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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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大门一关上,阿鬼马上就像根离弦之箭冲向了河马,而河马显然也听说了阿鬼的速度,所以这家伙已经张开了双臂,向一个拥抱食物的胖墩一样也迎着阿鬼冲了过来。

河马根本不用武器,或者说他的身体就是最有效的武器!

和他交手的对手有四个是被撞晕的,三个是被他压住后投降的,还有七个人都是被他给搂住后活活憋晕或者投降的。这家伙太善于利用自己这身肥肉了,反正角斗场里又不允许恶意的杀戮,所以河马算是在这里真正找到了自己这身肥肉的长处!

阿鬼哪敢让他抱住,脚趾紧抓住地面猛的一转,跑到了河马的侧面,对着那肥厚的腰部砰的就是一个冲拳!

强劲的力量像条铁棍般翻腾着钻进了河马的身体,可随着他那肥大的肚子抖动了几下,冲拳的力量居然就这么被一身肥肉给完全化解掉了,河马迈动着笨拙的步子慢慢转过身来,一脸狞笑的继续张臂扑向了阿鬼。

“该死的格恩,怎么竟找些蠢笨的胖子!”阿鬼咒骂着赶紧跳开,几步又窜到了河马的背后,然后一个手刀砍向了河马的脖子。

与其说那里曾经是脖子,现在却不如叫他是一个肥肉堆,那个曾经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现在已经被层叠的肥肉完全包裹住了,阿鬼一手刀砍上去就好像打在了面团里,软乎乎的根本使不上劲儿。

河马虽然胖,反应却并不迟钝,他向拍苍蝇似的猛的抬起一个肥手拍向了肩头的阿鬼,同手另一只手反抓向阿鬼的身体。

河马的体型很容易吸引对手转到他身后去攻击,于是他也利用自己的体型练出一招‘背靠山’,当对手从身后攻击他时,河马会反手去抓对手,一但被他的大肥手捉住,这个大家伙马上会将全部身体都向后躺,活活把对手压在身后!

阿鬼可不敢让这胖家伙抓住,他脚下使劲猛地退开,河马那一身肥肉虽然让他失去了灵活,却变成了一身柔软的铠甲,即使阿鬼拿着一个大锤狠砸几下也未必能伤到他。

丛林里的野狼在极度饥饿时也会冒险去攻击棕熊,它们总是围绕着棕熊不停的咆哮,刺激棕熊站起来,这样野狼就可以趁机不断去骚扰棕熊的后背,只要三头野狼,它们就能不停的轮流攻击到棕熊的后背,不过这也是要冒着生命危险的,因为棕熊那充满力量的大爪子可以轻易拍碎野狼的脊梁,所以去刺激挑逗棕熊是个十分危险的捕猎,稍有不慎,野狼不但吃不到棕熊肉,还会把自己成为棕熊的食物。

但一些运气好的野狼也可以完全把棕熊逗累,那双下肢并不能长时间的支撑棕熊的身体,所以当野狼能成功刺激棕熊站立超过半个多时辰,棕熊就会因为下肢无力而摔倒在地,这是才是野狼冲上去猎杀棕熊的机会。

自从阿鬼发现河马转身很慢后他就像一只苍蝇一样围在河马身边不停的骚扰着,一有机会他就将冲拳灌进河马那肥大的腰部,阿鬼的目标就是河马后背上,那相对还算稍微瘦一点的脊柱,也只有这里冲拳才能发挥出点儿作用,虽然不能直接打断河马那粗壮的脊柱,却仍然能让这个胖子生气!

阿鬼现在就像一只狡猾的野狼,不断在河马的侧面和后面攻击他,逗着河马不断扭动着肥大的身躯去扑捉他,有时甚至为了激怒胖子,阿鬼还故意踢一下他的屁股或摸一下他的肥脑壳。在观众嘲笑声中,河马气得满脸通红,努力的想转过身子抓住这个瘦皮猴,用自己的双手搓碎他所有的骨头来发泄心中的愤恨!

一圈儿,两圈儿……阿鬼也不记得将这个大胖子引逗着转了多少圈,直到河马开始有些踉跄时阿鬼才发动了真正的进攻!

阿鬼再一次转到河马身后时没有继续折磨他的肥腰,反而突然出脚狠狠的踢向河马的膝盖!

钢族有套脚法叫腿斧,使用起来时整个腿脚好像一个钝齿大斧,当练成后足以用腿脚直接踢折碗口粗的树干!河马的大腿虽然比碗口更粗了许多,可他的膝盖上却没有多少肥肉,或者说为了支持这个肥大的身体,他的双腿练得更强壮了一些。

不过一根骨头和一根铁棍不停的撞击,结果可想而知,河马的大腿虽然强壮,可还达不到可以抵抗住阿鬼那金属骨骼的腿斧!

三脚、五脚、十脚……当阿鬼不停的踢打他的膝盖后,河马变得更蹒跚起来,最后阿鬼踢了不到二十脚,河马就普通一声坐到了地上,膝盖里刺骨的疼痛让他已经无法在维持站立,可偏偏肥大的肚子挡住了他的双手,河马坐到地上怎么够也摸不到自己的膝盖,连揉一下都没有办法实现。

见到大胖子坐到了地上,阿鬼也不急着再去打击他,反而抽出腰间的游侠战刀,刷的一下切掉了河马的靴子底儿,直接露出了他那肥厚的脚丫子。

人的脚心极其的敏感,只要一根小小的羽毛就能让一个壮汉大笑到泪流满面,而现在阿鬼只用游侠战刀的刀尖在河马的脚心竖着划了一道小口,这个肥肉堡垒般的胖子立即就冒出来虚汗,阿鬼又横着划了一道小口,直接在河马的脚心上切出来一个十字,河马的已经疼得咬紧牙关,眼角的肥肉不断的抽搐起来。

河马不是没挨过刀子,甚至他这身肥肉上最多的就是刀伤,可没有那道刀伤能像脚心这两道疼得这么钻心刺骨,当阿鬼斜笑着将冰凉的游侠战刀架在脚趾缝里时,河马终于忍不住喊出来他最鄙视的词语:“我认输!”

观众就像看到一场无聊的闹剧似的噢噢的起着哄,表示这自己对这场角斗的不满,没有激烈的对抗,没有鲜血横流,两个不成比例的对手只用两道细小的刀口就结束了比赛,让不少前来观看角斗的观众十分的不满。

独臂大汉此时却满眼喜悦,阿鬼又是毫发无损的拿下了这场角斗,而自己也为他将资本提升了一半!即使交给角斗场固定的两成后,他手里有了近七千个金币!

“今天的比赛你虽然赢了,但打得很不好!”柏洛斯的脸上并没有多少笑容,他有点严肃的板着脸:“作为角斗士,赢得比赛是应该的,但你也要顾及一下那些投钱的观众,所以比赛既要赢,也要精彩,血腥点儿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要把这些观众都吸引来关注你的比赛,你就已经占据了环境的优势!”

莫塞却轻轻一笑走到阿鬼的面前,看着阿鬼的脸问道:“你想要找更强的斗士么?只要漂亮的打赢你的对手,下一个一定更强!你要知道,当你不断的战胜对手,角斗场里那些高手会逐渐出来与你比试;等你打赢整个角斗场的斗士时,全国的高级斗士会来找你;甚至你可以去其他帝国去挑战他们的强者!”

莫塞轻轻拍了拍阿鬼的肩膀,温柔的说道:“小子,追逐强者的道路很漫长,如果你想加快这个速度就要增加自己的名气,这样那些强者会注意到你,会关心你,甚至主动来找你!”

阿鬼想了想莫塞的话,平静的看着柏洛斯说道:“现在的对手实在太弱了,我不想浪费时间,给我选一些高手吧,我会打出精彩的比赛!”

柏洛斯和莫塞相互看了一眼,阿鬼就像一汪墨绿的深潭,平静的外表下谁也不知道涌动着多少激流,每一个落下去的事物总是飞快的被他吞噬,永远不会让人看出深浅。

阿鬼这两个对手都是柏洛斯和格恩一起选出来的,针对阿鬼的灵活,这两个力量型的选手应该很容易获胜,可能在角斗场里生存的多是全能型,他们只想给阿鬼一个循序渐进的熟悉过程,可现在看来这样反倒让阿鬼有些懈怠。

于是,格恩本来计划好的渐进顺序在柏洛斯的要求下被取消了,一下场,阿鬼直接面对一个超过二十胜的全能型角斗士!

125 猛虎斗士

角斗士们喜欢根据个人外貌或者特征起绰号,而且多愿意用猛兽来命名自己。

猛虎这个绰号可以说是角斗场里使用频率最高的,而阿鬼这次的对手就绰号猛虎,一个混迹柯柯诺罗角斗场超过两年的自由斗士。

自由斗士就像一群随波逐流的浮萍,他们只盘踞在这阴暗的斗场里拼杀,一心想搏出自己的一条光辉未来,当一个角斗士能百场不败时,无论是部队或者佣兵团都会给予很高的待遇,所以很多自信的武士会以此作为晋升的途径,可多年来,能坚持百胜斗士稀少无比,不少人甚至盲目的认为百胜斗士已经超越了传奇武士。

猛虎的目标就是百胜斗士!

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个不到三十岁的自由斗士是个十分厉害的对手,他会用刀,会用匕首,徒手搏击很厉害,在格恩给阿鬼的资料里,还有人见过猛虎在训练时熟练的使用过刀盾和单手斧!

不过在他一直在角斗中都会带着一把厚背战刀和两把匕首,到现在为止,他参加过二十七场角斗,二十四场胜利,失败的那三场都是五人以上的团队角斗,在己方完全失去优势后被迫认输。

可以说,这个猛虎的自身能力很强,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在单对单的角斗中赢过他,还有一点是格恩特别提出来的:很多和他比试过的角斗士都猜想这个猛虎是个军人,甚至是个步兵精英!

阿鬼坐在等候区里闭着眼回想着资料里的记录,面对这样一个角斗好手,阿鬼也要打起精神来,虽然他对百胜斗士这个称号没什么兴趣,不过阿鬼讨厌失败而且拒绝失败!

入口的大门在嘈杂的摩擦声中缓缓打开,阿鬼缓缓睁开眼睛长长吁了一口气,然后拿起身边的游侠战刀沿着黑暗的通道走了出去,柏洛斯和莫塞以及其他队友都来观看他这场角斗,猛虎可不是一般的角斗士,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阿鬼挑来挑去最后会选择这么一个厉害的对手。

一把普通的厚背战刀,腰中两把长匕首,猛虎光着上身已经先站在场地里等着了,阿鬼走到入口处稍微停了一下让眼睛适应一下光亮,然后平静的走进了角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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