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格陵兰。”
林肯·莱姆凝视着客厅窗外,他的房子位于中央公园西城。他目光所及之处有两样东西:一台精密的惠普气相色谱仪,以及在这十九世纪的大窗户外面的一只百富勤猎鹰。这种掠夺成性的猛禽在城市里可不多见;尽管这里有丰富的猎物,但是它们总是把鸟巢修筑在低矮处,也就造成了它们数量锐减。像所有理智无情的科学家,尤其是刑事鉴定法医科学家一样,莱姆多年以来一直和一个游隼大家族共享他的住所,不过他对物种生存仍抱有适度的好奇心。这时,猎鹰妈妈回来了;猎鹰是多么耀眼的生物,华丽的羽毛呈棕褐色,鸟喙和爪子闪耀着铜铸般的光泽。
一个沉稳而富有幽默感的男性嗓音打破了这份宁静:“不行,你和阿米莉亚不能去格陵兰。”
“为什么不行?”莱姆问汤姆·莱斯顿,声音上扬。这位瘦削却强健的男人担任他的私人看护已经很久了,久到能与住在这座旧式建筑外的游隼家族相比。作为一名全身瘫痪的病人,莱姆肩部以下大面积麻痹,汤姆就是他的双臂和双腿,甚至远不止于此。莱姆解雇汤姆的次数和他辞职的次数一样多,不过这两个人在内心深处都很清楚:汤姆会一直留在这里。
“因为你该去某个更浪漫的地方,比如佛罗里达、加利福尼亚什么的。”
“老套,老套,真是老套。还不如去尼亚加拉大瀑布。”莱姆有点不悦。
“那又有什么不好?”
“我目前还没有决定。”
“阿米莉亚怎么说?”
“她让我拿主意。这才是令人烦恼的地方。难道她不知道我有更重要的事要考虑吗?”
“你最近提到过巴哈马。你说过,想回去看看。”
“当时的确如此,但是现在情况不同。难道我就不能改主意吗?这又不犯法。”
“你想去格陵兰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莱姆的脸上,高鼻梁两侧如枪口般黝黑的双眸炯炯闪烁,眼神如猎鹰般咄咄逼人:“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总有一个真正的原因使你想去格陵兰吧?一个具有技术含量的理由,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理由?”
莱姆瞥了一眼那瓶放在自己够不到的地方的单一麦芽威士忌酒。他是大面积瘫痪,这没错,不过手术和日常练习已经让他能够重新移动自己的右臂和右手。当然,运气也帮了点小忙。多年以前,当他在进行某次犯罪现场勘测时,现场的一根横梁滑落,砸中他的脖子,造成绝大部分神经损坏,仅有极少数的外围神经在这次意外中侥幸逃过一劫。他可以抓握一些东西——比如单一麦芽威士忌的酒瓶——可是他没办法从他那把复杂的轮椅上站起来去够酒瓶,所以身为保姆的汤姆会确保这些酒瓶都放在莱姆够不到的该死的地方。
“鸡尾酒时间还没到呢。”注意到自己老板的视线,这位助手宣布道,“那么,关于格陵兰,还是痛快坦白吧。”
“它被低估了,命名为‘格陵兰’主要是因为它的荒凉,但它不是最荒凉的;比起冰岛,它还算得上相当绿意盎然呢——我很喜欢这种讽刺。”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莱姆叹了口气。他不喜欢撒谎,更不喜欢撒谎的时候被逮个正着。于是实话实说:“好像那边的国家警察——我是说丹麦警方,正在格陵兰借助一种新的园艺光谱分析系统进行某项重要的研究,就在位于努克的实验室——顺便说一句,努克是首都。比起标准系统来,这种新系统可以分析出更狭小的地理区域。”莱姆下意识地扬了扬眉毛,“接近细胞级别,想象一下,在咱们看来所有的植物都是一样的……”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
莱姆抱怨道:“你懂我的意思。这项新技术可以把目标区域缩小到三米以内。”他重复着,“想象一下。”
“我正在努力去想象。格陵兰——这不好。所以说到底阿米莉亚有没有答应你呢?”
“她会答应的——等我告诉她关于光谱仪的事之后。”
“去英格兰怎么样?她一定会喜欢的。那个她喜欢的表演还有吗?《英国疯狂汽车秀》?我想原来的版本已经停播了,不过听说新版已经开始。她一定会对这个节目着迷的。他们让参与者上赛车道。阿米莉亚总是念叨想体验一下以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的速度开上逆向车道。”
“英格兰?”莱姆语带嘲弄,“你这是放弃了自己刚才的论点,格陵兰和英格兰在浪漫程度上属于一个档次。”
“在这点上,可是会有相当多的人持不同意见。”
“显然不包括格陵兰居民。”
其实林肯·莱姆没去过多少地方。他的行动能力丧失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他的身体状况增加了旅行的复杂性,他的主治医生交代过,要尽可能地不去移动他。他的肺部工作良好——多年以前就已经成功脱离呼吸机自主呼吸了,胸部的伤痕还在,但是已经没有那么明显,所以只要妥善处理好那些琐事,按他的话来说比如大小便之类的细节,再加上穿着对皮肤更少摩擦的衣物,基本不会再次遭受老毛病“自主神经反射异常”的折磨。好消息是,外面的世界变得不再那么难以企及,随着时代的进步,如今无论是餐厅、酒吧还是各大博物馆,都配备了残障人士专用通道和专用盥洗室(莱姆和萨克斯曾经为此大笑一场,当时汤姆指着报纸上的一篇文章说,有所学校最近安装了残障人士专用通道和盥洗室,可是这所学校只教一样东西:踢踏舞)。
说到底,莱姆对于旅行的厌恶和安于隐居的现状仅仅是因为,好吧,他天生就是个隐士。整日埋头于他的实验室,也就是这间客厅,将自己置身于各种仪器设备之间,为那些发来申请的科学杂志期刊进行教学写作,而不是奔波于那些游客趋之若鹜的各大景点。
不过,考虑到阿米莉亚·萨克斯和他自己在接下来几周的日程安排,安排一次离开曼哈顿的旅行势在必行;那么他不得不承认,一趟返乡之旅实在算不上蜜月旅行。
是计划去园艺学图谱专项研究实验室,或者选个浪漫之地,似乎成了目前需要暂且搁置的两难选择;这时,门铃响起,莱姆向安保监控视频瞥了一眼后,心想:来得还真是时候。
汤姆离开片刻后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位身穿驼棕色西装的中年男子,这人的状态看起来就像睡过了头,虽然他很可能根本没合过眼。他的动作缓慢而沉稳,莱姆觉得他很快就能摆脱手杖了,不过这柄手杖还是件相当漂亮的饰物——通体乌黑的杖柄配以银质鹰首形手柄。
来者环视了一圈实验室说:“真安静啊。”
“的确。最近只有一些私人琐事要做。自从‘钢铁之吻杀手’那件案子之后,再没有什么令人兴奋或者有意思的事了。那是发生在最近的一起案件,并造成了突发而令人惊恐的恶果——一个家庭的人被残忍地杀害,公共交通惨遭破坏。”
作为案件主要负责人,纽约警察局探员朗·塞利托曾经是林肯·莱姆的搭档——那是在莱姆荣升为警监并接管犯罪现场调查部门之前。直到现在,每当遇到需要某些特殊法医学经验的案子时,塞利托时不时还会来请莱姆做顾问。
“你在看什么呢?我从来还不都是这一身行头。”塞利托朝自己的驼棕色西装指了指。
“别做梦了,”莱姆回答,“我根本没在看你。”
这不是事实,不过他也没必要提及这身西装的古怪颜色或者上面乱七八糟的皱褶。虽然嘴上没说,他还是感到欣慰,塞利托已经从那次造成他主要神经系统和肌肉损伤的毒药袭击中恢复过来了——下一步就可以摆脱手杖。虽然这位探员一直在和自己的体重做斗争,莱姆却觉得他现在中年发福的富态样子看起来挺不错。若是朗·塞利托变得面黄肌瘦,那可大事不妙。
“阿米莉亚·萨克斯在哪儿?”塞利托问道。
“在法庭,正在为戈登案出庭做证。这是今天的头等大事,不过应该很快就结束了。之后她要去采购些我们旅行时需要的东西。”
“难不成她是在给自己添置嫁妆?会买些什么呢?”
莱姆也毫无头绪:“就是那些婚礼需要的东西,衣服之类的,我也不知道。不过她已经定制了一套有褶边样式的礼服,蓝色……还是粉色的。今天她说要给我买些东西。这他妈的有那么好笑吗,朗?”
“我在脑补你身穿男士晚礼服的样子。”
“只是些汗衫和衬衣,也许会打上领带,我也没问。”
“领带?你居然没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