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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2 / 2)

赵束的活动范围常年在缅甸,但是每年的三月和九月会固定回国,每次住满一个半月。

这段时间他偶尔会去在北京的几个“零售网点”,其中最常去的就是潘家园附近这个。于是,就不可避免的认识了一些同行和......邻居。

邻居汪大妈是地道老北京热心大姐,见过几次赵束形单影只的清瘦身影之后就时常给他送点自己家的饭菜,还不忘嘱咐:小伙子多吃点。

因其自幼游走在是非之地,赵束这人价值观有悖于常人,但是基本的人情冷暖还是明白的,他对于汪大妈不求回报主动投喂的行为有一丝感动,故而汪大妈是整片儿潘家园唯一能够联系上赵束的人。

那福禄寿三彩四季豆是怎么卖出去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

党也联系了之前在潘家园一带人脉颇广的“大地雷”,“大地雷”又联系上“肥二”,“肥二”又联系上“小光”,“小光”又联系上“地龙”,“地龙”最终联系上汪大妈。

情报传达到汪大妈这儿的时候是这么个情况:这片儿之前的公安局长下个月过生日,片儿警想给买个高货祝寿。

汪大妈一合计小片儿警哪有钱买高货?八成得是七八个小片儿警凑份子给所长上供!

于是赵束接收到来自汪大妈的消息如下:小赵啊~咱们这辖区的派出所所长下个月过生日,几个小片儿警正凑钱想给领导表示一下呢,这不听说你这儿有高货,托我联系你一下。

汪大妈还贴心的补充了两句:小赵啊,你可别管人家要太多,你常年不在这边儿,要是人家找你麻烦犯不上。你听大妈一句话,咱们做小买卖的,一定要跟当地派出所搞好关系,要不然糟心着呢!

赵束把这处店面选在潘家园的本意就是大隐隐于市,要的就是一个灯下黑,自然不想得罪警察,于是本着跟当地警方搞好关系的目的,把手里一件高货以成本价卖了出去,连人工费都没加!

交易的当天他看到沈敬年的豪车时,心里闪过一丝疑问,但是舟车劳顿加上价格已经提前报给对方,所以他当下没多想,还以为是哪家的少爷想不开出来体验生活当小警察了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件货是自家矿区挖出来的,来路够正,根本不怕查。

后面沈敬年不卡壳就又转40万买戒指更是验证了赵束的想法,这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家里通过关系给买了身警皮。

cnm的假警察!

老子少赚好几十万!!

想到这儿,他气急败坏地问沈敬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啊?”,沈敬年没想到赵束突然问这个,莫名其妙地答:“我做生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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