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霄完全没有喘息的时间,随手捡起地上的刀剑,转头又冲入了战场中。
随着最后一支骑兵丢掉兵器,这支在草原纵横数年的齐齐比齐军队,也走向消亡。
狄霄无视身上的伤痛,迳自走到记忆中的地方,一挥刀刃,很快,他手上就多了一枚头颅——
多罗双眼皆剩空洞,面上还带着死前的狰狞。
狄霄声音嘶哑:“多罗已死,尔等或降,或死。”
一刻钟后,被血染透的原野上,只剩半跪在地的兵士。
厮杀既已结束,接下来就是对战场的清扫了。
五百族兵陨了二百有余,剩下的二百多人,也各个身负重伤,尚能走动的,已经算是走了大幸。
这些族兵背后都缝了布条,布条上绣着自己的名字。
这些人无法被带回族里,便只能把写有他们名字的布条带回去。
狄霄独自伫立于萧瑟风中,眼前全是血污,鼻尖也嗅不到除了血气外的任何一点味道。
他眼珠缓慢转动着,余光不经意扫见什么,只见他身躯一颤。
狄霄抬起脚步,几步走到一个半跪的族兵旁边。
那族兵已经死去,他身上插了十几把长剑,剑柄卡在地面上,让他尚能保持一个直起腰板的姿势。
不知是偶然还是如何,族兵死前所朝的方向,正对着最南。
便是死去多时,他的眼睛还是瞪圆瞪大了的,右手扭曲在颈间,用力掰开后才发现,他颈上系了一枚用草茎编成的小铃铛。
他身上的血已经将铃铛完全染红,当铃铛从手里脱离的那一刻,族兵的尸体忽然颤了颤,轰然倒在地上。
狄霄对他有印象。
就在前年偷袭木兰部落的时候,他还拿了一副鹿皮,说要给他心爱的姑娘做手套。
狄霄忽然问:“他成婚了吗?”
“成了,去年休假时,他就跟阿珠结了亲,还请了好多兄弟去喝喜酒。”旁边的汉子抹了一把眼泪,“那时您和可敦正忙着,阿吉没敢打扰您,只给小王子抓了一把喜糖。”
阿吉。
狄霄将这个名字在嘴里念了两遍,半跪下去,将那枚铃铛重新塞进他掌心。
是夜,一把大火,将无数将士的尸骨吞噬。
就在狄霄等人做着最后的战场清扫时,苏格勒等人也与剩下的草原军打了照面。
按照说好的计划行事,苏格勒等人兵分七路,正好能对应剩下的七个部族。
可惜这七个部族中的将领有些胆小的,并不敢单独行动,好在一番引诱后,并没有出现人数过多的队伍。
当一支又一支的士兵被引开,留在原地的人逐渐意识到不对,可不等他们有所反应,只听远处擂鼓声炸响,下一刻,一群身穿漆黑兵甲的人出现在眼前。
这只奇军来得太突然,很多人尚且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密集的箭雨伤到了。
苏格勒等人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将领一落单,必将带人蜂拥而上。
大多数部族的可汗一死,剩余的士兵也将溃散,偶有两个殊死抵抗的,他们也无需多费口舌,直接杀了就是。
此等威慑之下,无论其余人心底是何想法,至少明面上老实了许多。
一连两三个部落都被这样打下,等后面的人发现圈套时,狄霄已经带人返回。
时至今日,拔都儿部族兵还余一万六千人。
狄霄带回了多罗的头颅,有多罗的脑袋在,又有两部直接举了白旗,宣布臣服效忠。
半月后,最后一支草原军也放弃抵抗。
整场战役下来,拔都儿部损伤虽有些惨重,可尚在众人接受范围之内,与之相对的,他们反而对如此速战速决的战争感到不可思议。
这本就是草原子民之间争斗,即便哪方得胜,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没有庆功没有欢呼,只有面对无数尸体的沉默。
在狄霄的命令下,所有草原军重新整合,将出身同族的士兵打散重组,耗时整整两个月,方才调整出一只整整八万人的大军。
这只大军没有回南部草原,而是一路北上,从齐齐比齐开始,依次走过剩余的八部,再将拔都儿部的图腾插在各大部族之前。
或许再过几日,拔都儿部就会成为草原的别称。
收服部族的难度和打下一支军队的难度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士兵们讲究听令行事,上峰有令,那是无所谓向谁效忠的。
可到了部族中,许多人留恋故土,宁愿一死,也不想向新可汗宣布臣服。
一行人只在齐齐比齐就浪费了三个月时间。
要说奴隶和普通族人间的冲突,属齐齐比齐最严重,就在宣布多罗已去的下一刻,无数奴隶就地起义,当场反杀族人,只为宣泄多年被奴役的恨意。
狄霄还要帮他们镇压叛乱,然叛乱镇压后,奴隶们对他心生怨恨,族人更是不领情。
面对这种情况,狄霄冷笑一声,直接砍了叫嚣声音最大的那几个。
在这之后,他只好将奴隶和普通族人区分开,奴隶一律赶出族地,等之后返回南部草原时,一同带回去,而其余族人族地不变,只换了个可汗,换了个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