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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节 重开学馆(1 / 2)

沈嘉木知道后大喜过望,虽然现在分成两拨学习,待遇还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总比什么都不让做的好。

阿波又说还要请卓玛来上课。锅庄里没有生意,他们又受云丹牵连,不敢回察雅。卓玛和丈夫贡布,还有两个儿子达美和桑杰,这个冬天就准备住在洛隆了。所幸那时候大部分财产都在锅庄里,被卓玛换成珠宝和茶叶带了过来。

吐蕃人居然突飞猛进,从不开学馆到有了女夫子,沈嘉木喜心翻到,他对锅庄如何经营好奇已久。

沈嘉木顾不上喝酒玩乐,这段时间,他将汉地的启蒙书《千字文》、《仓颉篇》誊写好,连带刘仲、李长风也被抓包成了童工。三人两人日抄夜抄,抄了十本。

汉地已经有活字了,吐蕃还是雕版印刷,而且只有很大的寺院才有印刷经书,文字典籍也大都是经卷,还有历书。反正学生也不多,抄抄就好。

阿奴他们这些主子们的学堂还是放在上次那栋楼的三层,明亮宽敞,亨珠,果儿等小娃子在最底下一层,那里本是仓库,窗户很高很小,像牢房似的,光线不好,又阴又冷,沈嘉木虽然不满意,但是无可奈何。

宴会还没有结束,上次那些头人们知道了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的事情,刘仲的婚姻问题再次被摆上了桌面。这次齐美无计可施,刘仲对着阿奴打躬作揖,许下种种好处,就差割地赔款,阿奴没奈何,只好两人一起出面说之前是闹别扭,实际婚约还在。众人终于见到阿奴,见她小小年纪已经是个少见的美人,自己家的姑娘们还真比不上,只好罢休,转而赞叹起刘仲艳福不浅,刘仲被说的面红耳赤。

穷布头人看见沈嘉木,陡然发现这个王子舅舅虽然跟吐蕃汉子比个子不高,但是丰神俊朗,人物出众,刘仲跟他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暗道上次怎么没注意,没鱼虾也好啊。

抛下刘仲,转头对沈嘉木献殷勤。沈嘉木见阿奴似笑非笑,心中警铃大作,推脱有事,落荒而逃。

当晚,齐美带着阿奴就上门了,开门见山,列出穷布许下的种种好处,沈嘉木把头摇的像拨浪鼓。刘仲歉意的笑笑,对齐美说:“舅舅有妻子的。”

耶?齐美楞了一下,忙说道:“有妻子又有什么关系,你们汉人贵族还怕妻子少吗?也不要你养。”

刘仲对舅舅一挑眉,自求多福吧。

最后阿奴看自己爷爷有点不高兴了,暗暗叫苦,这个死脑筋的先生得罪完奶奶,得罪爷爷,他还要不要混了,学馆还没开呢。

阿奴想来想去,憋出一个祝英台来:“爷爷啊,不是他不想娶妻,实在他心有所属,容不下别人。”

呃,有故事听,齐美的耳朵竖的长长的。

阿奴不禁莞尔,爷爷就像是个老小孩。

她瞟了沈嘉木一眼,沈嘉木被她看得头皮发麻。阿奴清清嗓,煞有其事:“中原有个公主,你知道的,中原的贵族女子不准出门的,公主淘气,偷偷的装成男人跑到书院读书,夫子也在那里,两人住在一个院子里。。。”然后是长长一段两人如何一起读书,一起逃课,一起挨罚,一起做诗,一起学琴。。。总之,两小无猜,耳鬓厮磨,颇为罗曼蒂克。

沈嘉木垮着脸,没有表情。刘仲和沈青娘、十二等人埋头耸肩,揉着肚子不敢出声。

“后来,”阿奴加重语气,见众人热切的看过来,得意的点点头,当然,忽略夫子的幽怨眼神,她继续编:“夫子是只呆头鹅,始终没有发现公主是个女子,爷爷,你知道的,中原女子扭扭捏捏的,不敢直说。”

是这样,齐美点头如捣蒜。

“公主暗示来,暗示去,拖到最后,中原皇帝找到了公主,命令她回去。中原的公主没嫁人前,只能住在皇宫里,哪也不能去。公主这次偷偷逃跑,皇帝很生气。公主知道回去就再出不来了,只好告诉夫子,她有一个妹妹,想嫁给他,要他赶紧上门提亲,夫子傻乎乎的答应了。没想到公主不在的时候,皇帝给她定了亲,是遥远的北方,白山黑水之间的一个王子。公主等啊等啊,等了好久,等不到夫子。夫子正在考试呢,他想考上了能当官,然后他再去提亲。等他赶到京城,按地址找到了皇宫,那个可怜的公主已经嫁人啦,车队都出了长安城好远了。夫子才知道自己误事啦,追着车队,一直追到国境外,可是生气的公主再也不愿意看见他,懊恼的夫子对着她的车子发誓‘今生今世绝不娶妻’。”

齐美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沈嘉木,怎么又这么笨的男人,公主也是,看上了直接把人拉到哪个僻静的地方,不就什么都搞定啦,中原的女人磨磨唧唧的真是麻烦。想起自己的目的,他咳嗽一声:“那个,既然公主嫁人了,男人嘛,再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阿奴见自己浪费了一堆口水,爷爷还紧咬不放,嗔道:“爷爷,人家发誓过了呀。哪能说话不算数。”

那倒是,吐蕃人最重誓言,既然沈嘉木发过誓终身不娶,那也是没奈何的事,唉,那个公主真笨,夫子也是聪明面孔笨肚肠,一个女人怎么会看不出来。

后来。刘仲问:“要是你爷爷一定要做媒人。。。”

阿奴得意洋洋:“只有继续编咯,说那个公主死了丈夫,跟夫子又死灰复燃,夫子这次逃难,公主还在等他呢。。。”

刘仲佩服。

沈嘉木满脸铁青,阿奴虽然帮他解了围,也让他沦为笑柄,看看,连向来没有表情的老七脸皮都在抽。

阿奴拉拉刘仲:“夫子到底有没有成亲?”

“呃,定亲了倒是,因为我耽搁了,本想这一两年内成亲的,谁想。。。”刘仲想起自己害的未来的舅妈还待字闺中,就觉得愧疚,想想又愤愤的说:“他才二十三岁,最喜欢当先生,装老头,老是欺负我,以前还不准我叫他舅舅来着,逼我叫他先生,说只有我这么一个学生,外甥多的是。”

怪不得,常常看见舅甥两人斗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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