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在家待到正月初五, 就坐飞机回了a市。她想在寒假前, 找个装修队把那套空房子装修好, 这样以后就不用住在宿舍了。
因为被快穿系统砸到以后, 沈凌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古代, 所以装修的风格以中式为主。为此, 沈凌还买了几张国画, 又将其中一间次卧布置成了书房,然后往里面添置了书桌、书架、博古架,看上去倒也像模像样。
沈凌特意选了一个星期六搬进新家, 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准备晚上的时候做一桌好吃的。
从空间里取出碧粳米,沈凌淘好米按下煮饭键, 就开始炒菜。红烧牛肉, 肉末炖豆腐,糖醋鲤鱼, 清蒸大虾, 醋溜土豆丝, 西红柿炒蛋, 很快, 餐厅的桌子就摆满了菜肴。
沈凌正准备用空间自产的黄瓜做一个凉拌菜,就听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洗好手打开门一问, 原来是推销保险的。
周凯下班回来的时候,推销保险的人已经走了, 走廊里单留下了飘自对门的食物香味。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 好香,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
沈凌面对这一大桌食物,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自从来到这个现代世界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空间的食物了。她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碧粳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吃了起来。
沈凌这顿饭足足吃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休息了一个小时后,沈凌就拿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进了空间。之前,她已经试过,将笔记本电脑充满电拿到空间,期间不管怎么使用,电量始终在100%,根本不用再拿出来充电。
沈凌发现了这个事实后,就开始在空间尝试写小说,空间的空气特别新鲜,能让人时时感到精力充沛,绝对是写小说的最佳场所。
写了两个小时,沈凌发现自己的灵感已经告罄,便按照以前的习惯在空间跑起步来。跑完步,时间已是晚上十点,沈凌干脆就在空间睡下,明天是星期天,再写上一天,自己第一篇小说就可以有三万字了。
沈凌现在不打算急着在网站发表,准备好好静下心将自己的文笔练好,所以即使她第二天起来看前一天写的内容非常垃圾,但也硬着头皮写下去。
以前教他们中国当代文学的老师说过,如果把一个人要表达的意思比喻成圆圈里的一个圆点,而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则始终在圆点外围徘徊,不管你的表达能力多好,你始终只能无限接近那个圆点,却无法达到那个位置。
沈凌当年对这句话似懂非懂,但现在她明白了。就好比她现在所写的这篇小说,她很想将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写的非常唯美,非常浪漫。为此她搜肠刮肚找来不少词汇形容这次见面,但是一旦将脑海内的情景转化为笔下的句子,那份初见的美好和特别便打了一个折扣。
这种对文笔追求完美导致对所写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失望感,是她现在写作的最大障碍。
不知道其他作者有没有过这种困扰,沈凌反正就有。她每次回头看自己写的东西都有一种挫败感,所以每天早上起来,沈凌提起笔的时候都一再提醒自己,自己现在只是一个新手,所以写的再怎么垃圾都是情有可原的。这样提醒自己两三遍,沈凌才有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不然看着自己笔下写出来的那些内容,再对比她以前看过的小说,沈凌真想找块豆腐撞上去。
星期天中午的时候,沈凌终于完成了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写完了两万五千字。她将电脑推到一边,不去回头看自己写的内容,怕忍不住将刚打出来的那两个章节删掉。
从空间里出来后,沈凌给自己煮了碗面条,暂时将小说抛到脑后,准备吃完去楼下走一走散散心。
从小区里出来,往左走上一段路,就看见一条热闹的街道。街道最中央是一家火锅店,装潢的特别大气,火锅店左侧是一家汉堡店,从汉堡店往西再走上一百米就看见一家比较高档的西点甜品店。
沈凌从橱窗里看见那些外形好看的甜品就走不动路了,进去选了好几种自己爱吃的蛋糕,可以留着写小说的时候吃。不知道是不是写小说非常耗费脑力的原因,她现在每写完两章就饿的不行。好在空间里有不少干果,不过干果吃多了也腻,偶尔吃些蛋糕可以丰富一下口味。
沈凌提着袋子出来后,也不继续逛了,慢慢往回走。经过那家汉堡店时,她偏头看了一下,正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些汉堡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店里走了出来。
他的着装非常普通,上面是白衬衫搭配黑毛衣,下面是一条合身的牛仔裤。但是这样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沈凌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
男人长得虽不如白朗俊秀但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沈凌打量他的时间也许有些长,他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毫无表情的收回了目光,提着手里的快餐,大踏步走了。
沈凌被他那一眼打击到了,忍不住从包里掏出化妆镜,镜子里的女孩自然比不上丁芷那般的绝色,但也算是清秀有余,唯一不足之处就是肤色偏暗,脸上有微微的几点雀斑。
看来,自己要将修炼内功和泡药浴提上日程了,不然将来遇到喜欢的男票,吸引不了对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