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新界丁权(2 / 2)
洛业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嘛。对了,强哥,你手上现在有多少丁权和地皮?”
听到丁权两个字,陆金强之前暗淡下的眼神,忽然一亮!
丁权这个东西,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港岛经济发展不均衡,新界有大片的土地,但相对贫穷,开发落后,
为了安抚原住民,港岛政府政府允许新界的年满十八岁男丁,都可以建一间单层面积不超过六百五十呎,高度不超过二十五呎,层数不超过三层的房屋。
大约是60平方每层,两三层的小楼。
若是有地皮,可以在自己的地皮上建,没有地皮,可以很廉价的向政府申请一块地皮。
这块地皮和房屋,是私产,可以世世代代继承下去,只要持有人不同意,即便港督说话也收不走。
但只有本地男丁享受政策,因此被称作丁权。
简单来说,有了丁权,就有了土地和盖房子的权力。
陆国能顶着港岛大富豪的压力,进入房地产市场分一杯羹,便是因为陆翰涛在新界有威望,可以集中大量的丁权和地皮。
新界地处偏僻没有发展机会,很多年轻人想要出去闯一闯,奈何手头没钱;还有很多不思进取的败家子,吃喝嫖赌败光家产,
更多的,是穷人,手中空有丁权,却没有盖房子的钱。
因此新界的丁权买卖很常见,也很廉价,一个未来能盖一栋小楼的丁权,往往四五十万,甚至更低,就会被贱卖掉。
陆金强几兄弟这些年帮陆国做事,最主要的工作,便是帮助陆国从新界人手中买丁权和地皮。
陆翰涛骂他是白眼狼,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陆国开出的价码,一个丁权四十万,但是到了陆金强几兄弟这里,通过强取豪夺,常常不用二十万就能买到。
剩下的钱,自然就是他们自己吞了,
几年下来,仅仅靠着收丁权这一项,就赚到饱。
几年下来,陆国吃肉,陆金强等人啃骨头,新界那些所谓的‘乡绅’、‘族长’也赚到了钱,算是喝汤。
真正倒霉的是新界的年轻人。
港岛的经济模式畸形,产业单一,高度垄断,没文化没人脉的年轻人几乎注定了一辈子要在社会底层。
那些新界年轻人卖掉丁权之后,往往很快挥霍一空,最后城市里待不下去,农村又回不去,衣食无着,只能走邪路,进社团,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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