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漂亮。这么説或许不太准确。应该说她的好看,不像校花那般,漂亮的很抢眼。她像是安安静静开在路边的小花,不注意很容易被人忽略。或许是为了打球方便,她把头发削的得很短,远看就像是个头发留得有些长的小男生。
半年差不多快过去了,我对她的认知也仅限于此。不知道是哪个班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年级,只是知道每天放学午后她都会在这里。
一开始,我也不觉得自己的有什么不对,只是觉得那笑容和身影都好看得过分,想要多看几眼,直到某天被人点醒,我才发现自己可能是喜欢上她了。而我的行为,説好聼点叫暗恋,説难聼点大概就是偷窥的变态。
点醒我的人叫子杰——王子杰,是个性格外向,开朗乐观的人。从国小就认识,国中也是同班,更奇妙的是,无论老师怎么分配,我们的座位一直都是相邻的。也许是这个原因,明明性格南辕北辙的两个人,硬生生的磨成了关係最铁的好友。
“阿宇,我们明明一起走的,怎么却比我还迟回到家啊?”子杰骑着单车,对着刚回到家门口的我抱怨道。
子杰没有参加社团。他喜欢的是摄影,可是相机对于高中生来説太贵了,学校也不可能提供设备,所以就没有摄影社团。无处可去的他,便跟着我去旁观吉他社的活动。
听他这么説,才发觉我在球场逗留的时间真的越来越长了,于是找了个借口。“我把东西忘在学校了,又折返了一趟。”我也不知为什么要这么做,总觉得真实原因有些羞于启齿。
“可是我在这里等了好一会了,这时间都够你折返两趟了吧?”子杰狐疑道。
“找东西花了一点时间。”我一脸镇定的继续扯谎,同时扯开话题。“干!你是老妈哦?来监督我。找我什么事啦?”
子杰也不是爱细究的人,马上进入正题。“阿宇,我们去打工吧!我看中了一款相机!”
“这两句话之间有什么关联吗?”我虚者眼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