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那么小能记事么?
“至于我手上这疤。”莫成意拂过绑了护腕的手肘,冷嘲热讽道,“是我的好父亲叫属下将我丢走,那人拎着我的后衣领子在林中施展轻功,我的手臂戳到了尖利的树枝所致。他将我丢在峨眉山下的破庙里,我把伤我的树枝拔出来还用了三天时间。”
“我在破庙住了数不清多少年,向来被冷眼相待,从没听说过有人在附近寻丢了的孩子。”
谁都觉得他是烫手山芋,莫成意是这样想的,事实如此。
遇见萧明潇那天这句从来如此笃定的话语才稍作修改,变成了“也不是谁都觉得他是烫手山芋”。
那天没有什么特别的。
他好不容易寻来的野果被胡仙庄的小孩砸烂尿脏,自己又挨了好一顿打,脸蛋挂了彩,最后还是只能蹲在庙里挖草吃。
双手刨地挖出七八根带泥的草,放在鼻子边闻了闻,确认没有尿骚味,这才用庙里凹坑积下的雨水清洗草上黄泥。
吃草也能维生,但会饿得很快。
洗完草时他已经饥饿万分,几乎是狼吞虎咽,他从草根吞起,泥腥味塞了满嘴,草的汁水苦涩难以下咽,然而这对于刚挨饿一天还受了顿打的莫成意来说已是珍馐美味。
不远处传来说话的交谈色,他嚼着草抬头,第一眼看见的是萧明潇的父亲萧策。
萧策见了他表现出的厌恶并不出奇,莫成意置若罔闻,继续干嚼他的草。
萧明潇顺着他父亲的眼神好奇地打量过来,他一入目,莫成意便呆愣起来。
他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
被丢弃前,他与母亲在妓院同住,也并非寡见少闻,可他从没见过纯粹的漂亮。见到萧明潇之时便会觉得这人美成这样,便是披个麻袋也漂亮。
萧明潇好像也同样凝了他一会儿,随后兴奋地抛下他父亲,大踏步朝他走来。
该如何形容萧明潇看他的眼神呢?
那时的莫成意只会在见到干净的果子才会露出那样欣喜的神情。他必须要藏好,才不能让他辛苦找到的果子染上腥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