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平静地走上三楼,洗漱,换衣服,以及拿起昨晚那个,故意丢在屋内的窃听器。
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一切,宋书灵有没有听到。
兄弟俩发生这样的事,多么感人至深的亲情!没有观众的话,太可惜。
他总感觉,宋书灵身上,也是有点变态的。
不然,谁家好人会给屋里安装窃听器,还特意找人给自己送来呀。
恶人自有恶人磨,让他们内部消化处理,再合适不过。
阮榛洗完脸,慢条斯理地咬住发圈,下巴上的水珠将落未落——
浴室门被推开了。
传来男人冰冷的声音。
“球球在哪儿?”
阮榛不动声色地扎好头发,抬起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
以及角落处的宋书灵。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得体,一副优雅的体面模样,却散发着隐隐的压迫感。
很好,是他想要合作的大佬。
但是……大佬会给自己的宠物起名叫球球吗?
“你说的是谁,”
阮榛转过身,后腰硌在洗脸池的边缘:“那只鸟,还是……”
“鹦鹉,白凤头鹦鹉。”
宋书灵眉头轻轻皱着,表情有些不耐:“我的鸟为什么在你这里?”
这话说的。
阮榛突然有些想笑。
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宋书灵这三个字,代表的就是刻薄寡恩,冷漠无情的形象,所以从他嘴里出现这样的话,就感觉有了点说不出的味道。
原来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块。
也会像自己和黄狗一样,拥有这样的朋友,无论是小猫,小狗,小鸟,甚至可能是一株植物,都是生命中的陪伴。
而另一方面则是……
“你抓了我的鸟?”
宋书灵站在门口,没锁门,没朝阮榛走过来,隔着点不远不近的距离,声线微哑地继续:“它现在在哪儿?”
“三爷,我觉得这话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阮雀沉默了下,委婉道:“或许,我们可以不称呼它为鸟,还是叫名字就好,什么来着?”
“球球。”
“哦,”
阮榛恍然大悟地点头:“我明白了,你发现球球不见了,然后通过什么监控或者线人,知道了它在我这里,所以坐不住,大早上跑过来交赎金……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笑了起来。
似乎为自己讲了一个拙劣的笑话,却并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而不好意思地扬起嘴角。
宋书灵紧紧抿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