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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2 / 2)

·身份不详。

·男性。

·推测为中年或是老年人。可能患有心脑血管疾病(血液中发现抗血凝剂)。

·血液中无其他药物成分,或疾病感染情况。

·海岸警卫队和紧急勤务小组在纽约港搜寻尸体和证据。

·调查失踪人口报告。

凶手:

·见下文。

作案手法:

·凶手将被害人悬在河水上方甲板上,割破其手指或手腕,直到被害人落水。

作案时间:

·周一下午六点至周二早上六点之间。

证据:

·被害人血型为ab阳性。

·断裂的指甲,未做保养,形状宽大。

·锁链围栏被钳断,使用普通钢丝钳,无法追踪。

·时钟。见下文。

·诗文。见下文。

·甲板上有指甲抓痕。

·无指向性痕迹,无指纹,无脚印,无轮胎印。

犯罪现场二

地点:

·柏树街旁的巷子内,靠近百老汇大街,位于三个商务大厦(关门时间分别是晚上八点半和晚上十点),和一个政府办公楼后方(关门时间是下午六点)。

·巷子只有一个出口。宽十五英尺,长一百英尺,地面铺有鹅卵石。尸体离柏树街十五英尺。

被害人:

·西奥多·亚当斯。

·住在炮台公园。

·自由文案。

·无已知仇人。

·无州或联邦调查局案底。

·寻找与周围建筑大楼的关联,无发现。

凶手:

·钟表匠。

·男性。

·没有钟表匠相关数据信息。

作案手法:

·将被害人从车内拖曳至小巷中,在被害人上方悬挂金属横梁,最终碾碎被害人喉咙。

·等待法医尸检结果。

·无性行为证据。

死亡时间:

·大约在周一晚上十点十五分至十一点之间。等待法医检验确认。

证据:

·时钟。

·不含爆炸物、化学或生物制剂。

·与码头第一现场发现时钟相同。

·阿诺德制造生产,制造商地址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弗雷明翰。目前正在打电话询问经销商和零售商。

·凶手在两个现场均留下诗文。

·电脑打印字体,普通打印纸,惠普打印机及打印墨水。

·诗文:

寒冷满月高悬于空,

无言死尸沐浴银光,

死将至,生将终。

——钟表匠

·未发现匹配诗文;推测为凶手原创。

·“冷月”出自阴历,为死亡之月。

·被害人口袋中有六十美元现金,序列号不可追踪;无指纹。

·现场发现细沙,推测为凶手用来掩盖痕迹的干扰手段。普通沙子。因为凶手要回到现场吗?

·金属横梁,重八十一磅,两端带有孔洞。小巷口施工单位并未使用这种金属横梁,未找到其他来源。

·胶带,一般胶带,但切口整齐,不同寻常,每截胶带长度相等。

·细沙中发现硫酸铊(用于灭鼠药)。

·被害人外套上的土壤中含有鱼类蛋白。

·找到极少痕迹。

·褐色纤维,推测来自车内地垫。

其他:

·汽车:

·推测为福特探路者,车龄约为三年,内有褐色地垫。

·周二上午调查现场周围车辆没有任何异常,周一晚间没有车辆违停。

·有待召妓热线问询现场附近的卖淫者记录,寻找潜在目击者。

·无更多线索。

与哈勒斯坦因的对话

凶手:

·efit技术合成了钟表匠外貌。五十岁左右,圆脸,双下巴,大鼻子,不寻常的浅蓝色眼睛。身高超过六英尺,中长的黑色头发,未佩戴首饰,黑色衣服,姓名未知。

·熟知钟表知识,知道哪里有哪些名表在最近的拍卖会卖出,哪些名表正在市里展出。

·威胁店主保密购买信息。

·共买了十座时钟,为了杀十个人?

·现金付款。

·要求时钟上有月相,且有响亮的嘀嗒声。

证据:

·时钟购买于哈勒斯坦因钟表店,位于熨斗区。

·钟表匠所付现金上没有指纹,钞票序列号不可追踪。纸币上没有痕迹。

犯罪现场三

地点:

·泉水街四百八十一号。

被害人:

·乔安娜·哈珀。

·无明显犯罪动机。

·不认识第二位被害人。

凶手:

·钟表匠

·同伙

·很可能是被害人早些时候在工作室发现的一名男子。

·白人,体格高大。戴墨镜,奶白色防风大衣,戴帽子。驾驶一辆suv。

作案手法:

·撬锁进入。

·袭击方式未知。很可能将工作室内扎花细铁线作为凶器。

证据:

·含有鱼类蛋白的土壤来自乔安娜的花艺工作室(作为兰花花肥使用)。

·硫酸铊来自附近区域。

·花艺工作室的扎花铁线被剪成相等长度。作为杀人凶器使用?

·时钟:

·与其他两座相同,不含硝酸。

·没有纸条或诗文。

·现在没有发现脚印、指纹、武器等。

·黑色斑点:屋顶用沥青。

·用aster热成像技术在纽约市内寻找可能的来源地点。

其他:

·凶手会在作案前检查被害人的状况。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了被害人,是什么原因?

·有警用对讲机。改用加密频道。

·汽车:

·棕褐色suv。

·车牌号码未知。

·已发出紧急车辆定位指令寻找。

·案发区域共有四百二十三名棕褐色suv车主。与通缉令对比搜查发现两名车主。其中一位年纪不符,另一位因贩毒在狱中服刑。

本杰明·克莱里凶杀案

·克莱里,五十六岁,看起来是结绳自杀而亡。所用绳索为普通晾衣绳。但死者生前右手大拇指受伤折断,不可能单手结绳。

·电脑打印的遗书表示死者因抑郁自杀,但调查显示克莱里抑郁程度并没有这么严重。且没有精神、心理问题。

·感恩节前后,有两个男人闯进死者位于韦斯特切斯特的别墅,很可能是去销毁证据,两人均为白人男子,其中一个人略高,在别墅中逗留了一小时左右。

·韦斯特切斯特发现的证据:

·撬锁进入,技术娴熟。

·壁炉工具和克莱里书房办公桌上均发现皮制品纤维痕迹。

·壁炉前土壤的酸性比别墅周围高出很多,怀疑来自工业区。

·壁炉内发现燃烧过的可卡因痕迹。

·壁炉灰烬中发现:财务记录,财务表,涉及上百万美金。

·调查账目表上的标识,将账目交给刑侦会计师检查。

·发现死者日记中的行程安排:给车换机油,预约剪发,去圣詹姆斯酒吧。

·圣詹姆斯酒吧:

·克莱里来过几次。

·在此期间没有使用过毒品。

·不确定死者曾在这里见过什么人,很有可能是酒吧附近纽约警察局一一八分局的警官。

·死者最后一次来酒吧时(死亡前一天)曾在酒吧与人发生争执,对象不明。

·检测了一一八分局警官付给酒吧的钞票,钞票上的序列号没有问题,但检测中发现纸币上沾有可卡因和海洛因。这上面的毒品有可能是他们自己从一一八分局的证物处中偷来的吗?

·一一八分局的证物处中只有微量的(六到七盎司的大麻和四盎司的可卡因)毒品储存丢失。

·一一八分局查处的犯罪团伙极少,但无明显证据表明其中有警察在包庇罪犯。

·东村共有两个主要黑帮势力,有犯罪的可能,但极少可能会是杀害克莱里的凶手。

·问询克莱里的生意合作伙伴乔丹·凯斯勒,继续跟进克莱里妻子方面的消息。

·均表明从未见过克莱里使用毒品。

·死者看起来不会与罪犯有联系。

·比平时喝酒更多;曾去过几次拉斯维加斯和大西洋城。赌博输掉大笔金钱,但对克莱里来说微不足道。

·死者生前抑郁的原因不明。

·凯斯勒不认识所烧财务表。

·等待克莱里公司的客户名单。

·凯斯勒似乎不会因为克莱里的死亡而获利。

·萨克斯与普拉斯基均被一辆黑色奔驰车跟踪。

弗兰克·萨科斯奇凶杀案

·萨科斯奇,五十七岁,无警方记录,于今年十二月四日被害,家中还有妻子和两个十几岁的孩子。

·被害人在曼哈顿上城区拥有别墅和公司。公司主要负责其他大公司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垃圾处理工作。

·阿尔特·斯奈德警探是死者案件的负责人。

·没有嫌疑人。

·谋杀/抢劫?

·生意出了问题?

·死者在皇后区遇害。不确定死者为什么会去那里。

·案宗与证据缺失。

·与克莱里无已知关联。

·死者公司与本人均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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