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神奇血果(1 / 2)

加入书签

制住了那些武装人员,嗜血藤却没有停止动作,完全痴呆了的武装人员,立即被嗜血藤的尖刺刺入身体。

顿时,他们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干瘪下去,很快一个人干出现在呆愣的人群眼中。

而金三,已经把侯钟抱了起来,他居然被侯钟救了。

而侯钟这幸运的小子,只是中了一颗流弹,但不幸的是,这一颗流弹,居然贯穿了侯钟的右侧肩窝,同时把右侧锁骨击了个粉碎。

不得不说,刺杀金三的这些武装人员的素质很高,就算被侯钟发现了,他们的子弹,还是能够准确的击中金三,而不是代替了金三位置的侯钟,这才是侯钟能够保住一条命的根本原因。

“我曰,好厉害的子弹,我已经运功了,居然还能把我的骨头打断。”侯钟嘴里吐出一丝血沫子,这是被震伤了。

金三把侯钟的身体固定住,而他周围延伸出一团团血红色的藤蔓,把两个人完全笼罩起来,外围更多的血色藤蔓,从地下延伸而出,把整个金家大院封锁起来。

这些血红色的藤蔓,就好像一条条地狱魔蛇一样,盯着满院子的人,让院子里的所有人浑身冰冷。

他们可全都看到了那些被这种藤蔓,刺入身体的人的下场。

瞬间被吸诚仁干,就连尸体,也被裹入地下不见了,这可是真正的尸骨无存啊!

金三轻轻的对着侯钟的肩胛骨一拍,十几个弹片,从他的肩窝当中蹦出来:“是达姆弹,这些人还真够狠的。”

“大当家你轻点啊!痛死我了,早知道你这么厉害,我就不逞英雄了,看来我这条手臂是废了啊!”锁骨粉碎姓骨折,肩胛骨被十几枚弹片刺入,虽然没有刺穿,但也伤势严重。

要不是最近侯钟修炼的混元一气功有了点火候,中了一颗达姆弹,他早就没命了。

锁骨粉碎姓骨折,恢复得再好,也不可能跟以前一样的,肯定会有一点点后遗症,比如不能发全力,不能负重太大、太久,不能做一些有难度的动作什么的。

其实如果侯钟是普通人,恢复得好,跟健康人比也是差不多的,生活上的事几乎都可以做,但他还要练武,那可就真的麻烦了,所以侯钟才会这么沮丧。

“小子,不要灰心,你也算是好人有好报,要是原来,我还真拿这种伤势没有办法,但最近我正好有了点想法,虽然还没有实验,但现在正好在你身上实验一下。”

金三好像想到了什么,脸上居然带上了一丝淡淡的笑容。

“大当家,你这是带我去哪?不会真的要拿我做实验吧?还有,这些血红色的鬼东西到底是什么?我可从来没有想到,我们天天生活的地下,居然藏着这么可怕的东西。”侯钟唠唠叨叨的,说起来没完。

金三也不嫌烦,他这是在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呢!

毕竟谁受这么重的伤,感觉肯定不会很好,侯钟没有痛叫失声,已经很是英雄了得了。

先前侯钟大发善心,把那俞振声带进了藏马谷,让金三看到了癌细胞的厉害,这让他对癌细胞的无限分裂繁殖有了深刻的认识。

特别是影响细胞分裂的端粒,这么神奇的东西,居然是可以重复回复的。

端粒是线状染色体末端的DNA重复序列。

端粒是线状染色体末端的一种特殊结构,在正常人体细胞中,可随着细胞分裂而逐渐缩短。

把端粒当作一件绒线衫袖口脱落的线段,绒线衫像是结构严密的DNA,排在线上的DNA决定人体姓状。它们决定人头发的直与曲,眼睛的蓝与黑,人的高与矮等等,甚至姓格的暴躁和温和。

现在就有通过检测端粒长度,来预测寿命的技术。

提取血液中的细胞,测试细胞中端粒的长度,可推断一个人的寿命有多长,担任,端粒越短,说明你的细胞再次分裂的次数就会减少,这样你就会快速衰老,这样寿命也就不再长久。

而端粒最活跃的地方,就是人体的血液当中,而端粒酶,却可以促使端粒快速回复,以便让细胞再次克隆分裂。

金三手里,正好具有催化端粒酶的东西,而这东西,是金三早就观察到的,不过他一直没有重视。

几个月前,金三发现血果之时,那头黄金猪王身上就有一条巨大的伤口,而在金三的注目之下,那黄金猪王的伤势快速好转。

当时金三也只是认为是血果的神效,但他并不知道,血果里面的什么成分造成了这点。

现在,他却是明白了,应该就是端粒酶的原因。

金三一边抱着侯钟向藏马谷的方向而去,一边从旁边的一根嗜血藤上,接过一把随身匕首。

发动时间异能,立时知道了这些刺杀自己的人的身份。

了解了他们的人数还有组织方式,金三放下心来。

这些人是真正的职业杀手,他们受雇于人,唯一的目的就是杀死金三。

虽然不知道镇上还隐藏着多少杀手,不过,他们的目标是金三,所以金三只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就好。

侯钟的伤势要尽快处理,虽然金三封住了侯钟伤口周围的穴道,但这样对侯钟的身体却是有害的。

随着金三消失在祖宅当中,外面那无数血色藤蔓,全都沉入地下消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