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手的油也不在意,津津有味的将骨头上每一处难啃的肉啃干净,大骨肉就是要自己啃才带感。
啃骨头的时候,沈墨不想弄的筷子上都是油,干脆用手抓米饭吃,新奇又好吃。
一个骨头啃完,擦擦手,吃个华母在灶台上扣着盆烤的地瓜,烫烫的,糖心像会流淌一样。
华母自己腌的酸菜炒肉沫粉条,酸香开胃,实在可口。
觉得肉腻了,再来两筷子东北家常凉菜,黄瓜的清爽、粉丝的软弹。
每每吃华母做的饭,他都忍不住感慨:原来吃饭不止是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一种其他任何欲望都无法代替的食欲的满足。
太幸福了。
再喝一口清新的蓝莓汁,嚼嚼果肉,又捏起一块儿大骨头。
华母看的直笑,吃的多香,她这个厨师可太有成就感了。
心想幸亏自己生的是个女儿,不然以之前他们家的生活水平,岂不是要养不起。
华父也握着骨头歪着头啃,跟吃的香的人一起吃饭,胃口会变好。
两个男人互相促进着,这顿饭都吃的有点多。
“好吃吧?”华母起身收拾碗筷时,笑问。
“好吃。”沈墨吃饱了才有点不好意思,忙站起身要跟阿姨一块儿收拾桌子。
华母按住他肩膀,“不用客气,坐着喝点热乎水。”
说着把热水壶推给沈墨。
扒在他腿上的欢欢已经馋哭到眼泪流干,他转头问华父:
“能喂它吃骨头吗?”
“都给它吧,让它自己啃着玩。”华父点了点头。
沈墨便将桌上的几块儿骨头一起放到了欢欢的狗盆里,小狗激动的猛摇尾巴,连身体都跟着摇摆。
有点对不起欢欢,大骨头他实在啃的太干净了,现在上面都没什么肉了,害它没的吃。
早知道不要啃的这么卖力,给它留点儿……
欢欢吃的嗷呜嗷呜的,前爪抱着骨棒,上半身贴着地,撅着屁股歪着脑袋,啃的呲牙咧嘴,嘎嘣嘎嘣的嚼脆骨。
沈墨看着莫名觉得解压且快乐,怎么看狗吃饭居然这么津津有味,他都想养狗了。
忽然,他想到吃饭时华母看着他的那种满足表情,心里咯噔一下,呃……岂不是跟他现在看狗子一样……
脸微微泛红,他伸手抚眉。
手才凑到面前,就带起了一股香风,虽然洗过手了,但是手上的肉味还是很浓郁。
可见他刚才吃的有多忘我。
华父忽然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肩膀,道:
“刚吃完饭别蹲着,走,跟我去消化消化食。”
“?”沈墨压根儿不知道华父是要干嘛,就被拉着出了屋子。
站在院子里,他看着华父将木料放上桌,然后递给他一副麻布手套,对他说:
“帮我按着那边。”
于是,沈墨就这样被华父征用,开始干木匠活。
以为饭是白吃的吗?
他还是太天真。
“那个木头给我。”
“去仓房里把锯子拿出来,知道哪个是锯子吧?”
“这么刷,看懂了吗?把这一组都刷了。”
“来,搭把手,一起把这根木头锯了。”
“……”沈墨吭哧吭哧干活,零下三十度的劲松,他累出一身汗。
可看着自己弄完的东西,居然还有点莫名的成就感。
劳动使他酣畅淋漓,手工活有点解压,有点舒服。
“学习这么好,将来考啥大学啊?北大?清华?”华父伏在家具前,一边细致精雕,一边问沈墨。
“都行。”沈墨不在意道。
“这么随意可不行,自己得有点想法啊。将来准备干点啥?”华父又问。
“现在互联网发展挺快,也许搞这一块儿。或者干点别的也行。”沈墨仍旧是随心所欲无所谓的样子。
“互联网啊,是,现在好多事儿能在电脑上干了。”华父想了想又道:
“人家不是说在上海搞金融赚钱吗?你没想着往最赚钱的行业里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