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西奥多·亚当斯的尸体已经运走,痛失至亲的被害人的家属也已经离开。
朗·塞利托也刚刚离开,他要去莱姆那里汇报案情。现场已经完成调查,可以解禁了。罗恩·普拉斯基、南希·辛普森还有弗兰克·瑞特格留在现场,他们要收起警戒带。
亚当斯侄女脸上的表情一直浮现在阿米莉亚的眼前,那绝望中略带希望的眼神让她心中隐隐作痛。阿米莉亚·萨克斯因此又重新调查了一遍现场,甚至比平时更为挑剔和仔细。她查看了其他所有大门和凶手可能通过的出入口,以及所有可能的逃跑路线,但是依旧一无所获。她已经记不起来上一次接手如此复杂的案件是什么时候了,证据少得近乎可怜。
萨克斯将装备收拾整齐,又想到了本杰明·克莱里的案子。她打电话给克莱里的妻子苏姗妮,告诉她他们在韦斯特切斯特的别墅遭了贼。
“我不知道这事,您知道他们偷了什么吗?”
萨克斯见过几次苏姗妮。苏姗妮身材十分纤瘦——她坚持每天慢跑——一头白色短发,面容美丽。
“应该没偷走多少东西。”萨克斯没有透露克莱里邻居家男孩儿的事,她想在她的恐吓下,那个男孩并没有隐瞒什么。
萨克斯问苏姗妮有没有人在那栋别墅的壁炉里烧过东西,苏姗妮说最近家人根本没去过那里。
“您觉得那里出了什么事儿吗?”
“现在还不清楚,但这使您丈夫的自杀看起来更可疑了。哦,对了,还要提醒您,您得给别墅的后门换把新锁。”
“我今天就打电话叫人去换……谢谢,萨克斯探员。您能相信我并重新调查我丈夫的案件,我真的很感动。”
挂断电话之后,萨克斯便申请检测她在克莱里别墅里采集的一些证物,主要是炉灰还有泥土。并将证物仔细地分袋包装,与钟表匠案件现场取得的证物明显地区别开来。然后,她又去填写证据监管链的卡片文件,最后还帮辛普森与瑞特格将证物整理起来,装上车。所有的证物里,要数金属横梁最难整理,要两个人一起先用塑料布把它裹起来,然后再合力抬进车内。
确定都整理好了,萨克斯关上了车门。她回头看看街道,忽然发现一个可疑的人。之前的那些围观者大都受不了寒冷的天气离开了,但这个人手里拿着《华盛顿日报》,站在一栋正在翻新的老旧大楼前。位置就在柏树街,大通曼哈顿广场附近。
萨克斯看了一眼便觉得此人有些不对劲儿。没有人会在这种天气站在街角风口处读什么报纸。或许他是关心股市或者什么事故新闻,但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会有针对性地快速翻阅有用的信息,弄清楚自己的股票跌了多少,自己关心的教堂巴士事故调查有什么新进展,然后就继续赶路了。
以上行为都算正常,但是寒风凛凛的街上,你一个人站在那里,津津有味地读了许久第六版花边新闻,这就十分可疑了。
萨克斯看不清男人的长相——那人的脸有一半都被报纸挡住了。他身前地上还有一些施工留下的建材。但是有一点萨克斯看得很清楚,那就是他的靴子,那种特殊的防滑鞋底,和萨克斯在巷子口雪地上发现的靴子印是一样的。
萨克斯权衡了一下当前的形势。大部分警察都已经离开。辛普森和瑞特格虽然配了武器在身,但是都没有经过战术训练。而且,嫌疑人身前还有一个三英尺高的金属护栏。那是为了即将举行的游行活动而设立的安保设施。如果萨克斯从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穿过街道接近嫌疑人,那么他随时可以轻而易举地逃脱。她不能轻举妄动,要从长计议这次抓捕行动。
萨克斯打定主意,走向普拉斯基,在他身侧耳语道:“在你的六点钟方向,有个男人,读报纸的那个,我想和他谈谈。”
“是凶手吗?”普拉斯基问。
“现在还不清楚,也许是。我告诉你我们要怎么做。我要和犯罪现场调查组的人一起上车,之后会在东面的街角下车,你会开手动挡的车吗?”
“当然会。”
于是萨克斯将自己那辆红色雪佛兰科迈罗的钥匙交给了普拉斯基。“你顺着柏树街向西开,往百老汇方向开大概四十英尺,然后快速停下,下车之后绕进护栏,从里面往回走。”
“把他赶出来。”
“没错。如果他真的只是在读报纸,我们就和他聊聊,查查他的证件,然后继续干我们的活儿。他要是心里有鬼,看见你过去肯定会转身就跑,我从前面截住他,你在后面支援。”
“明白。”
萨克斯假装环视了一下街道,最后检查了一下现场,而后登上了那辆棕色勘查车。她倾身靠前说:“出了点问题。”
南希·辛普森和弗兰克·瑞特格闻声看向了她。辛普森拉开了外套拉链,手放在了配枪握把上。
“不,现在不需要用枪。先听我说。”萨克斯解释了一遍她发现的人以及追捕安排。然后对开车的辛普森说:“向东开,在前面红绿灯处左拐,然后减速就好,我会从车上跳下去。”
普拉斯基钻进了那辆科迈罗,车子启动之后,他忍不住轰大了油门,听到排气筒传出低沉而性感的轰鸣声。
瑞特格问萨克斯:“你不用我先停车,你再下车吗?”
“不用停下,你只要减速就行,必须让疑犯确信我们已经离开了。”
“好的,”辛普森说道,“准备好了。”
勘查车向东驶去。萨克斯从后视镜中可以看到普拉斯基也行动了——别紧张,她心中默念着:那辆车引擎马力很大,离合器紧得像维克牢尼龙搭扣。但普拉斯基做得不错,车子稳稳地向西开去,与自己所坐的货车方向正相反。
在柏树街与拿骚路的交会口,勘查车拐进了东侧街道,萨克斯同时打开了车门:“继续开,先别减速。”
辛普森将车开得很稳。“祝你好运。”犯罪现场调查员对她喊道。
萨克斯跳下了车。
哇哦……车速比她预想得要快了一点。她差点摔倒,萨克斯站稳了脚步,同时发自内心地感谢卫生局。要不是他们在路上撒了融雪防滑的盐粒,她可就没这么幸运了。萨克斯独自走在人行道上,悄悄接近手中依旧拿着报纸的男人。男人并没有注意到她。
随着她的逼近,萨克斯与男人间先是隔着一个街区远,慢慢地,只剩半个街区远。她敞开外套,握住了别在腰带上的格洛克手枪,在疑犯前方大约十五米的地方,普拉斯基突然在路边将车停下,快速地下了车并且趁疑犯不注意,轻松地越过了护栏。现在疑犯已经被萨克斯和普拉斯基前后包抄了,而在他的左右,分别是正在翻新的大楼和防护栏。
计划很棒。
只出了一个漏洞。
街对面有两名警察,他们正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的楼前站岗。二人刚刚都曾在现场调查时协助工作。此时,其中一人看到了萨克斯。一边向她挥手一边喊道:“忘了什么东西吗,警探小姐?”
糟了!正在看报的男人闻声快速回头,终是发现了萨克斯。
他丢下了报纸,跳过护栏,发疯似的从柏树街中央跑向了百老汇大街,途中看到了还在护栏内侧的普拉斯基,巡警也试图越过护栏,但一只脚被绊住,狠狠摔在了地上。萨克斯见状停下了脚步,但发现他其实伤得不重,便又快速追了过去。普拉斯基在地上打了个滚,站了起来,也朝着嫌犯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此时,嫌犯已经跑出三十英尺远了。
萨克斯拿起对讲机,按下了通话键:“警探编号五八八五,”她喘息着,“正在柏树街凶杀现场附近追捕一名疑犯。疑犯沿柏树街逃往百老汇大街方向,请求支援。”
“收到,五八八五。指挥部已派遣警员前往支援。”
还有其他几辆无线电巡逻车表示他们就在附近,正在前往现场拦截罪犯。
就在萨克斯和普拉斯基追赶着嫌犯跑到了炮台公园时,对方突然刹住了脚步,还差点因为急停而摔倒,他停下来转头看向了右侧:一个地铁站入口。
不,不能让他藏进地铁里,萨克斯有些烦躁地默念着。那里人群过于密集,会很难捉到他。
不要进去!萨克斯暗暗心急。
仿佛是在回应萨克斯不好的预感,疑犯回头看了一眼,随即快速冲下了楼梯,跑进了地铁站。
萨克斯停了下来,对普拉斯基喊道:“你继续追他。”她深吸一口气,“如果他开枪,你要看看周围人群的情况再还击,宁可这次放走他,也不要贸然开枪。”
普拉斯基面色紧张,萨克斯知道他从来没经历过枪战,年轻的巡警点了点头。对萨克斯喊道:“那你要去——”
“快去追!”萨克斯大声喊道。
巡警深吸了一口气,再次追了过去。萨克斯跑到地铁站入口,看到普拉斯基正一步三个台阶地跑下楼梯。然后她转身,穿过了马路,向南一路小跑,大概有半个街区的距离。她拔出了手枪,放慢脚步,走到了一处报亭后。
倒计时开始……四……三……二……
一!
她快速越过报亭,面向地铁站的出口,正看见疑犯慌忙地跑出地铁口的楼梯。疑犯看到萨克斯后,表情十分懊恼,想来是因为萨克斯识破了他的招数。萨克斯想过他可能会来个金蝉脱壳,甚至连最初他看到地铁站的惊讶都可能是装出来的,也正是这样的怀疑,让萨克斯意识到疑犯跑进地铁站只是为了混淆视听,继而由地下穿过街道逃走。此时他放弃般地举起了双手。
“脸朝下,趴在地上。”
“嘿,不至于吧。我——”
“快点!”萨克斯再次命令道。
疑犯看了一眼后者手里的枪,认命地趴在了地上。经过刚才的一阵狂奔,萨克斯此时觉得关节隐隐作痛,她单膝跪在了疑犯的背上,将他双手铐在身后。疑犯疼得倒吸了一口气。萨克斯懒得理他。要不是因为他,自己又何必要跑步受罪。
“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一个疑犯。”
林肯·莱姆和传信的男人此时正坐在他的实验室中。男人名叫丹尼斯·贝克,年纪在四十岁上下,身材结实,面容英俊,是塞利托所在重案组的督查探长。同时,贝克受市政厅的命令,要尽早将钟表匠捉住,阻止其恶行。他就是莱姆特别讨厌的“不容更改”的命令发出者之一。
莱姆挑起了眉。一个疑犯?的确会有一些罪犯出于种种原因,会再次返回犯罪现场,但莱姆怀疑,萨克斯是否真的抓住了真凶。
贝克说完了这个好消息后又继续手中的电话,他一边听着还一边点着头。这名探长面容俊美,有些酷似乔治·克鲁尼。做事专注又不苟言笑,这样优秀的警官人们通常会很喜欢与其共事,但却不会选择和他喝酒消遣。
“有这样的人在你身边是好事儿。”贝克探长是从纽约警察总部来的,在他来之前塞利托便在莱姆面前给他暖场。
“好吧,但他会不会多管闲事?”莱姆问塞利托,这位不修边幅的探长似乎一直都邋里邋遢的。
“不会管太多的,都是些你不会介意的事情。”
“我不介意的事?是指什么?”
“他的仕途上还需要赢一场漂亮的仗,而且他相信你能帮他打赢。也就是说,他会给你需要的一切资源,并且全力支持你。”
全力全方位的支持,莱姆很满意这一点,因为他们一直缺一些强有力的人际关系。其实还有另一个纽约警方的警探经常和他们合作办案,名叫罗兰·贝尔。他与莱姆性格大为不同,贝尔为人谦和有礼,很容易相处。但骨子里与莱姆一样思维缜密,行事条理分明。只是现在人不在纽约,他正与两个儿子一起在北卡罗来纳州度假。其实也是去见女朋友,后者是当地的一个治安官。
莱姆他们还常和一个fbi的探员合作办案,那人名叫弗雷德·德尔瑞,这名探员因为在反恐案件调查和卧底工作上的出色表现在圈内颇有名气。虽然莱姆他们调查的凶杀案与fbi一贯负责的案子不同,但德尔瑞总会用局里的一些资源尽量协助莱姆他们办案。不过现在局里正在调查一些类似安然公司诈骗案的涉及多方的案件,德尔瑞忙得分身乏术,此时对于莱姆他们有些爱莫能助。
塞利托挨着梅尔·库柏坐下,梅尔·库柏是莱姆坚持重用的法医刑侦专家,他身材瘦小,擅长跳交际舞。库柏作为一名出色的犯罪现场实验室人员,饱受其苦,莱姆一有什么案子就会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召唤他。这次也不例外,莱姆一大早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正在皇后区的实验室里忙活,听闻莱姆的召唤,他犹豫了一下,并对莱姆解释说,他这周末有其他的安排,他本计划与女友和母亲去佛罗里达州度假的。
莱姆的回答是:“那你更得来实验室躲躲了,不是吗?”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现在,他坐在实验室的检测台前,等待证物到达。他双手戴着橡胶手套,正把饼干喂给趴在脚边的小狗杰克逊。
“要是狗毛污染了证据,”莱姆嘟囔着,“你就等着吧。”
“这小家伙挺可爱的。”库柏说着,摘下了手套。
刑侦专家不置可否地说道:“‘可爱’这个词在我林肯·莱姆的字典里找不着。”
塞利托的电话在此时响起,他通完话后说道:“码头犯罪现场的被害人,海岸队和我们的打捞队都没还没找到尸体。他们还在对比调查失踪人口。”
这时,犯罪现场调查的人终于到了,汤姆帮他们用手推车将一堆证物推了进来,这些证物多是萨克斯在现场搜集来的。
总算到了……
贝克和库柏合力抬进了一个沉重的、用塑料布包裹住的金属杆。
正是小巷谋杀案中的杀人凶器。
犯罪现场调查的警官将物证追踪卡片递了过来,库柏接过并签了字。警官随后告辞离开,但莱姆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的道别。他正看着送来的证据,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这是他最享受的时刻。即便在脊柱受伤之后,他与藏在暗处的罪犯斗智斗勇的激情也丝毫未减。通过犯罪现场各种物证之间的蛛丝马迹,最终按图索骥捉住藏在层层迷雾后的邪恶凶手,是他一直不变的初心与执念。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投入战场,杀敌四方。
同时,还有一丝负罪感。
他的兴奋是建立在受害者的痛苦之上的。每次他觉得能让血液沸腾的罪犯出现,都会带来血腥和死亡。对于码头上的死者、西奥多·亚当斯和他们的家人及朋友来说,这是纯粹的灾难。他当然同情他们的遭遇,为他们感到难过。但他也能将这种悲痛打包安置在别处,继续手头的工作。有人说他冷血,说他无情,人们说得没错。但那些在好多领域里取得卓越成就的人,都是多种品质的结合体。而莱姆之所以能成为一个顶尖的刑侦专家,不仅仅是因为他敏锐的头脑、不懈的努力和雷厉风行的风格,还因为他这种情感上的冷静与克制。
罗恩·普拉斯基走进来的时候,正看见莱姆皱着眉头,盯着证物盒。初次见到莱姆时,年轻的巡警刚刚入职不久。尽管那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而且普拉斯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但莱姆还是习惯性地把他当成个“菜鸟”。有些昵称是会跟人一辈子的。
莱姆先开口道:“我知道萨克斯抓了一个疑犯,但万一那家伙不是凶手,我不想浪费时间等待。”他转向普拉斯基,“和我说说第一个现场,码头那里的情况。”
“好的,”普拉斯基有些局促地开口,“码头在位于哈得孙河边的二十二街附近,延伸到河水上方五十二英尺,距离水面十八英尺。凶手——”
“所以他们找到尸体了吗?”
“就目前所知,还没有。”
“所以你想说的其实是‘疑似谋杀’?”
“对,是的长官,疑似谋杀案发生在码头的临水一端,也就是西侧,案发时间在昨晚六点到今晨六点之间。那个时段码头是关闭的。”
现场的证据少得可怜。只有一截指甲,推测为男性指甲;现场地面上的血迹,经梅尔·库柏鉴定为ab阳性人血,也就是说,血液中有a、b 两种抗原,同时血清中既没有抗a抗体也没有抗b抗体;而在检测中,还检测出了rh蛋白。这种ab抗原和rh阳性蛋白的组合,使之成了世界上第三种最罕见的血型,占全人类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三点五。在进一步的检测中,检验结果也验证了,被害人系男性。
还有,他们判断被害人年纪稍长,并且患有冠状动脉方面的疾病,因为血液中检测出了抗血凝剂,也就是血液稀释剂。除此之外,血液中未检测出其他药物成分,也没有检测出任何感染或是病变。
现场没有发现指纹,没有明显的痕迹或脚印,附近也没勘查到汽车留下的轮胎印。已有的轮胎印也是码头员工的货车留下来的。
萨克斯截取了一截锁链被钳断处的链条,库柏检测了断裂处的截面痕迹,发现凶手破坏铁链护栏的工具就是标准的断线钳。若是用同样的断线钳剪短一截铁链,会得到一模一样的截面痕迹。但是单凭这样一个截面,是没法追踪到断线钳的来源的。
莱姆研究着现场带回来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码头上血迹的图案,血迹顺着甲板一直延伸到河中。他推测被害人当时只有胸部以上是在甲板上的,双手绝望地扣住木板间的缝隙,艰难求生,但甲板上的指甲抓痕表明被害人最终没能活下来,莱姆忍不住想他落水前到底坚持了多久。
他缓缓点头:“讲一下另一个现场的情况。”
普拉斯基回答道:“好的,案发地点位于柏树街延伸出的一条独头巷子里。在百老汇附近。巷子宽十五英尺,长一百零四英尺,地面上铺有鹅卵石。”
莱姆回想起萨克斯之前所说的,尸体距离巷子口十五英尺远。
“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
“法医说,死者被发现前已死亡超过八个小时。尸体已经被冻得僵硬,所以还需要等等才能确定更具体的死亡时间。”虽然不是在警局,但汇报起工作来巡警习惯性地用着刑侦术语。
“阿米莉亚说的巷子里有后勤通道和消防门,有人问过它们昨晚的关闭时间吗?”
“小巷旁有三座楼都是商业大楼。其中两栋楼的后勤通道一个在晚上八点半关闭,另一个是在晚上十点。第三栋楼是政府行政楼。消防门在下午六点就关了。在几栋楼的区域,晚上十点会有一次垃圾收集。”
“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上午七点左右。”
“好的,巷子里的死者在被发现之前,已经死亡超过八个小时,三个进出口最晚的关闭时间是晚上十点。所以这样算来,案发时间应该是晚上十点一刻到晚上十一点之间?”
“附近两个街区以内的所有车牌我都记下来了。”普拉斯基举起自己手中的白鲸笔记本示意道。
“那是什么鬼东西?”
“哦,我记录了所有的车牌号,也许会有用。你知道的,像是停车位置,或是其他不同寻常的地方。”
“简直是浪费时间。我们只需要车牌号来查车主的身份信息。”莱姆解释道,“在车辆管理局、国家犯罪中心数据库还有其他数据库交叉调查一下这些信息就好了,用不着知道哪辆车该做保养,哪辆车轮胎磨损或是哪辆车后座上有大麻烟管……所以,你查了吗?”
“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