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禄山听了两句,微笑颔首,武将们多有懂得突厥话的,见他露出赞许之意,便也跟着唱了起来。数十人的歌声汇聚在一处,掠过水面,传得很远。乐工们各自低头缄默,而有的汉人官员们不懂突厥话,神色尴尬。
安禄山笑道:“这是草原上突厥人传唱的一首短歌,意思是:‘让我们将敌人团团围困,让我们跳下马冲锋陷阵。让我们像雄狮吼声震天,让敌人的力量削弱殆尽。’”[2]
他素不讳言自己本是胡人,起于微贱,但起事之后,自然也十分在意汉人官民们如何看待自己,借用“四星聚尾”“金土相代”之谶造势,力图让天下人相信,大燕乃是天命所在。他命孙孝哲从长安搜罗乐工舞伎送到这里,也正是为了以礼乐彰显大燕之正统。
乐工雷海青的那番言语,却不止直斥他不配听大唐皇帝听的乐曲,更是明言他所建立的大燕,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僭伪王朝,不配与那位皇帝缔造的真正盛世相提并论。饶是他心性坚忍,杀人如麻,被说中心事,也不免难堪,嘴唇微微发抖,直到将那乐工肢解,才终于松了口气,于是命人赏赐绮里美酒和金珠宝玉。
而绮里——这一天她喝了很多酒。她比她从前的主人李白更加善饮,但今天心情极好,竟然喝醉了。去年十二月叛军进入洛阳,到今日正好八个月。这八个月,是父亲惨死之后,绮里难得快意的一段时光——也许还不是最快意的:她最怀恋的,还是扮成婢女,留在那个人身边的日子。但她还是很高兴,以至于当这种快意被突然打断,戛然而止时,她也并未感到愤怒。
伯禽拿着那把她给他防身的短刀,躲在门后,在黑暗中将刀刺进了她的肋下,随即慌乱地松了手。短刀的大部分锋刃,都留在了绮里的身体里。冰凉的刀锋和随之而来的剧痛,让她从醉意中清醒,她咳了几声,强忍着痛道:“你将灯点上罢。”
他还真的点上了灯。
她没有拔刀。这一刀刺得太深,若是不拔,兴许还能多活一刻。她平静地感受着剧痛,这种痛,反而好像让她活了过来。过去的三十年她四处奔走,只求颠覆这个她恨极了的唐室,恨意让复仇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变得虚无。若是没有识得李白和他的歌诗,她的一生,大概也就这样虚无地过去了。
“天然呢?”她问。
伯禽的声音在颤抖:“我将他送走了,你,你要杀我,就杀我一个。”
绮里笑了:“为什么?”
烛火昏暗,映得伯禽年轻而微丰的脸庞多了几分棱角,只是他一说话,就又成了她所熟知的那个孩子。他鼓着两腮,像是积攒了很久的力气:“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原来是这般景象。伯禽不能坐视。”
绮里又笑:“是了。‘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胡兵、豺狼……你也觉得……他也觉得……我们……是……逆胡?”
伯禽用力摇头:“我家在西域住了几代,谱牒无存,到底是不是凉武昭王的裔孙,是不是姓李,甚至……甚至到底是不是汉人,我……我也不知道。你总是以为,胡汉之辨关系重大。就算、就算关系重大,我们家这样的身世,又有什么好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