简直被这两人刺激的要抓狂了,刚去了个“泓泓”,却来个“若若”,这是要肉麻死谁啊?忍不住不满牢骚地抱怨:“王爷,你称她为若樱和凤王不就行了,何必又多弄一个外号?若若,若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喊糯米呢!”
萧冠泓满脸不豫地斜睨了他一眼,眉峰挑高,霸气十足地道:“为了区别对待,不与你们这些俗人混为一谈,本王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以后就叫若樱若若,这名字是本王的专属,谁都不许叫,否则,别怪本王手下无情,杀无赦!这次念在世子你是初犯,暂且不予计较,若你下次明知故犯,定叫你身首异处。”
他一双漂亮的凤眸寒光闪烁,墨发无风自动,说到后来竟是威风凛凛,王者气势带着杀意腾腾铺天盖地而来,仿佛谁敢叫若樱一声若若,他就格杀勿论,霸道冷厉的模样倒教人不寒而栗。
尽管萧冠泓说的气势汹汹,占有欲十足,若樱却抿着嘴唇嫣然一笑,甜蜜的感觉渐渐地渗透到她的心底,想着:两人相处,贵在情深,很多事情不足为外人道也,肉麻就肉麻吧!当成有趣就行。
纳兰明桑长眉一动,桃花眼一眯就要发作,但他想了想,算了,真打起来也落不到什么好处,这必是姓萧的使得激将法,不外乎是想千方设百计的想将自己撵走,这厮嫌自己碍眼?他还就不遂他的意了,偏要做个抽不走的铁砣螺!
明月和清风自是不敢发表什么反对言论,倒是明月有一疑问:“王爷,综上所看,北玄太子额上的头发和纳兰世子一样,皆是前几代祖先没有,到喾太子这一代才重新出现,凤王的赤色的朱雀图腾同样如此,如此这般的话,腾王前几代的祖先应也是没有图腾,可为什么图腾和异发消失了几百年,却又出现了呢?当初又是因为什么原因消失呢?”
不愧是萧冠泓的得意手下,问得问题是犀利而又直接。
若樱颦着黛眉苦苦思索了片刻,直言不讳地道:“他们的我不清楚,但凤族是因为有一代女王陛下不知何故而失踪了,从那以后,后面代代的凤女皆失去了朱雀传承,所以一直没有火凤王出现,且那位女王陛下失踪后不久,南方的火凤国便遭遇了一场天大的浩劫,地龙翻身将兴盛一时的火凤国变成现今的南海,自那以后,凤族的血嗣也越来越稀少……不这,既便是现在,每代凤女死后都会扶枢到南海去水葬,算是葬于故国的意思吧。”
“南海……”屋内几个人都不由得将注意力放到这个地方。
萧冠泓和明月清风之所以对南海饶有兴致,是因为萧冠泓的一身武艺正是南海老叟所授,南海老叟谁都知道他是在南海之滨结庐而居,只可惜,不知多少人跋山涉水而去,想拜在他门下学艺,但到了南海之滨就会迷路,不要说找南海老叟,能摸清方向寻个出路都不易。
不过因为有纳兰明桑在这里,他们几个都绝口不提南海老叟之事,反而心照不宣的将话题错开,讨论参详起另外的卷轴,因为除却那些破破烂烂的卷轴以外,其它不是像手扎一类的笔记,就是落月山那些怪人的脸谱,有整个的人的,有专画脸的,有分开的五官,就跟一个初习画的人在涂涂抹抹,想着怎么把笔下的人画到最英俊威猛。
……
再说凤歌见若鸾哭着跑了出去,脸色一变就要跟着追去出,不料却被赤焰出声拦住去路:“你还是让她自己好好想想吧!如果你这会去劝她,反而适得其反,她越发哭的厉害,孩子见到娘,无事哭三场,她一哭,你心一软,指不定什么都会由着她,到时你怎么同族中人交待?”
若樱正要下塌的双腿不由得一滞,心知夫君说的有理,在若鸾凤女的身份没被戳穿以前,若鸾是个天之骄女,每天快快乐乐的不知忧愁为何物,有他们夫妇和凤族的族人护着,除了病痛能折磨得她掉眼泪,几乎不知哭泣为何物,举凡她看得入眼的东西,既使是龙肝凤髓,凤族和喾太子都会尽量帮她弄到手。
可自打若樱被找回,若鸾算是尝到了世间平凡女子的一切苦楚,没经过风雨吃过苦头的她一时难以接受这也很正常。唉!凤歌叹了一口气,心想,搬出凤临阁势在必行,昨天凤族的族长凤舞已对自己下了最后通碟,再不将凤临阁还给火凤王,就会带着全族的人来赤凤候府亲自收回凤临阁。
纵然凤族血脉稀少,族人也不多,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或者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是王族后裔,华贵、矜持的贵族气派和排场十足,绝非寻常人家能比。凤族的人不在朝廷做官,但故国王室留下的钱财却令他们子子孙孙用之不尽。而且都是些死忠派,只维护火凤王的利益。
族长凤舞虽只是个双十年华,唇红齿白,分外俊秀的男子,可魄力十足,在族里行事是大刀阔斧,铁面无私,更兼小小年纪一身功夫已至臻境,摘叶飞花皆可伤人,不但在族中威信极高,便是北玄皇族对他也是礼遇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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