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不知道是精明还笨,就像现在,老实到自投罗网,
丹尼尔说这是必要步骤,孟惟就信,放在他掌心的手只有他的一半大,手腕细得惊人,
是个血里糊啦,凄惨的女孩手掌。
“好了吗?”她用手背胡乱擦眼泪,还是不敢睁眼,
她是小时候去打针会紧闭眼睛的那种人。
“你不是很抗痛的吗,才到这儿不行了啊。”
话虽痞里痞气,孟惟感觉到按酒精棉球的力道轻了点。
她竭力为自己辩解,不想被他看不起:
“没细看不会害怕,细看总是会怕的,这是人之常情!”
丹尼尔换成单膝跪地的姿势,煞有其事地说:
“待会儿可是真痛了,就看你是不是货真价实的铿锵玫瑰了。”
慢慢地撕开黑色裙边的一角,布料被血痂黏结在膝盖的皮肤上了。
孟惟不想哭哭啼啼,可眼泪无法控制,掉得更剧烈了,
她一面泪流成河一面嚷道:“我当然是!”潜移默化中,
竟然被他一开口就胡言乱语的性格带动了,怕晚一秒会被他笑成是哭包。
眼泪甚至砸在丹尼尔的手背上,他手一抖,
仿佛被烫到了,不再说话,加快了处理的动作。
清理完毕,丹尼尔蹲在闭着眼睛的女孩面前,
用纱布松松地包扎在伤口上。
我怎么真的给她干起活儿来了?不禁也纳罕自己在做什么。
包扎好了,丹尼尔没告诉她,却想起另一桩事: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尾随我。”
孟惟依然闭着眼睛,仰起的脸上有横七竖八的泪痕,粉底都花了。
她生得面容秀雅,眼尾纤长,额头宽阔,下巴小巧,
看起来是个聪明又斯文的小姑娘,
但实际上不但不如看上去那么聪明伶俐,还非常粗鲁。
丹尼尔食指在她掌心戳了一下,痛得她一缩。长点记性吧你。
孟惟睁开眼睛,用手指抠抠要掉不掉的假睫毛,诚实地说:
“我也不知道我会跟你跟那么久,本来打算等一下就说的,
然后不好意思开口,不知不觉就变成尾随了。”
丹尼尔甩开她的手,没好气地走开:
“看来你对我还是有三分尊敬的,没直接跳出来说我是小偷。”
“你拿那个干嘛啊?”她跟假睫毛搏斗,撕下来一条,正在撕第二条。
丹尼尔理所当然地回答:
“看她得啵得啵得烦人,想拿走扔了。
你又为什么对你不喜欢的人那么好,不喜欢的人吃闷亏,不是应该高兴吗?”
“因为,对我来说,作品是第一位的,最最重要的,花了好多好多心思做出来的东西。
所以我推己及人,对她来说,她的作品也是这么重要的东西吧。
我不想看到别人的宝贝因为我的无心之失,被毁掉。
我知道我说的话很傻,你不会理解的。”
孟惟说出真心的话之后,挠挠脸蛋,低下头,摆弄起自己的手指。
她早看出来了,丹尼尔是个非常聪明的人,玩牌聪明,脑袋聪明,做人行事也很聪明。
这种傻气的想法在他看来一定不但没有必要,还自作多情。
丹尼尔起身坐到长椅一侧,没有嘲笑她的意思。
孟惟想打破沉默,换了个话题:“喂,你跟药店的人说了什么?”
“我说那是经血,不是伤口。”丹尼尔点燃嘴边的万宝路香烟。
“什么??那你脸上的血怎么解释?”
他云淡风轻地抽了一口烟,看向远方:
“我说,我们是一对情侣,你生气我在你生理期的时候不关心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