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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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不大,只有一家客栈,这里地处黑斯廷的东南部偏僻地方,因为远离大路所以很少有商队来光顾。不过这几天这唯一的客栈可热闹起来了。

两天前一位古怪的武士住进了客栈,当侍者带着武士上楼时说了句“先生您请。”他的大腿就被一把细剑刺了一个透明的窟窿!

另一名侍者端着饭菜送到房间后,自作聪明的说了句“小姐请慢用。”结果他也被抬了下来,大腿上同样被扎了个透明窟窿。

万幸这位武士剑法卓越,既没有割断腿上的动脉也没有碰到主要的筋骨,两个倒霉的侍者被大夫看过后都是需要休养几天等伤口长上就没事儿了。

这下所有侍者都不愿意去伺候楼上那位古怪的武士,最后还是油滑的老板亲自出马才搞定,他上去一句多余的话也不说,狡猾的老板硬是用“是”和“好”完成了武者所要求的服务。

在老板的交代下,侍者对这古怪的武士既不敢冷淡也不敢热情,只能默默地祈求着这位先生或者女士早点离开他们客栈。

就这么提心吊胆的过了两天后,几位武士带着马车也赶到了客栈。

几位武士将马车赶到后院,搀扶着黑牛进了客栈,几个小子将黑牛扔到桌子边上一个椅子里就不再管他,马上叫酒叫菜,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快速的吃喝起来,连黑牛这个伤员都拼命的往肚子里塞东西,好像一路都没吃饱似的。

“你们可真慢啊~~”一个分不清男女的阴柔声音从楼上缠缠绕绕到传下来,那轻眺的尾音儿让几个武士差点儿将塞进嘴里的东西都吐出来。

第一章 乱世序曲 113 代价

那个古怪的武士显然和这些人是一伙儿的,他发现这几个小子在下面吃饭后,自己婀娜的走了下来。

因为接触久了大胡子对这位已经稍有些抵抗力,他努力将嘴里的肉强咽下去,然后喝了一大口酒顺了一下后才说道:“都是些小路,马车走得不方便,我们已经加急赶过来了。你那边办的怎么样了?”

“哼哼~~”一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冷笑后,这位分不清性别的武士抖动着他那略微尖锐的独特嗓音说道:“我出马还有办不成的么?军部那位没和我聊几句就痛快的把文件给批了,这次给咱们四个名额。”

恐怕不是‘痛快’是‘痛苦’吧……大胡子在心里邪恶的想着军部那位的难受样子,这位爷的‘特色’还真不是正常人能接受的,即使不正常的也没几个能受得了他的。

青黑色的武士装,银色的徽章,一把两指宽带细长刺剑随着他的步伐轻敲着大腿叮叮作响。一个瘦高的武士走到了桌前,掐着兰花指将一份军部的文件交给了大胡子。大胡子马上打开文件逐字逐句的研究起来,他不是不信这位武士的话,只是实在无法正视这位能从军部抠来四位新兵名额的武士的‘英姿’。

几位同桌的武士们都停止了吃饭,一个个低着头像乖学生似的谁也不肯抬起头来看一眼这位声音阴柔的武士。

那位武士也不生气,略带玩味的看着这几位已经在角斗场上都搏杀过几次的佣兵斗士。

如果仔细看起来,这位古怪武士其实长得并不丑,五官端着的一张脸因为略施薄粉而显得稍微白了一些,一张薄薄的嘴唇因为一点点胭脂而变得稍微红润了些,狭长的眼睛因为尾角的略微上挑而显得阴沉中挂着几丝妩媚,如果不是那个狭长的鹰钩鼻子将整个人显得阴气十足,这个样貌完全可以说是中上等的漂亮。

可惜他那刮得青惨惨的胡子茬将这张还算漂亮的脸蛋衬托得出奇的别扭,让人总觉得自己在面对着一个长了胡子的大姑娘,而且还是那种怎么也挂不干净的连鬓胡子!

这位就是火焰斗士佣兵团排在第二位的妖怪,妖男莫塞。他的全名只有排在第一位的团长妖怪地狱三头犬柏洛斯才知道。

“黑牛,这一路你辛苦了,不过再赶一下你应该就能到家了,军部给的伤残费还有你这几年跟着我们赚的钱都在我这儿,等你到家了我一分不少的都交到你的手里。”莫塞细腰一扭,轻飘飘的坐到了黑牛的旁边,受了伤的黑牛脸上立刻就白了几分。

“你这孩子就是太粗鲁了,马上就要回家了,也不打扮一下自己。”妖男好似怜惜般轻轻捏着兰花指,慢慢的将黑牛头上沾着的杂草摘了下来,而黑牛脸色不止更白,现在头上也冒出汗来。

妖男对贵族的礼仪有着变态痴迷,如果他主动接触谁而对方毫不回应时,妖男会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甚至不惜为这点儿小事而跟对方决斗!

可如果你回答了,是说‘谢谢男哥’还是‘谢谢男姐’这实让人难以把握,一但说错了妖男同样认为是侮辱,同样要面临被决斗的邀请。

“谢谢你,男哥”黑牛把心一横,博一把拼了。

妖男一愣,接着他的脸色马上就阴下来,可是看了看黑牛那已经冒汗的额头以及苍白的脸色,他又忍了下去而没有发作:“叫男姐,你看大家都这么熟了,你也不看看我的样子,总是爱胡乱的叫。”

黑牛确实没有敢抬头看上一眼,否则的话如果发现妖男上妆了,他一定喊‘男姐’。

见到妖男没有怪罪黑牛,几个骑士都松了一口气,这都马上快到黑牛家了,如果这头笨牛再让自己人给捅几个窟窿,还真不知道这事儿该怎么处理。见到妖男没有发火,大家都气氛才稍微缓和了一下。

“军部并没有规定去那个兵营找兵,咱们去凡尔赛纳斯去找几个好苗子吧?”大胡子从文件中抬起头来,眼睛里已经闪动起绿光,谁都知道,凡尔赛纳斯的兵源是黑斯廷最好的!

几个骑士还没应声附和,妖男却冷哼起来:“你个大胡子别想美事儿了,先不说咱们这没名的小佣兵团人家愿不愿意把好苗子给咱们,就是咱们自己那点儿事儿你还不清楚?帝都的人哪个没点儿根底儿,你几年后不是把骨灰坛子就是把个残废给人家送回去,你觉得这件事儿那个只知道打架的柏洛斯排长能搞定么?”

“这倒是,把帝都的人得罪了,排长还不得把我皮给拔了。”大胡子点了点头,柏洛斯那家伙最讨厌后方的纠缠,如果再引来帝都其他方面的压力,这个三头犬也许真的会彻底疯掉的。

“还是就近找个兵营去转转吧,希望能碰到几个好苗子,这样排长也会高兴点儿。”大胡子叹了口气。

因为跟着柏洛斯所以混进了角斗场,因为混进了角斗场所以佣兵团的战斗力提高,因为战斗力要提高所以人员损失大,因为损失大所以补充人员困难,也只有那些兵营中那些满怀梦乡的新兵伢子才会被什么武士的荣誉所吸引,甘愿加入这个年平均伤亡率达到五分之一的高风险团队。

太老实的新兵,火焰佣兵团可不要,这样的乖孩子上了角斗场就成炮灰了,而兵营中的痞子就是火焰斗士团的最佳兵源,而且这些桀骜不驯的痞子们的确有不少好苗子。现在火焰斗士团这二十五人有一大半当年都是桀骜不驯的兵痞子。

不管是什么样的兵痞子,也许兵营无法管教他,但生死角逐的角斗场绝对会让他变得老老实实,尤其是被一个号称地狱三头犬的狂人来带领。

目标已经明确,大家立刻开始行动,这队骑士在客栈连休息都没休息多久,立刻继续上路!

黑牛的家是个农户,他的父母兄弟们显然对军队将他们的亲人变成残废后送回来十分不满,不过当大胡子拿出妖男交给他的钱袋子时,叮咚作响的金币将他们满屋子的怨气变成惊讶和欢喜。

65个金币是部队给黑牛的伤残金,虽然和大虎二虎各100个金币比较起来稍微少点儿,可人家送回去的是骨灰坛子,黑牛毕竟还是活着回来了。

192个金币是黑牛这些年在火焰斗士佣兵团赚的血汗钱,柏洛斯虽然疯狂但绝不亏待自己的手下,收入的每一个金币他都交给大胡子来保管,刨除去上缴军部的,每个该分下去的金币绝不允许克扣。

还有3个金币是妖男自己掏腰包给补上的,他说凑个整数吉利。

这270个金币在这个偏远的小城镇里绝对是笔可观的大财富!按照黑斯廷的物价,2金币就能买一头强壮的耕牛,10个金币就能买一亩肥沃的土地,黑牛他一家靠着这些钱肯定能过上富足的生活了。

告别了黑牛一家后,几个人在镇中的旅馆里汇合了休息的妖男,这个家伙说要泡澡保养皮肤,所以躲在旅馆里并没有去送黑牛回家。

大家以旅途劳累为由都躲在房间里用过饭,大胡子他们实在没办法看着妖男进食,那个妖怪的扭捏劲儿足以让他们把昨天吃下的东西都吐出来。可身为副团长的大胡子还得硬着头皮去找妖男商量一下招人的事儿。

“旅馆老板说南边不远就有个新兵营,咱们明天先去那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货色,然后往回走,沿途一个个的新兵营都去查看一下,把那些不听话的兵都带上,排长会喜欢他们的。”

“好好好,那咱们明天一早就出发,你先休息。”大胡子的头点的飞快,妖男的决定大胡子一般都不能反对,否则他就要面对一个掐着兰花指的大男人讨论半天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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