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嗯”了一声,心里似乎有些肯定:建雄并没有这么简单,整个事情,也不会完全和他没有干系。
毕竟在那个年代,我还是年轻,虽然我比同龄人理性,但在那时,依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怀疑,可能也是因为之前从事与学习的都是刑事侦查的工作。于是,我惯性地对着建雄说了一句:“是啊!连一个父母生出的,都能下毒手,这人啊,确实没啥可以信任。”
我这话的意思是对于刘司令所对莎姐在那晚做戏的评论,之所以说出来,影射的无非是建雄。
完全和我意料的结果一样,建雄听着我这话一愣,然后警觉地扭过头来,对我说:“邵波!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忙故作轻松地淡淡一笑,说道:“我说刘司令啊!如果不是我们发现及时,莎姐今儿个也不能这样离开x城。”
建雄便也淡淡笑笑。半晌,建雄对着我说:“邵波!现在凶手找出来了,哥答应你的那钱,这两天便拿给你。”
我心里因为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建雄对这案子,是事先知情的,于是,我看着面前这高大的汉子,油然生起一股厌恶。便点了点头,说:“行!正好也给郑棒棒家再拿点去。”
建雄又说道:“不过,邵波!你必须答应哥一件事。”
我当时就意识到,他要我答应的无非就是对他怂恿刘家两兄妹做下这一切的事闭口不提。其实,他不要求,我也决定不再提,毕竟他可以完全推个干净,凶手不是他,一切他也不知道,说到底,顶多是他在不该的人面前,有意无意发了几句牢骚罢了。于是,我便点点头,说:“你说吧!”
谁知道建雄说的是:“邵波,你拿着钱,走吧!我不管你知道了多少?或者你又啥都不知道也好,啥都知道也好,但你走吧!离开x城吧!”
我愣住了。建雄的眼睛恢复了他平日里傲慢的神情:“邵波!哥其实还是很看得起你,本来也想带着你做点事情。但这案子……你知道的,很多东西也不简单。我不希望这些传出去,哪怕是一点点风声,我都不会允许。要知道,建雄哥我之前和你建伟哥都是在矿上做生意的,矿上有些事,不想让人知道的,自然有很多办法不让人知道。建雄哥我不是个坏人,但也不是个好人。我不能保证我不会哪天对你起什么坏心思,毕竟你除了这案子外,另外还有和古大小姐那门子事,能影响到我和领导们的一些合作。”
建雄说到这,掏出烟来,递了支给我,似乎是要为自己这近乎威胁的话,再披上点客套的外衣。建雄给我点上火,继续道:“邵波,你还年轻,以你的能耐,随便去个地方,应该都不会混得太差,再说,十万块也不是小数字,你拿着这钱做点小买卖,应该很快就能过得好起来。这年月,做啥生意都赚钱。”
听着建雄这些话,我没有出声。如果说,我写的这一切,只是一个普通文字工作者伏案杜撰的故事,那么,这一会,我这故事里的我——邵波,应该是面对着敌人的威胁,毫不犹豫地说声不,并用义正言辞的正义语句,对面前的建雄冷面相对。
可惜的是,我并不是小说里的人物。
记得有句某老外对咱国家的评价:中国,就是无数个完全相同的城市组成的。
诚然,相信所有人都知道,在九十年代初期,每一个我们生活着的内地城市里,都有着一股相同的势力——那就是有官员背景在幕后指使的所谓官商,而且,这些官商还都世界大同地在各个城市里,开着一家在当地最大的娱乐场所。而也是在那个年代,似乎这股势力,完全能在那小城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说句实话,建雄所说的话,并不能完全说只是他的威胁,而是完全有可能的。
可悲的是,我并不是啥人物。我那已经退休的父亲、母亲已经苍老,自己也只是个被单位开除的小年轻。对于这股势力,尤其像我,能对这股势力起到什么影响呢?——包括建雄对这案子莫须有的手段,又包括古市长现在对我的厌恶。
沉默了很久,我觉得刚刚还因为感觉到了建雄的卑鄙,自个儿高大起来的我,在这片刻后,居然越发卑微起来。建雄的气场很大,其实,在他还只是建伟哥羽翼下的冲动汉子时,他就有对周围一切都能控制的张扬个性。而到建伟哥走后的这十多天,他完全成熟起来,很多事情,也都变得很有分寸,俨然是他哥的一个翻版。
于是,我有了一种感觉:可能在很多年前,建雄就已经成熟到现在的心境。只是,他在他哥哥的羽翼下,不能显露出来罢了。
我越发明白,这一切,不过都是在建雄的掌握中罢了。
我把建雄哥给我点的那根烟再狠狠吸了几口,在烟缸里掐灭。冲建雄哥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建雄拍拍我肩膀……
74.
第二天,建雄让我跟财务去银行,转了十万块钱到我账户。那时我在火龙城也干了七八个月,自己就存了三四千块钱。看着存折上那几个零,说实话,我还是很激动的。
那天,我把东西都收拾了拿回家。下午,小军和八戒按照我给他们说的,提着点水果,到我家吃晚饭。饭桌上,小军热情地喊着“邵伯伯,阿姨好!”然后给我爸妈说了他想要我和他去深圳的计划。
我妈听了,有点不高兴,皱着眉。爸却没有露出不快,反而转过头来问我:“邵波!你自己怎么看?”
我顿了顿,说:“爸,我也想出去闯闯。”
爸叹口气,头转过去对着妈,但说的却似乎是给我听的:“孩子大了,在x城这么呆下去,一辈子可能就和我们一样,这样平静地过了。世界已经变了,我每天看新闻联播,外面的世界已经和我们看到的世界不一样了。唉!孩子他妈!让邵波出去走走也好。记不记得以前刚有传呼机那会,那时候邵波刚毕业进分局,我们想要送一个给他,也犹豫了很久,毕竟咱一辈子下来,也没啥结余。而现在呢?大哥大都满天飞了,邮局里卖的那些大哥大,只有一包烟这么大了。世界变了,孩子也大了,让他自己出去闯闯,也好啊!”
妈听着听着,哭了。
我和八戒、小军订了一周后的火车票。买了票后,我去了趟火龙城。那时,表哥出院了,建雄让他接了我的班。表哥见到我还是叫我:“邵波哥!”然后介绍我认识另外两个大高个,穿着我和八戒留下的黑西装,拿着对讲机。两人对我微微一笑,但眼神中没有一丝丝友好。毕竟在他们眼里,我是他们领导——表哥位置的一个潜在对手吧!
建雄好像啥事都没有一般,扯着我到五楼的一个房间里聊了会。说的是一些客套话:“以后我建雄在x城混不下去了,就去深圳找你,到时候别不认我哦。”
临走时,在他那房间的垃圾桶里,我无意中看到里面塞了件衣服,里面有已经撕成碎片的一点纸屑。也是一个刑警的惯性吧,我故意在那里蹲下来系鞋带,认真看了看那件衣服,并随意地把烟头扔进去,顺手抓走纸屑,出了门。
回到家,我把纸屑整齐地摆好,但只能零星地分辨出是一封莎姐留给建雄的信,因为字迹我很清楚。言语间,支离破碎的只是些柔情的话。
猛然间,我想起那件垃圾箱里的衣服,正是小来妈要我带回来给莎姐的——也就是十几年前,建雄离开五岭屯时留给当年的翠姑的。
可悲的是,那件衣服应该是莎姐留下来还给了建雄,然后,衣服到了垃圾箱……仿佛围绕着这一切,本就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罢了。
建雄死在1999年底,千禧年之前吧!我离开x城后,建雄在x城越来越嚣张,后来还开了一间之后年月流行起来的的士高、一间夜总会。下面养着的所谓内保,也就是沿海称呼的马仔越来越多。据说最高潮的时候,他老婆的表妹,在某服装店里买件衣服,人家不肯打折,换回来的结果就是那家店被人砸个稀烂。1997年香港回归前,已经涉足房地产业的他,因为某老城区的拆迁,他下面的人弄出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子,于是,省公安厅派了专案组到x城,把他们兄弟十几年一手打下来的江山全部端了。抓了三十几个人,按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处理的,枪毙了几个人,其中就有表哥。
而当时,古市长已经调到省里,建雄因为之前收到风声,提前离开了x城,没有被逮到。之后便一直在外地,一直到1999年,偷偷回了一趟x城,行踪被警察发现,然后在追捕中,他开的车撞到了一台运着钢材的货车上。建雄从挡风玻璃处飞了出去,像羊肉串上的羊肉一样,穿到了一条钢管上。据说,一起死的,还有他的一位情妇,有人说那位情妇叫刘莎,只是不知道真假罢了。
尾声
1993年底,我们一行三人,到了深圳。从此开始了我们漂泊的一生。
那年月,深圳还没有现在繁华,但相对来说,也非常热闹。我们仨穿得像个粽子过的特区检查站,显得一副老土的模样。每人还拿着一张叫边境证的玩意。接我们的是小军的那位亲戚,和我在刑警学院的一位同学——当时还只是深圳公安局特警队的一位普通特警——李日天。李日天的真名叫李昊,李日天只是八戒给他取的小名。因为日这个名词在之后几年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正像我们出生那年代,有很多单名一个伟字的一样,包括很多个叫杨伟的。在这名字被取上,被上户口的年月,这些名字并没有其他的意思,而之后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才比较滑稽罢了。
当时,地王大厦还不叫地王大厦,叫信兴广场。我们到的那个冬天,地王还矮矮的,没有轮廓,只看见很多工人在忙碌。李日天带我们去吃了海鲜和麦当劳。八戒傻乎乎的,装斯文,两个手指捏着汉堡包的一个角,张大两片肥唇,一口咬了上去,结果是所有的牛肉和西红柿、青菜全部挤到了地上。李日天告诉我们,那一家麦当劳是国内第一家麦当劳。而地点就在现在东门口子上。
我们开设我们的商务调查事务所是在1994年年后。之前,李日天一直有意撮合我们弄这一行,但我和八戒、小军犹豫了很久,或者说不叫犹豫,只是当时身上有点钱,初到花花世界,比较忙罢了。其实,我纵观自己这一二十年所做下的几个大的决定,都是很被动的。包括我离开x城,也包括1994年开设事务所,甚至还包括在之后那几年,我和古倩的那些事。
而对我和八戒、小军开事务所起到推动作用的事,是我离开警队后,独立处理的第二件命案——王国庆在医院被杀的那档子事。
当然,也有个次要的激活剂,便是八戒勾搭上的那位香港美女苏如柳——某香港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所以可以说,我们到深圳,赚到的第一笔钱,便是王国庆那案子。而支撑着我们在创业初期,从在深圳完全没有人脉,到将事务所做到有点声色,也是因为王国庆的妻子丽姐的帮衬,苏如柳任职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欺诈案,以及李日天介绍我们认识的几位好色的港台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