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以前自己家那边吴月你又不是不知道。调味料贵的简直跟黄金似的。天天吃着精打细算放盐的菜,就算格斯的手艺再好这吃久了嘴里也能淡出个鸟啊。要不然我能天天喝酒吗。而且格斯这货还总是做一些清淡的白菜。现在能吃这种菜那真是停不下来。”说着,雷恩夹起一块爆肚,往辣椒油的小碗里狠狠沾了一下然后才放入口中。一边嚼着不容易嚼烂的爆肚,一边把吴月那边的酒打开。拿起吴月面前的杯子给吴月倒了一整杯。
“我爸在家吃饭的时候,每顿饭还只喝半杯啊。”吴月看着平时用来喝水的杯子里一整杯的酒,闻着那迷人的酒味,吴月一阵阵苦笑。但也只能苦笑。这种杯子里的一杯酒,别说雷恩和格斯大哥了,巴菲儿一口就干了,还没啥感觉。所以当初在那个小木屋里,每次吃饭吴月都压力很大,尤其是三个人喝酒跟喝白开水一样,自己却只喝白开水时那种感觉,吴月就特别想练练酒力。不过冥界的酒不好喝辣的倒是够呛。和那个酒相比这十二块钱一瓶的二锅头都比它好喝十倍。吴月试了一次后就再也没勇气试第二次了。
“喝吧。能喝多少喝多少。酒量要慢慢练啊。”雷恩也不灌吴月。继续拿起自己的酒大口大口喝着。
吴月拿起白酒慢慢喝了一口。不算小也不算大的一口。用舌头卷住酒就直接吞了下去。一开始只是有种水一样的感觉,但是酒入胃之后,一股酒气和辛辣味一瞬间涌了上来。吴月只感觉到了一阵阵的苦味。吴月立刻夹着腊肠吃着来抵消味道。
“行。就这样。慢慢喝慢慢吃。小时候师傅就是这么把我练出来的。现在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哈哈。”雷恩看着吴月笑道。
“雷恩哥是从小就和师傅在一起了?”难得听到小时候的事情,吴月顿时来了兴趣。
“是啊。按年龄来看,我大概十四岁就和师傅在一起了。我当时为了和一条狗抢骨头打了起来,结果被狗咬住了脖子,喉管都被咬破了。当时不是师傅救了我真的要挂啊。”雷恩哈哈笑着说着让吴月听得头皮发麻的事情。雷恩一边说着一边还吃着爆肚就着二锅头。“那个时候刚好师傅也缺个打杂的。毕竟乐器的保养这种事情还是挺繁琐的。师傅又经常写乐谱,你知道,一写就写好几天。乐器就跟破烂一样扔一边,想起来的时候都落了一层灰了。所以那个时候我就跟着师傅旁边,帮忙照顾乐器。”
“以前都没听过啊。”吴月有些讶异。
“毕竟本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而且那个时候你每天都要学乐器,做饭,打扫房间,哪有那么多时间去听这些。那个时候师傅也不是多么富裕的人,他是那种及时享乐的人,存不了什么钱,再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也不能说生活多好吧。如果不是后来得到了那位的欣赏,让师傅得到了一个山头,我又建了木屋,有了栖身之所,我和师傅那个时候街头卖艺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雷恩笑着耸耸肩。
那位...说的应该就是哈迪斯大人了。
“木屋还是雷恩哥你建的吗?”
“家里那边的建筑工人很贵的。毕竟建筑这方面的人才不多。再加上都是为那些花钱如流水的贵族服务的,所以都漫天要价。一开始都是先用藤条在树上绑个吊床睡树上,挖空树干住树里面。但是这一下雨就遭殃了。索性我那个时候一有空就跑有人盖房子的地方,坐在旁边看,学。然后慢慢把屋子建起来的。不过肯定没现在那么豪华。”雷恩笑道。“我一开始就是建了个小木屋。就和吴月你之前睡的那个房间差不多大。再大我尝试过,容易倒塌就没建。后来格斯来了,他脑子灵光,学的快。和我一起去看工人干活,自己悟透了不少。就把当初我建造的小木屋改造成后来的大屋了。我以前建造的小屋就是师傅以前睡的屋子啊。你能够感觉到师傅的屋子和别的屋子不一样吧。”
“的确。比周围的大很多,也更全一点。”吴月点点头。“那格斯大哥是什么时候来的?”
“在木屋建起后,大概七八年左右吧。毕竟有了住的地方也算安家了。我也不会一天到晚跟在师傅身后,自己也可以四处逛逛。那个时候就看到了被女孩子欺负的格斯。”
“嗯?被女孩子欺负?”吴月听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
“格斯现在长得那么帅,你也该猜出小时候这货有多帅。我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十岁左右吧。小小年纪长着一张贼帅的脸,眼神还特别倔强。别说那些小孩了,这么帅还这么倔的孩子,我看着都特别想欺负他。那些有点家世的女孩见到他,就让自己的保镖把他逮住,要把他衣服扒光,干啥我们就不说了。要不然就是让他当自己奴隶。”
“额...”吴月试着想象了下格斯大哥小时候的样子。怎么想都怎么帅。如果是自己小学时期,看到漂亮的女孩子还会多看两眼。更别说那些从小被惯坏的贵族女孩了。不是不能理解那些女生的想法。“那格斯大哥...被玷污了?”
“没有。至少我看到的没有。跑的特别快。三四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都逮不住他。抓住他也被他逃了。一溜烟他就跑了。影子都见不到。那些女生都气的骂自己的保镖也没用。”雷恩哈哈大笑。“然后我就把他带回去了。”
嗯......想象不出那种画面啊。
“想象不出画面吧。”看着吴月眯着眼苦恼的表情,雷恩又喝了口酒。“当然,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就...就跟我刚才一样?”吴月不确定的说道。
“没错。”雷恩嘿嘿笑着。“格斯这货小时候真跟猫一样,谁靠近他都炸毛。我也不是那种会讲大道理的人。论逃跑,我当初偷那些商家摆在外面的生肉时,那些老板都提着刀追我。我都跑掉了,我那个时候都二十多岁。格斯比我还小那么多。他根本跑不过我。我直接追上他就把他抗在肩膀上,给带回去了。还好是个男的,如果是个女的估计走在半路上就被报警了。他挣扎的厉害,打我厉害,都用牙齿咬我了。”
吴月捂着脸。这次画面感又太强了。
“那个时候格斯大哥没地方住吗?”
“住哪。格斯以前被人称作什么,吴月你该知道吧。”雷恩看向吴月。
吴月默默的点点头。格斯大哥以前被称作杂交恶魔,这个名字可不是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