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惊悚推理>冷推理>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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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2)

本来很逍遥的心情,一下又消极起来。兄弟几个看在眼里,也有数,大口喝酒,也就那么继续耗呗。

莎姐在对讲机里喊我上去是在十二点五十。语气很急,有没有发颤还真不知道,对讲机那效果,也就能分辨出男女来。莎姐说:“你们几个在哪里?”

我说:“在对面宵夜。”

莎姐说:“赶紧上二楼来,出了事。”

5.

我忙带着哥几个上去了,留龙虾在那买单结账。一上到二楼,就看见莎姐站在楼梯口等我们。旁边两服务员脸铁青。接到我们,莎姐没有吭声,带着我们往一号房走去,要八戒他们在外面候着,拉开门,就我俩进了里面。

房间里就开了一两盏小灯,一股血腥味冲着我们就扑了上来。只见刘科仰面躺在沙发旁边的地上,左边心脏位置全是血,还缓缓地往外在流,依稀还有血泡。莎姐嘴唇在抖着,看着我。

我也没走近去看,就在门口站着。毕竟第一现场必须要保护好。我第一反应是扭头问莎姐:“这事发现多久了。”

莎姐声音就发颤了:“就刚才,叫你上来时没五分钟,我已经要小红打110去了。”

我急了,说:“还没打吧。”扭头跑到吧台,正赶上服务员小红抓着电话在按号。我上前忙按住。莎姐跟出来说:“咋了?为啥不报案。”

我冲莎姐说:“莎姐,知道这事的都有哪几个?”

莎姐说:“就我和三个服务员,我已经要他们别声张。”

八戒、葫芦他们几个见这架势,便也走过来看着我。我吸了一口冷气,冲八戒说:“你们几个带着莎姐和这三个服务员找个房间进去呆着。龙虾,你和西瓜给我站一号房门口,谁都不让进,除了我带的人过来。”

龙虾和西瓜应了声,在一号房门口门神一样站着。莎姐问我:“邵波,你不会是想要把尸体处理掉吧。”

我冲莎姐苦笑了下,说:“莎姐,你先去房间里收会惊,这边我来处理就是了。”

莎姐应了声,跟着八戒他们进了房间。

我拿起吧台里的电话,低着头,拨通了建伟的手机。

“喂!大半夜场子里的事打给我干嘛啊?”电话那头建伟哥不耐烦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小声地说:“建伟哥,我邵波!场子里出人命了。”

建伟一听,急了:“啥回事,啥回事?快说。”

我说:“就是检察院的刘科,被人刺死在一号房。”

建伟估计那一会在电话那头愣住了,我便故意提醒一般地问道:“你看看报案是我这边报,还是你给谁打个电话?”

建伟这才回过神来,沉默了几秒钟,说:“邵波,场子那边你先看着办,压着先,我和建雄现在就过来,报案你不用管,我现在给人打电话,派几个刑警队的过来就是了。”

放下话筒,我回头去到一号房门口,叮嘱龙虾和西瓜给我看牢点。西瓜露出好奇的表情,但看我神色,欲言又止。然后我推开莎姐他们呆着的房间,询问起事情的经过来。

负责看一号房的男服务员小刚,结结巴巴地给我说了经过:

可能是因为和小军闹得不愉快吧,小军出去后,大家打圆场,灌刘科多喝了几杯。到十二点买单要走的时候,刘科醉得糊了,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一干同事便哈哈笑,买单走人。因为之前他们也有过先例,喝醉了的扔这趴着,醉醒了自己回家。这也是他们作为火龙城的高级vip享受的特殊待遇。

趴着就趴着吧,其他人刚走三分钟,小刚就听见里面“啪”地一声。小刚好事地把门开了条缝,瞅见刘科可能是翻身吧,滚到了地上。依稀间,小刚还看见刘科冲自己瞄了一眼,手抬了一下,自个爬上了沙发趴着,合眼继续睡了。

小刚便关了门,站门口郁闷起来。要知道,看这种豪华房的,是客人多久不走,就要站到多久。如果刘科一宿不起,小刚就要站到天亮。之前也不是没有过,只能说小刚命苦,当班给遇上了。

到半小时后,莎姐转过来问小刚:“刘科还没醒吗?”

小刚说:“估计还早着呢。”

莎姐便叫另一个女服务员赵青过来,要赵青泡上一杯热茶,拿个热毛巾进去,看能不能把刘科摇醒,早点醒酒早点走人。

赵青是个机灵丫头,平时这种事也都是派她上,总能办很妥帖。于是赵青拿着她的法器——热毛巾和浓茶,推开了一号房门。

最大的庆幸,是有一些女人,受了惊吓不是选择尖叫,而是选择全身发抖。赵青就是后者,所以火龙城里没有传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赵青嘴巴哆嗦着出了门,门口接应的小刚和莎姐听她结巴地吐出“人死了!”三个字。莎姐立马拿对讲机叫我,并一扭头叫另外一个服务员小红打110。

而之后发生的就是,我和八戒、葫芦一干人上来,以及我比较仓促的安排。

多言:

八戒祖上所从事的职业“飞贼”,在咱天朝历史中,是确实存在的。代表人物为大宋年间鼓上蚤时迁;民国年间燕子李三(真名李芬,名字女性化,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大老爷们);窦尔敦(又名窦二敦)以及咱五千年历史里最后一个倒霉孩子,号称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处死的康小八(也有资料说该人只是恶霸,并不是飞贼)。

飞贼,又名“翻高头贼”;“越墙贼”。

其中本领较大的,叫上手把子。这种飞贼据说不用工具,便可以翻身上墙。但咱大汉历史又喜好吹嘘,所谓的这群上手把子,甚至被传得不用任何工具,便可以徒手上高塔。当然,那所谓的蜘蛛人法国好汉罗伯特,也用切身经历印证了上手把子徒手的可行性。但在此依然表示下个人的怀疑,毕竟古代很多高墙的高度一般为五米甚至五米以上,那么,咱派上姚明,要用手搭到也有点费劲,更别提咱人种在古代身高的局限性。

而本领较小的,为下手把子。他们没有徒手上蹿下跳的本领,需要借助工具,如:粗麻绳、木护梯、滑竿或“软竿子”。而本文提到的八戒家祖传的那玄铁长绳,就是软竿子。

软竿子是用头发制成(难怪越长的头发人家收购的价格越高),编成筷子粗细的长绳,一头有金属钩子,抛在墙头钩住攀登。并且,软竿子体积小,非常结实,那一干二流好汉,便都是系在腰间当裤腰带使用,估计铁钩正好当了皮带扣。

有野史记载,孙殿英盗慈禧墓的时候,确实招募了一干飞贼当帮手,但其中是不是真有八戒的祖上,却不得而知,八戒家也没啥祖上和孙大帅合影的相片为证。并且,看八戒的体型,遗传基因里能否承载飞贼的血统也够呛。印象中的飞贼,也都是獐头鼠目、体态娇小的猥琐汉子。

而我们一干大众所熟悉的飞贼,那自然是现代飞贼。你抓个手机在街上大吼:“喂喂喂!听不清……”的那一会,一辆摩托车掠过,手机不翼而飞的瞬间,你眼前看到的那两个摩托车上的犯罪分子,便是现当代的飞贼。故提醒:手机有耳机,多多使用!

第二章 局外人

6.

黑猫和何队是最早赶到现场的。他们是我在市局刑警队时的同事,关系都不错。黑猫在还久远点的年代,就在刑警队工作了,当年喜欢骑一部边三轮的摩托车,戴个大墨镜,再套上一身警服,就很像那年头流行的动画片黑猫警长的模样,所以得了个小名,叫黑猫。而何队是我们刑警队副大队长,瘦瘦高高的,属于那种技术性的警员,喜欢观察细节,讲究一些办案的逻辑性与推理性。在他从警的十几年里,国家刚改革开放,犯罪分子对于技术性却不是很在意。比较高端一点的罪犯,也就戴了个手套罢了。不像现在这年月,各种阴谋的电视电影小说,让一干罪犯也有了很多讲究。

也是因为何队喜欢追究细节,所以在那年月不被局里看好。有领导就说:小何别的都好,就是钻牛角尖这缺点始终改不了。于是,在当时很容易结案的案件里,何队的一些另类看法被看成是拖破案率的后腿。而何队的一干怀疑与研究,最后也每每以犯人自己先行交代,证实了只是何队一厢情愿的所谓疑点。

当晚两人急急忙忙地到了咱火龙城,在二楼楼梯间,对我点了点头,权当个问候,便跟着我径直走进了案发现场。我把大灯打开,自己才真正细致地看清楚现场。刘科是心脏位置被刺穿的,胸前可以看到还有一柄刀尖。刘科仰面躺在沙发旁边,刀柄无法看到,可以肯定,这一刀刺得很深,应该是从背后刺穿。而刀柄应该很短,所以刘科的身体是平躺的,没有因为背后的刀柄而使身子侧着。

何队和黑猫都皱着眉,本来也是,大半夜的,本可以在队里值班,睡个好觉的,却过来接个这么麻烦的命案,况且出事地点还是背景很复杂的火龙城,死者又是检察院的科级干部。黑猫便把手里的香烟对着包房外的地上扔了,拿出两双手套,递了一双给何队,另外一双递给了我,我正要伸手接,黑猫却似乎缓过神来,对我笑着说:“搞迷糊了,你现在没在队里了!”然后把手套收回,自己给戴上了。

我也跟着嘿嘿笑笑,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一般。何队便扭过头来,说道:“没在队里了,咱还一样是兄弟,这案子要你出力的地方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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