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灵就有点心痒痒。
“哪儿会呢,”
他从后面抱着阮榛,下巴搁在人家肩膀上,形似无赖:“说不定会很有意思……要试一下吗?”
阮榛估计了下自个儿的身板,果断决绝。
他可不想真被宋书灵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丢人。
没办法,他在体力完全比不过人家,宋书灵这样的格斗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并且最可怕的是,宋书灵不仅体力好,耐心也特么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没必要那么有耐心的。
因为如果宋书灵不够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宋书灵太有耐心的话,受不了的还是阮榛。
阮榛就骂他是狗。
宋书灵还就真的,更加的狗。
他在这方面挺喜欢换花样,有什么新鲜点的玩意都拿回来,悄咪咪地与阮榛进行研究分享,然后身体力行地实践。
唯一好的习惯就是,留的那些痕迹外人都看不到。
因为全都是在隐秘的地方,乳.尖,腰侧,大腿根儿这类的位置。
连高领毛衣都不用穿。
所以白天的时候,这俩都特人模狗样,一个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另一个卫衣牛仔裤朝气蓬勃,奔向的也是公司或者图书馆这类的地方,规矩,禁欲,眉宇间都是严谨的气息。
谁曾想晚上回去,门一关,俩人能整那么多新鲜的玩意。
阮榛之前以为自己接受不了这些,后来发现,关键点在于对象是谁,如果是宋书灵的话,他就能闭着眼睛,毫无保留地给最脆弱的脖颈交给对方。
宋书灵就低着头,轻轻地咬他的喉结。
似乎是太喜欢了,喜欢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亲也亲不够,就咬一咬。
夏天的时候,张老头基本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带着黄狗,宋书灵开车,一行人再次去往坝底,于潺潺的溪水边,一块儿捡拾石头,翻找下面藏着的田螺。
带回去后由黄洋村长掌勺,铁锅爆炒,味道特好。
图书馆已经开始打地基,道路规划急不得,走的时候村长媳妇拎着一兜子葡萄出来,说你们路上吃。
阮榛坐在副驾驶上,扭脸冲宋书灵笑。
“你第一次来坝底,走的时候我给你塞了俩苹果,还记得吗?”
“记得,”宋书灵转动方向盘,眉眼温和,“路上没舍得吃,回家后搁在卧室,闻了好久的味儿。”
得亏路途遥远,张老头已经在后座睡着了,黄狗也只是用爪子扒拉了下自己的耳朵,就又埋下头去,装没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