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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7章(2 / 2)

所以大部分人纷纷跑出了售楼大厅,几个带头闹事的人也趁机溜之大吉

没有群众掩护,带头闹事的人也就失去了依托!

如果他们真正是来闹事的话,他们此刻一定是十分惊慌的!

很快售楼大厅人去楼空了,无法想象刚才的暴力场面曾经发生过

我朝对面那几个安保人员招手

“把这俩个给我捆起来!”我命令他们道。

安保人员并认识我,犹疑着不肯照做,把目光投向我身后的夕儿。直到夕儿点头,他们才冲上来七手八脚把这俩青年控制起来了

然后我走到夕儿面前,搀扶着她道:“有没有受伤?………”

夕儿摇了摇头说:“没事………”

她的脸色依然还是白的

“听着,夕儿,”我看着她道,“我想今天的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一定是有人在背后指使,否则一般人不会这么胆大的!这不是普通的事件,这是恶行事件,是蓄意伤人!”

夕儿看着我轻声说:“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把监控录像保留好!这就是证据!”我看着她道。

夕儿点点头

“可是,”她仰脸看着我说,“警察局知道这事儿后,会不会把事情弄大了?………”

“也不一定,”我看着她道,“警察如果要插手调查这事儿,我会让他低调处理。况且,暂时还是不要让警察知道的为好”

“可你已经报警了………”夕儿看着我说。

我摸了下鼻子,笑了一下,低头看着她道:“没呢。我吓唬吓唬他们”

这时候两个安保人员从内廊跑出来,对我道:“俩人都带到办公室了。”

“好,”我答道,然后看着夕儿道,“不如我们今天来一场审讯!看能不能挖出幕后指使人是谁?”

很显然,我觉得几个带头闹事的人有问题,如果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如果不是背后有强大势力撑腰,他们敢这么造次?公众场合就亮出匕首想伤害夕儿?

他们是亡命之徒没错,但没有人指使,没有人负责他们的安全,没有人给他们好处,他们不会傻到光天化日之下,跑到有众多目击者和严密监控的售楼大厅里来持刀行凶的!

那个额头受伤的副总已被送往医院,这售楼大厅哪来的砖头,难道这不是一起蓄谋伤人的行径么?

我、夕儿和杜峰沿着内廊来到办公室,那个被我一掌砍晕的人已经恢复了意识,另一个被杜峰踢断膝盖骨的依然抱着腿在那里嚎叫

我一行人在这俩人对面坐下,我摸出一支烟点上

“哥们,”我盯着他们道,“不管你们是混哪儿的,也不管你背后是谁在给你们撑腰,现在我给你们一个选择题”

我决定单刀直入

“要不去坐牢,要么立马走人?”我喷出一口烟雾,盯着他们道。

那个被我砍昏的青年男子看着我道:“当然要走人了!”

他的手掌依然按捏着后颈,看来被我那一掌砍得够呛!

那个拿砖拍人的青年男子冲我咆哮道:“你、你们这是非法拘禁,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是犯法!………我警告你,赶紧放我们走,否则我去告你们!哎哟!哎呦!………”

他又抱着膝盖惨叫起来,他操的是一口外地口音

“报警是吧?抓我是吧?”我盯着他,冷笑一声道,“要不要我把手机借给你用,喏,拿去,赶紧打110!”

我把手机递到他面前,可他却没要接的意思

“看来你不是法盲啊?”我盯着他冷笑道,“还知道非法拘禁罪?要不要我给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要不要我给你讲讲什么是故意杀人未遂罪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听清楚了么?哥们!你们完全构成了杀人未遂罪!而且人证物证确凿!也就是说,报警的话你们至少在牢里要呆三年!”

“你们也是杀人未遂!哎哟!………”那个断了膝盖的青年男子强词夺理道。

俩人都操同一种口音,想必都是同一个地方的人!

我盯着他,笑了一下道:“别说踢断你的膝盖,就算打死你,也属于正当防卫!对于抢劫强见行凶等恶性案件,没有正当防卫过当一说!打死你是为民除害!明白了吗?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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