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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 / 2)

就是父亲不知吃错什么药,死活要给阮榛娶回家,据说是一次酒宴,看到了来勤工俭学的阮榛,当即被迷了心窍,茶饭不思的,非要给人弄到手。

宋春风他们几个,也没啥意见。

毕竟父亲多年没有续弦,风流在外,早就习惯。

七个儿子,也不是一个妈生的。

谁知父亲要跟人领证!

这可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还以为阮榛会故意待价而沽,扭捏作态,谁曾想直接就签署协议,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见面那天,他为了灭人威风,故意趁父亲不注意,扬起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小妈,想要这个吗?”

他戏谑道:“想要的话,就跟我上床——”

当时的阮榛,满脸的手足无措。

万万没想到今天能做出这样的事。

宋春风咬紧后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头有感情?

洗手间里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水流汩汩,阮榛仔细地擦着手。

“上床,”

他轻声笑了起来:“给你上坟还差不多。”

撕录取通知书,都是什么睿智才能做出来的行为。

根本不会对学业造成影响。

充其量麻烦一些,多跑两趟手续。

宋春风太有优越感,或者说,整个宋家都从根上烂了,脱离世间那么久,连最基础的常识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镜中的自己。

这本书实在毁三观,他无法梳理里面的全部情节,只依稀记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问题,还是到最后实在圆不下去,在故事的结局,这七个儿子给宋家折腾了个干干净净。

曾经花钱如流水的豪门,树倒猢狲散,只剩残瓦断垣。

“那七位少爷呢?”

“都没了!”

镜中的阮榛没什么表情,睫毛垂下,挡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段对话,以及番外的一个模糊画面。

在荒凉的冬日里,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来,抖落肩上的洁白,于墓前沉默许久。

“大哥,”

那人语调微哑:“宋家,已经彻底完了。”

阮榛略微皱了下眉。

这里着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测,那个男人应该就是最令少爷们敬仰、畏惧,大气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书灵。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爱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岁,自小就无法无天,长大后远离家族,很少回来。】

【宋三爷的字典里,没有循规守矩这四个字,他刻薄寡恩,总是游走在违法的边缘,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烟,穿着西装踩住仇人的脑袋,扯平刚刚揉皱的衬衫,优雅只是他的外壳,包裹的是强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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