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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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疯女人好凶啊!她只是这样轻轻问了一句,她就这样责骂她,静知心里气得发慌,不过,仔细一想,想到这女人满嘴疯言疯语,脑筋也不清楚,也就不想与这个女再谈下去。

她撑起身想走,却被疯妇人抓走。“不准走,拿着这个与我对决。”她抓起一沓整整齐齐的白纸张,‘咚’的一声砸到了静知的面前。

“我要十万股期货要不要?”她神色凌厉,语词犀利,咄咄逼人,完全把静知当成了仇家。

“要。”

静知本想甩开她的手,怕她又反击自己,淡淡地吐出一个‘要’字。

“好,这里有两百万股北极星,如果你买下,你敢不敢要?”

“要。”“胆子真够肥的,再来,我这里整整有二十七间上市公司的联线控股,你要得了多少?”

疯妇出口的话让静知想起了沈世雄击败刘云天的那绝狠的一招,二十十七间联线控股,静知望着二十七捆厚厚白色纸张摆在自己面前,让她背心发麻发黑,她手里的白纸不多,也就是钞票不够厚,她就算是随便买一捆都会撑死她,刘云天就是败在了这上头,包括那个从国外过来的黑衣男人,也是如此,他们都被这二十七间上市公司吓住了。

“还要不要?”妇人冷咧地冲着静知大嚷。

“不能要了。”静知摇了摇头,脑袋嗡嗡作响,是的,她不敢再要,真要了,她就会倾家荡产,与刘云天走一样的路,身负几千亿巨债,唯一将自己步入黄泉之路。

疯妇人见静知满面惧色,用手指抚了抚额上的秀发,片刻间,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沈世雄的厉害之处,用这一招,他在香港股市称王称霸太久了,小妹仔,想赢他,得自己想办法呢!”

“你手里的钞票不够厚。”她一把抽走了静知握在手里的白色纸张。又随便提起面前白色纸张一捆,‘咚’的一声砸到了静知的面前。“你瞧,我随便放出几百张你也吞不下去,怎么办呢?”

“是啊!怎么办?”静知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切地抓住了疯女人胳膊,满面期待地望着她。

“阿姨,告诉我,怎么办?怎么才能打败他?”这是打败沈世雄的根本,是疯妇人点醒了她,沈世雄使得是什么招儿,铁锁链舟,火烧赤壁,他把自己雄厚的二十七间上市公司全部弄成了联线控股,这就是他数十年来咤诧风云数十年的奥秘与绝招,他仗着自己有财有势,得天独厚,所以,设下了这道关口,用这一招逼死了多少香港股民,用这一招打败了多少想弄死他的人们,想到了刘云天惨死在小轿车下的一幕,想到了自己父亲与弟弟在蓄意纵火火灾鬼哭狼嚎的一幕,静知想报仇的心是那么急切。

疯妇人呆呆地凝望着静知,脸上的皱纹渐渐舒展,她呢喃了一句:“怎么办?怎么打败他?”

她好像是在对静知说,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突然,她抱住了自己的头,开始哇哇大叫起来。“疼,好疼,疼啊!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我不知道……”然后,疯妇的叫声越来越凄凉,她抱着自己的头,象一个苍白的鬼魂一样在屋子里乱窜,最后,她追逐着墙角的一只白老鼠冲出了那间草屋子。

静知心急火燎地追了出去,不过,待她气叹吁吁追到先前那条小溪边时,已经看不见疯妇人的半个人影了,只能听到那一声又一声美凄惨的叫声。印遍了山谷,在山谷中久久地回荡,听起有些骇人,可是,静知感觉自己并不害怕,反而,还有一丝的焦急,她现在不惧怕那个疯妇人了,同时,她还挺看重疯妇人对她所说的每一句话。

恰在这时,山那边响起了一阵焦灼地呼唤声,是汤斯翰的声音,浑厚的男音里蓄含着浓郁焦灼,抬腕看了一下表,才发现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难怪他会找来,她都消失快三个小时了还不自知,将手卷面了喇叭状,她冲着声音来源的方向回答:“汤斯翰,我在这儿,在这儿啊!”

边喊着,连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奔过去,当她跑下一个小山坡,便看到了汤斯翰与十几个身着绿色军装,长得五大三粗,高大威猛的男人正爬上山来。

“汤斯翰。”她急忙奔下了山扑进了汤斯翰的怀里,汤斯翰紧紧地搂住了她,怀中真实的感觉,让汤斯翰高高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

“亲爱的,你到底去了哪儿?”汤斯翰话语仍然透露出浓烈的焦急,刚才,他带着这几个兄弟几乎都找遍了樱花岛的每一个角落,后来,是米诺兰提醒他该上山顶来看一看,果然,女人的完好无损让他嘘了一口气。

“山上野果子挺香的,所以,我上山来采野果子啊!”举起手,她将手掌上的两个野果子亮在大家的眼前,几个军人相视而笑,即然找到了人,那么,他们回去也好向阎上校交差了。

“走吧!咱们回去。”汤斯翰拥着她,见她一个劲儿往上面看,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急忙想询问过究竟。

“看什么?”“没看什么!”静知脑子里回旋着那个疯妇人念了那首诗:“三江之中,风浪不息,火烧赤壁,铁锁连舟,如履平地,欲破曹公,须用火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静知知道破沈世雄二十七间联线控股的奥秘就在里面,可是,她把这首诗念了几千遍,也没能找出它真正蕴含的秘密。

疯妇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念这首诗,而且,她断定,那个疯妇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她以前,肯定是玩股票的。

见她平平安安,毫发未伤地回来,米诺兰高兴极了,急忙奔上来紧紧地拥住了她。“林姐,你还以,还以为……”米诺兰没有说出来,她怕说出那些不好的句,她真的以为林静知被她们的敌手抓走了。

“诺兰,我只是上山采了一些野果子,挺甜的,来,你尝一口。”她把左手上的野果子递了一个好姐妹,米诺兰伸手接了过来,低下头就咬了一大口,慢慢地咀嚼着。

“嗯,真的好甜。”

“你也不嫌脏。”阎上校俊美面部线条柔和了许多,用手敲了一下米诺兰的头,看着她将整个野果子全部吃掉。

米诺兰见静知归来,暗自向汤斯翰使了一个眼色,汤斯翰剑眉微拧,扫视了一下众,犹豫片刻,手掌缓缓向自己的衣服口袋摸去,掏出那只狗尾巴草戒。

恰在这时,鬼灵精的米诺兰已经跑到他们住的房间里抱出了已经被精心修剪,包装过的七色野玫瑰花朵。

“汤爷,给。”她将七色野玫瑰塞进了汤斯翰的怀中。

静知转过身,看了看汤斯翰怀中的七色夜野玫瑰,玫瑰是用七种颜色凑成的,红,白,蓝,黄,紫,绿,颜色鲜艳,花朵娇嫩,看起来娇嫩欲滴,哇!这花好漂亮啊!她刚想发出赞叹声,却不想汤斯翰当着众人的面儿,笔直单膝跪地,将手中那枚弯弯的狗尾巴草戒举到她的面前。

“知知,嫁给我吧!”

没有一句表白话,直接直入了求婚的环节,这事太唐突了,静知没有想到汤斯翰会在这座孤岛上向自己求婚,米诺兰率先鼓起了掌声,一片掌声如雷贯耳,大家都在期待着,然而,面对众人火辣辣的目光,静知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过通透,羞涩之余,她的思路十分清晰,她想到了沈雨蓉,汤斯翰如今是沈雨蓉的未婚夫,虽然,她们还没有正式结婚,可是,他凭什么给她求婚呢?仅仅只是因为她们滚过一晚上的床单吗?与江萧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感情岂非是短短旦昔就能抹去,先不说,她爱不爱这个男人,至少,这个男人还不是自由身,所以,她没办法说他说出‘好’字。

“汤斯翰,开什么玩笑?”她淡淡地笑语,然后,越过他的身边,笔直绕进了那间阎上校暂时让他们居住的丝竹房子,也许静知的反应早在男人的预料之中,他抬手摸了摸鼻子,尴尬地咳嗽了两声,提脚撑起身,抱着七色夜玫瑰,还有手上的狗尾巴草戒,步伐匆履地向丝竹子房子奔去。

身后传来了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他没有去理会,急切地推门而入。

“知知,这里条件有限,只能暂时用这个,放心吧!回香港后,我一定会去为你打造一个非常物别,款式新疑的大钻钻,让天下女人都羡慕死你。”

其实,汤斯翰这辈子从来都没有向一个女人表白过,更是从没有向一个女人求婚的经验,所以,他说话有些笨拙,在心里练习了好多遍,可是,想好的话在面对静知时,一句也没能说出来,是他太紧张了吧!毕竟,他们之间夹杂了太多的东西,他们第一个孩子,还有她父亲与弟弟的死,还有香雪欣,沈雨蓉,还有失散的这三年岁月,还有她为他生下的那两个孩子,儿子虽然在他身边,可是,女儿却流落在外,他迟迟不敢向她表明身份,其实,是因为心里太怕,也许是因为太在乎了,他怕她会拒绝自己,所以,他一直就迟疑着,不过,等有些事告一个段落,他就会将一切真相摊在知知的面前,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先用戒指套牢这个女人也不是不可以的。

“等我打好后,我拿它向你换,好不好?”

他的语气带着一定的乞求,静知看着他,想云淡风清一笑,可是,她笑不出来。

“不好,汤斯翰,有些玩笑我开不起,所以,请收回你说出的话。”

她正儿八经地告诉他,让他不要对她开这种玩笑,这玩笑有些过火。

“我没有开玩笑。”男人幽黑的眸子没有一丝的轻浮,俊美的面容上更是不见一丝的吊儿郎当。

“汤斯翰,你并非自由之身,再说,我也从没爱过你。”

“我知道。”他当然清楚她估计什么。“放心,知知,回去后,我会处理好与沈雨蓉的关系,总之,这辈子,我非你不娶。”男人的话有些狂邪,带着略微的霸气。

“我不爱你,我一直都是透过你在望着另一个男人,你明白吗?”她的话让他心口弥漫过一阵浓郁的喜悦,胸口一片抖颤,她的意思是说,她还爱着他,还爱着江萧,这就已经足够了。

“我知道,我不介意。”当然不介意,接得这么顺口,如果他果真是汤斯翰,不是江萧,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他还会这样脱口而出,连一秒也不会考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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