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发现尸体前的个小时左右,也就是今天凌晨1点左右,死者的后脑有一处硬物敲击的伤痕,从伤口来分析,凶器应该是把锤子,而且和第一起凶案中死者后脑的伤痕基本一致。另外,在死者颈部的伤口内我们还提取到了少量的金属物质,经过分析比对,也和之前案件中发现的金属物质成份相一致。”
“这么说两起凶案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了。”
“基本可以做同一认定。”
“那具体的死因呢?”
“凶手应该是先把死者吊起,然后在死者的口腔内塞进装满了水的矿泉水瓶,而且瓶口塞的非常深,已经顶在了喉头上,在这样的情况下,死者在挣扎的时候,水就会大量灌入气管和肺内,造成咳呛,而且死者的颈部大动脉被切断,在咳呛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失血,他的死亡是由这两种因素同时作用导致的。在矿泉水瓶身上,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而瓶里装的也不是矿泉水或者纯净水,而是普通的自来水,而且水质略微浑浊、偏黄。”
“水质浑浊偏黄?”
“这主要是因为从用户总表后第一个阀门至用户家中的镀锌管道因超期使用或管材质量问题造成锈蚀而形成的自来水二次污染,这种现象在凌早到早晨这段时间最为突出,不过由于现在的新住宅楼都用pe管材取代了镀锌管材,所以基本已经不存在这一类问题,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比较多的是出现在一些较早期建的住宅楼,而且建筑的年限应该在5年以上,甚至更早。”法医解释道。
“死者遇害的时间是凌晨1点左右,凶手用如此复杂的手法杀害死者,肯定是有自己居住的场所,否则应该不可能方便他行凶,而这个住所很可能是一幢建造了5年以上的住宅楼。”尧舜在心里思忖着。
尸检报告的结论让案件的调查又有了一个新的方向,同时在尧舜调查完第二名死者李伟的情况后,心里也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李伟是过完年才从老家过来在菜市场摆摊卖狗肉的,也就是说,认识他的人应该不多,光顾他生意的也都是一些爱吃狗肉人的人或者是做狗肉生意的餐饮店,这些人根本不可能会在乎他杀狗的手法有多残忍,他们更关心狗肉是否新鲜,所以这一类人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既然排除了光顾李伟生意的人的嫌疑,那么剩下的关键问题就是李伟摆摊的时间,他过完年才到菜市场摆摊,为什么这么快就被凶手盯上了呢?而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名凶手还杀了另一名杀狗者赵凯。
综合种种疑点,尧舜猜测凶手极有可能就住在菜市场附近的某个老旧的小区内,这样似乎就能解释的通为什么李伟才在市场摆摊两个月都不到的时间就被凶手盯上了,如果不是经常会到市场买菜或者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即便他是一个爱狗的人,相信也不可能会注意到市场里的一个杀狗的屠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