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都说林听是天才,学习能力强,有天赋,不需要努力也能轻而易举地拿下省状元。
但只有林听自己知道,她不是什么天才,只不过在学习与生活上,明白一些事情更早,懂得一些道理,同时有自己的节奏与安排罢了。
在一鸣惊人以前,再有天赋的鸟儿,也要韬光养晦。
林听整理书的时候,一个不留意,怀里的一整骡书本全掉落在地上,她弯腰去捡,视线里却突然出现一只粗壮有力的手。
那人蹲下身也帮她捡书。
林听顾不得捡书,就先微微颔首,说了一声“谢谢”。
“不客气。”声音有些沙哑。
待到那人抬起头来,林听才微微一怔,眼前的男人有些熟悉,可又想起不起在哪里见过。
只不过,他眉角处好像有一道拇指长的疤痕,碎发遮挡,但又隐隐约约。
也不知为何,林听心中总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接过书,道过谢,就想离开。
刚抬脚离开时,身后的男人喊住了她,“林听。”
林听顿住,有些讶然,他知道自己的名字,林听转身,上下打量他一眼,礼貌地问:“你好,请问我们认识吗?”
男人穿着厚厚的皮袄,里面是一件针织毛衣,他说:“你不记得我了?”
林听带着歉意笑了一下,轻轻摇摇头,她的确不记得这个男人。
莫非是她以前的同学?
“我是你以前的初中同学,”男人顿了下,注视着林听的眼睛,又说,“曾志强。”
林听愣了许久,才将眼前的男人同记忆里那个混社会的初中同学联系起来。
“是你?”林听没什么好语气,但尽量还是把那些糟糕的情绪收敛起来,毕竟,据那些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很久了。
曾志强说:“对,我出来了,其实出来很久了。”
林听没什么兴趣,反而想要离开。
经历过那种事的受害者,即便再包容再坚强,也不会同施暴者有说有笑。
林听此刻已经给予了他最大的尊重。
曾志强晃了晃手里的书,说:“那个,我闲着没事,就来看看书,听说你以前很爱在这里看书,光线很不错。”
“你来过?”林听有些惊讶,那的确是她从小到大最爱去的位置,可他怎么会知道?
曾志强点点头,指了指一个单独的位置,笑着说,“现在步入社会了,才知道读书有多可贵。”
“嗯,”林听觉得他们之间大抵是没什么好叙旧的,抱着书的手紧了一些,但心里的恨意却少了不少,时间会冲淡一切,更何况,当年的确是她把这人送进少管所的。
林听说,“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去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