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敲门,怎么都没有任何回应。
人呢?
鹦鹉落在肩膀上,侧着黑眼珠看他的表情。
宋书灵摸了摸它雪白的绒毛:“球球,去给门开了。”
没想到这扁毛畜生“嘎”了一声,拍拍翅膀飞了,特傲娇。
可能是宋书灵刚灭了五只鸭子,追本溯源,都是禽类,所以物伤其类,生了自个儿的气?
没时间了。
手下一脚踹开了门。
宋书灵心头一跳,看到了还躺在床上的,睡眼惺忪的阮榛。
给自个儿裹成了个球,睡相也不太好,床褥滚得皱巴巴的。
宋书灵不知道对方看出来没,反正他心脏跳得很快:“……你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
阮榛愣愣地看着他,似乎没反应过来,也可能没听明白这二十三个小时,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宋书灵抽了半包烟,剁了一只鸭。
那如何才是最快、最便捷的唤醒方法呢?
银色的听诊器还停留在阮榛的胸口,医生低着头,正认真地听着心跳声。
反正这大夫没那么大本事,宋书灵不信对方能隔山打牛,离着这么远距离,听到自己的心跳怦然。
跳得有些奇怪。
可能是刚睡醒的阮榛,实在太可爱。
于是宋书灵笑了笑,用自认为最有气质,最优雅的神情看向对方,语调淡淡。
“要去看我剁鸭子吗?”
第28章
阮榛很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那就是人类有着多样性。
有善良的,恶劣的,好妒的, 还有脑子可能有些病的。
比如他和宋书灵。
这会儿大清早的,站在厨房里看人剁鸭子。
阮榛洗完澡, 换了衣服,上身是件浅白色调的薄绒卫衣, 灰色运动裤, 两截抽绳略微露出个边缘, 随着他的动作而略微晃动。
宋书灵收回眼神,手上的力气更大了些。
骨头渣子应声四溅,差点擦着阮榛的鼻子过去。
宋书灵:“……对不起。”
阮榛:“没事, 您继续剁。”
昨天他跟管家交代过,给阮榛留在宋家的行李带过来, 所以这会儿阮榛身上穿的是自个儿的衣服, 舒服,自在,没了西装衬衫或者丧服的陪衬,整个人清清爽爽, 眉梢眼角甚至有种青涩的稚气。
宋书灵闷着头,继续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