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其实许静对宠物们还是有些爱心的,只是仓鼠虽然可爱,但许静毕竟是女生,本能地有些讨厌老鼠之类的东西,而且她很担心红尘是什么变异了的危险物种,不知哪天就会伤害到自己和爷爷。于是她曾偷偷地弄了一只猫放进家里,想把小仓鼠吃掉或吓跑。没想到一场令人眼花缭乱的猫鼠大战之后,那只猫被红尘挠得满脸鲜血,惨叫着狼狈而逃,让许静大跌眼镜。
当时正在午睡的许逸凡虽然没能目睹这场精彩的猫鼠大战,却被猫叫声给惊醒了,顿时大为动怒,对着许静吹胡子瞪眼睛地发了通火,说红尘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就要和许静拼了这条老命,弄得许静再也不敢对红尘动什么心眼。而事实上,从那以后,红尘也是见了许静就躲,再也不给她下手的机会。
一只奇异的小仓鼠,就这么陪着一个年逾古稀的老头,默默地打发日子,大有生死与共的倾向。
许静甚至怀疑,如果红尘的寿命够长,许逸凡或许会在百年之后把它带入许家的祖坟里。
但就在前天,从不离开许逸凡半步的红尘忽然失踪了。
由于许静一直不喜欢红尘,又提过人道毁灭的事,甚至还是“纵猫进屋”事件的嫌疑犯,所以许老爷子这次首先便怀疑是许静把红尘给藏起来了,于是大动肝火地追问了一通。哭笑不得的许静撒一会娇,又发一会脾气,最后还赌了恶咒,发了毒誓,许逸凡这才勉强相信了自己的孙女是无辜的,只得四处托人去查找红尘的下落,在家里找不到,又把搜索范围扩大到了整个小区。
但在这么大一个小区里,查找一只拇指般大小的小仓鼠谈何容易,一帮人找了两天,仍是毫无线索。
思鼠心切的许逸凡认为大家是没有用心去找,且再度怀疑红尘是被许静藏起来了,于是耍起了赖皮,今天一天都不肯吃东西,刚才又正式宣布自己绝食了,声称要与红尘生死与共。按他的说法是“活要见鼠,死要见尸”,如果许静她们不把红尘找出来,他就不活了。
“你说我爷爷这不是瞎胡闹吗?他都七十多了,还乱发小孩脾气,要是他真饿死了怎么办?我又怎么向我爸妈交代?诗晨,范飞,你们赶紧给我出个主意吧。”许静说完之后,长长地叹了口气,一脸不知所措的慌乱神情。
许静本来是不想对范飞说这些家事的,但此时她听到爷爷绝食的事,一时间心乱如麻,便把身为男性的范飞当成了狗头军师,将前因后果一古脑儿地说了出来,加上丁诗晨也补充了不少情况,所以还没走到怡香园,范飞便已把许静家里的情况摸清楚了,心里也有了底。
“或许我可以帮你们找到红尘,前提是它没有离开小区。”
范飞沉吟了一会,微笑道。
范飞相信以自己的异能,找一只小仓鼠什么的应该不难,但好处显然不小。比如现在便可以借着帮许静家找宠物这个由头,让许静给门卫打声招呼,自己这段时间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自由出入怡香园了。如果能找到红尘,固然是帮了许静,而就算找不到,也对找郭琴讨要工钱的事很有帮助,自己反正不会吃亏……
不管怎么看,这都像一个一箭双雕的好主意。
……………………………………………………………………
(书友“bobboy”(灰)提供的宠物龙套“红尘”出场。说明一下,本书有详细大纲,主线基本不会动,龙套主要是用于支线剧情,或用书友的龙套将原来大纲中初步设定好的角色替换掉,所以基本不会影响主线剧情的。比如bob的这个老鼠龙套,在原来的大纲里是条宠物狗,现在换了一下而已,呵呵。
另外感谢华山论书团“神奇阿帕喵”和热心书友“诚实可爱郎君”写的精彩长评,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所以继续置顶讨论,呵呵。)
第四十一章特殊生物
“真的?怎么找?”听了范飞的话,许静顿时大喜。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不过……现在暂时保密。”范飞不能泄露自己的异能,只得卖了个小关子。
“切,还搞得神神秘秘的,你到底行不行啊?”许静不满地哼了一声。
“许静,你不要轻易怀疑一个男人行不行,这种事只有试过才知道。”范飞眉头一皱,一语双关地答道,“你只需要告诉保安,这几天让我自由出入就行了,我想我应该能帮你找到的。”
许静听了前一句话,便明白范飞是在调戏自己,她眉头一挑,就想发飚。但她听了范飞的第二句话后,想到自己现在还有求于他,也就勉强忍了下来,重重地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范飞的要求。
丁诗晨则瞪大了眼睛看着范飞,就像看到了丑小鸭变成了奥特曼。
“男人行不行”这句话的双关意思在网络上很常见,丁诗晨自然也看到过。只是她没想到,这种既暧昧又露骨的话,竟会从一向很老实的范飞嘴里说出来,而且是这样当着她的面调戏她的闺蜜,这让她既惊讶又愤怒。但她现在和范飞正在打冷战,也就不好说什么,只能憋屈着了。
她自然不知道,范飞现在的心情也很憋屈,只想找机会发泄一下,而许静对他一直很不友善,刚才还在丁诗晨面前说他的坏话,他也就借着这机会狠狠地损了她一句。此外,范飞一旦打定主意和丁诗晨划开界限,就决定在她面前恶化自己的形象,让她对自己彻底死心,于是说话也就没什么顾忌了,把平日里闷骚的那一面给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事实上,范飞在龙凤餐馆里混了几年,也确实是根老油条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他的拿手本领之一,他可以一本正经得像一个好学生,也随时可以痞气十足得像一个混混。如果丁诗晨见识过痞气十足时的范飞,恐怕会惊讶得目瞪口呆。
说到底,范飞其实是介于坏孩子和好孩子之间,他有着两面性格,甚至可以说有一点双重人格。
或许就和那只叫做红尘的小仓鼠一样,他也是一个有些复杂的特殊生物。
“我家的出入卡刚好还多了一张,借给你几天吧,用完了还我。”
许静显然比丁诗晨更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当丁诗晨还在发呆时,许静已经强忍着踹范飞一脚的冲动,从书包里翻出了一张出入卡,扔给了他。
这让范飞对许静刮目相看。
…………
范飞拿着手机,边走边看,然后忽然停下了步子。
“怎么了?”丁诗晨和许静都跟着停了下来,扭头望着他。
细心的许静还发现,范飞的手机是略竖着的,而且屏幕也没点亮,黑乎乎的一片,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许静刚看了那手机一眼,范飞就说了一句,然后忽然又往前走了起来,等丁诗晨她们莫名其妙地跟上去时,他忽然再次停了下来。
“你又抽什么风?”许静疑惑地问道。
“我忽然想到了抓那只老鼠的一个办法,等等,你们别吵我,让我仔细想想。”
范飞说完这句话,就把手机塞进裤袋,然后闭目沉思起来。
许静和丁诗晨相视苦笑了一下,只得停下步子,无聊地四处张望着。丁诗晨偶然往身后一看,顿时眼睛一亮,对着五十米开外的一个青年招了招手。
这个青年的个头在一米八左右,年龄约二十出头,留着个小平头,鼻子比较大,他戴着一幅宽边墨镜,嘴里斜叼着一根烟,双手插在裤袋里,悠然地在马路上闲逛着,看起来有点像个混混。
见丁诗晨招手,那青年犹豫了一下,便慢慢地走了过来。等到丁诗晨再次招手时,他索性快步跑了过来。
他穿着一双牛筋底皮鞋,脚步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到,而且他跑得很快,就像一阵风似的,转眼间就跑到了丁诗晨的身后。
就在这时,范飞的双眼忽然睁开,眼中精光一现,然后霍然转身,一个侧踢蹬向那青年的右小腿,踢得又快又准。
那墨镜青年反应极快,虽然在快速奔跑中来不及“刹车”,但他右腿使劲一点,一个高纵,便轻飘飘地往左边跳了出去,范飞这一脚就落空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