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花倒是眼疾手快,往下一躲,鼓着腮膀子说道:“吃粥而已,还噎不到我。”
没两分钟她就吃完一碗粥,又去厨房装上一碗端出来吃,很快又吃完,她便把碗往桌子上一放。
“好啦,我吃完了,又得上学去了。你们都吃得没我快,我并没耽误你们洗碗的时间啊,谁要是出工迟到了,也不要赖到我头上哦。”她说着还没忘记瞟一眼农小妹,显然这话像是对她说的。
农小妹一直在默默吃粥,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她对雷锋的故事,本来就一知半解,加上她跟这一家子人,毕竟还没熟到无话不说的地步,现在任达兵又不在家,她多少显得有点拘束。
“怎么回来吃个粥就又走了呢?”任母急忙问道。
“这都快一点钟了,我不走还等到什么时候走?”任达花抬头看了一眼挂钟后答道。
“我们一点半集合的人,都还没走呢,你两点钟上课的人,就这么急着走干嘛?”任母又说道。
任达云笑了笑搭话,“这还能干嘛?她若不快点溜走,担心你又会叫她洗碗了呗。”
“才不是呢,我两点钟上课,现在去时间刚刚好。我们学校比你们集合的晒谷地,远一半路不止呢,我当然要早点出门了。”任达花边说边走往房间去拿书包了,她才不管那么多。
农小妹等大家都吃完粥后,她又自觉地收碗去洗。现在她的生活已基本进入正轨,到目前为止,她干过的活都基本学会了,没干过的活,她看着别人怎么干,也很快能掌握,并没出现什么大的问题。
关于给任达兵的回信,农小妹也不敢拖太久。两天后的晚上,她忙完家务后,便拿着客厅里的那盏水油灯,进了她的房间。
然后放下灯坐在桌子前,又打开抽屉,拿出任达兵从部队带回来的信纸,铺在桌面上。这些信纸并不是整本的,她数了数大概只有十来页纸。
又低头在抽屉里找笔,还好让她找到一支钢笔。她拿出来瞧了好一会儿,发现笔帽上写着英雄两个小字。然后才打开笔帽想写字,却写不出来。
龙真真在新时代里,虽然几乎不用钢笔写字,但上小学三年级时,还是学过怎么使用钢笔的。她知道应该是没墨水了,可她找了找,并没看到房间内哪里有墨水瓶,她觉得今晚又不能给老公写回信了。
这时她想起来,任达云应该还没睡觉,他每天都是最晚一个冲澡的,她便往房间外面走去看,果然看到他正好冲完澡出来。
可是,农小妹突然尴尬起来,因为他只穿了一条裤子,衣服还没穿上,只拿着它便从冲澡间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