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子吃完了饭,便直起身子,将这客栈左右看看,这客栈不大,住的都是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汇集,堪称杂乱。
他正看着,便看见小二迎进来了又一批客人。
那一批客人进来,那客栈似乎是安静了一下,所有的目光都落向了那几人。
那竟然是几个番邦人士,长得异常高大,生着异常洁白的皮肤,蓝色的眼珠子,高大的鼻梁,有着非同一般的异域风貌。
看似那几人都是番邦商人,这小镇乃是官道之上的歇脚点,有番邦商人也不奇怪。
但没未料到,那其中一个番邦商人看见二狗子,竟然亲热地迎了上来。
这番邦人在二狗子眼中都是长一模一样的,但是他认识那番邦商人身边的翻译。
翻译对二狗子高兴地道:“原来是柳先生,没想到在这里也能遇见您啊!”
对于二狗子,那番邦商人可是记忆犹新,不仅问他买了好多种子,还买了一颗钻石戒指,那钻石戒指的价值非同一般,他自然是记得。
便上前来与二狗子打招呼,那翻译便在一边翻译。
二狗子也是与那番邦商人寒暄了一阵,一会儿翻遍便笑着问道:“斯密斯先生问您,那戒指您夫人可是满意?”
二狗子愕然:“那戒指不是送给我夫人的,而是送给我、妹妹的。”
说道那妹妹两字,他不禁停顿了一下,那翻译忙道:“那戒指可不是能随便送人的,在番邦,戒指是男女双方结婚的时候才带的。”
“啊!”南极大惊,当初可是他提出了要让二狗子给柳三升带个戒指回去的。
那翻译官又笑道:“他们番邦人啊,订婚结婚都要带戒指,订婚的时候,就是把戒指戴在中指上,就是定下婚约的意思了,若是戴在无名指上,那就是成婚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